爸媽送給女兒的公寓:要給兒子留房
之前看到公婆買房要給女兒留房間的帖子,感覺世事真奇妙,這兩天發生在我身上的卻剛好相反,可以說角色互換吧,我也想尋求一些建議。
背景:
珠三角地區,我爸年輕的時候下海經商,所以家境算蠻好的,我是女兒。我爸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買了一層公寓,高級住宅區,說是作為嫁妝留給我。全付款不用供,我沒有花一分錢。也就是說,這層樓是我白得來的。唯一需要我花錢的地方,就是裝修。現在我已經工作了,打算拿錢出來把公寓裝修好,住進去。
矛盾:
公寓有三個房間,我的想法是留兩個房間,一個主卧室,留給我爸媽;一個小房間,歸我自己。多出來的那個房間打通,做成空間更大的客廳或是裝修成小吧台之類,總之就是沒有第三個房間。
我媽一聽,臉馬上就臭了,直接對我說:「如果妳要這樣裝修,我和妳爸絕對不會過去住。」她想要有一個房間給她的兒子,就是我哥。我爸看氣氛不對,說了一句不要吵了,然後大家就都沒講話了。
(說的時候我哥不在場,只有爸爸、媽媽和我三個人)
但是我不想那樣裝修,我想留多點開放空間出來。講真的,我考慮裝修計劃的時候,的確沒有想到要給我哥留一個房間,我想得最多的是格局和裝修風格。
我的一些親戚也跟我說,多留一個房間以後還可以用作其他用途什麼的,但我覺得裝修這一塊是自己的喜好吧,有的人喜歡這樣,有的人喜歡那樣,我是覺得喜好這種東西沒什麼可說的。
我想著既然爸媽都說了是留給我的房子,那我就按我自己的意願去裝修了呀,根本沒想過我媽的反應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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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要不要給我哥留一個房,下面詳細說。
去年,我哥帶了個女朋友回家,說可能會和她結婚。我媽很開心,就跟我說:「等妳哥哥結婚之後,妳要把妳現在住的房間讓出來,我們找人來裝修妳現在的房間,裝修好之後就給妳大哥大嫂當婚房了,妳去住妳哥哥現在的房間,兩邊換過來。」
我們是一家四口,我哥哥比我大五年。我們現在住的地方是個小別墅,房間是蠻多,可是三樓往上是不住人的,平時也不打掃,要麼空著,要麼放滿了雜物,灰塵很多。我爸媽住在一樓。我和我哥在二樓。
我媽說換房間是因為,我現在住的房間比較大,我哥現在的房間小一些。既然我哥結婚了,多了一個人,就要住大一點的房間,這個是理所應當。
但問題是我不太願意住我哥現在住的房間。
我哥比我大幾年,而且他不怎麼黏媽媽,所以他是自己先獨立住一個房間。我小時候常哭鬧,我媽要帶著我睡,就和我一起睡比較大的那個房間,到我年紀夠大了就讓我自己一個人睡。這是為什麼我睡在大房間,我哥睡在小房間。
現在來講講我不願意住我哥房間的原因:
1、我覺得男生住的房間和女生住的房間始終有點不一樣吧。假如我有一個姐姐,或是我有一個妹妹,我去住我姐姐或妹妹的房間我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但現在這個房間是我哥從小住到大的。並且據我所知,我哥帶過回房過夜的女生至少都有三個,如果要我住他的房間我覺得渾身都不自在。總之兩個字:嫌棄。
2、假如是裝修、翻新過的房間也OK,至少重新上過漆,或是改過布局,再住進去的話我可以接受。但我媽的意思是只裝修一個婚房就夠了,其他都不弄。也就是說,換過來住是,我哥住在翻新過的房間,我住在我哥已經睡了多年的原版房間。
3、我和我哥並不親厚,簡單來說沒什麼兄妹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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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國傳統來說,女子結了婚都是嫁入夫家,和公婆住在一起,以後有了孩子公婆也可以幫忙帶。如果一個男人有足夠的能力可以買樓,那麼大可以是搬出去,不和自己爸爸媽媽住,但是我認為我哥並沒有那個本事。我哥已經工作了很多年,毫不誇張地說,拿錢回家的次數五個手指頭可以數得過來,不僅如此,父母還要幫他還卡債。
如果說我哥有能力可以自己在外面買樓,不在家住,那他自己買的那個樓就是他自己的家了,他是不會給妹妹留房的,作為妹妹的我也懶得去摻和。
如果說他結婚後還是跟我爸媽一起住我們現在的大房子,這個大房子始終都會轉到我哥名下的。按照我媽的操作,我從小住到大的房間已經讓給別人了,不是我的房間了,那我也不會去住我哥現在住的那個房間,原因上面有提到,並且我覺得那個是屬於我哥的東西。
雖說在這個大房子里還是會有屬於我的位置,但也不是原來的位置了。就好像每一個家庭在吃飯的時候,每個成員在餐桌上都有自己固定的座位,突然有一天原本屬於自己的座位被其他人坐了,自己被擠到了角落。
我哥帶她女朋友回我們家吃飯的時候,他的女友坐的就是我的固定座位,而我被安排坐到了最不方便夾菜的位置。
說實話,我作為這個家的女兒,對我來說,沒有原來的位置這一點,挺悲涼的。
我也有想過自己搬到三樓去,但是那邊的房間也還是要裝修,基本的床、衣櫃都要買,而且那邊的房間常年密閉不透風,沒有一番整頓的話住不了人,有點像Cinderella裡面的小閣樓。如果是這樣的話不如把公寓裝修好直接搬家。
我沒跟我媽說過我不想要睡我哥的房間,她跟我說了那個話之後,我就打算著要在我哥結婚之前儘快把那層公寓裝修好,然後搬過去住。意思就是,我不打算在我哥結婚之後繼續住現在的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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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來說說財產劃分吧。在中國,重男輕女是必定的。我媽明確地告訴過我,留給我哥哥的東西肯定比我多。現在住的大房子,還有我爸媽名下的其他出租屋啊鋪頭啊那些房產,肯定都是留給我哥的。
從一個女兒的角度,也從我媽說那層公寓是留給我的角度,我也實在不是很明白為什麼說是留給我的東西,說是留給我的嫁妝,卻還是要給我哥留一席之地。
目前來講,我哥還沒有結婚,還沒有孩子,我離結婚這件事情也還很遠,可以後呢?我哥娶了老婆,我哥的老婆也會有寶寶,公寓有我哥的固定房間,那麼我未來大嫂也可以睡那個房間,那麼我未來侄子侄女也可以睡那個房間,那和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又有什麼區別呢?到有一天我出嫁了,我不住這公寓了,這裡又應該如何歸置呢?或許慢慢就變成了他們自己的住處了吧……
如果是這樣,那根本就不是留給我的,從始至終都是我媽私人的東西,一個另外的住處,所有人都可以過去住一住,那並不是屬於女兒的東西。
一層一層想下來,我的內心是不想給我哥留房的,但我沒權利不給我哥留房。我媽,甚至是我爸,都是想要給我哥留一個房間的。
我自己也知道,我是個外嫁女,爸媽願意給我一層樓已經是莫大的恩德。我考慮過,因為這層公寓我沒有出錢買,我對它並沒有支配權,所以就算裝修的錢由我出,我也不能按自己的意願去裝修。
那如果要我拿錢出來裝修成我媽想要的樣子,我心裡又難受。
所以我現在的想法是,我媽說留給我的那層樓我就不出錢裝修了,我也不管他們會不會裝修,我媽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我對這個公寓並沒有「我是主人」的真實感。我自己手頭上有的錢就拿出來找一個單身公寓,付個首付,自己慢慢供,自己住,也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願裝修,雖然成了房奴負擔大,但至少心裡舒服一點。我想,只有完全屬於自己的東西,不靠別人得來的東西,才可以擁有完全的支配權吧。
也想請教各位網友,有沒有其他更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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