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聰明人,都不熱衷於低質的社交
我媽有時候很擔心我,你怎麼也不出去交朋友啊,這多孤獨啊……
我說,我挺喜歡這樣的。
因為社交的快感,尤其是一大幫人一起K歌泡吧聚餐喝酒閑聊家長里短,對於我來說,真的太低了。相比而言,寫完一篇好稿子,反而能讓我像體驗高質量的性生活一樣快活很久。
這不是標榜自己是聰明人,而是告訴大家,這世上真有許多人,不愛出去浪,也不愛多交友。
他們愛死宅,愛獨處,愛孤獨地活著。
叔本華說,要麼庸俗,要麼孤獨。
他的意思很明顯,人在孤獨的狀態里,才能進行真正的創造。
因為,創造需要時間的消耗,大量信息的喚起,技能的修鍊,注意力的集中,而獨處,才能確保這一點。
因此,大孤獨者產生大創造,大的文明,大的科技,大的成就。
小孤獨者產生小創造,小的藝術,小的遊戲,小的談資。
忙碌於社交的人,則無法做到這一點。
他們的注意力會消耗在「說哪句話更機靈,穿哪件衣服更驚艷,化哪個妝更好看,怎麼玩才更嗨,和誰誰誰結交才更體面,和那個最差勁的人如何說話才能顯得我很有涵養」上,也就是說,這一切都是在消遣,而非創造。
不創造,人的價值就無法凸現,你就會陷入深深的懷疑。
許多人在觥籌交錯、醉生夢死、曲終人散後,會感到莫名的虛無,就是這個道理。
因為,心理防禦機制在告訴他:時間又被浪費了,你又虛度了一天,你依然一事無成。
真正的聰明人,都不熱衷於低質的社交。
這不是他們不擅長,而他們不願意。
他們知道,時間與注意力是極其有限的,你消耗在此,必稀缺於彼。
丹尼爾·J·西蒙斯做過一個著名的心理學實驗。
他要求六個受試者,三人穿黑衣服,三人穿白衣服,然後互相傳球。
一邊傳,一邊計算白隊的傳球次數。
活動開始後,隊員們開始傳球和數數。
就在這時,一個打扮成大猩猩的人,走過他們中間,並停留了幾秒,甚至拍了拍胸脯。
但是,活動結束後,沒有一個人注意到他。
是的,沒有一個。
受試者雖然直接看著大猩猩,卻並沒有意識到他的存在。
造成這種「盲視」,只因為隊員們的注意力已被消耗,哪怕近在眼前的現實,無比重要的信息,也視而不見了。
視而不見,意味著所得甚少,甚至一無所得。
所以,當一個人的注意力被分割得四分五裂,平庸就開始了。
聰明人深知這種危險。
所以,他們會斷舍離,扔掉雜物,扔掉不必要的事情,放棄低質、無效、疲憊的人際關係,將80%甚至更多的精力,專註地追求人生理想。
這也就是許多精英看起來「不近人情」的原因。
他們沒精力去「近人情」。
他們專註於長遠目標,而非眼前廉價的互相取暖,互相吹捧與熱鬧歡娛。倘若朋友圈會干擾他,讓他分散精力,他會幹脆放棄,任由它自生自滅。
有人說:和朋友交往,也是一種幸福啊!
是的,對於人群中的大多數而言,的確是這樣。
但是,高智商、有長遠目標的聰明人可不這麼想。
Norman http://P.Li發表在《英國心理學期刊》上的一篇論文表明,聰明人許多時候顯得孤僻不合群,是因為社交不能讓他們感到幸福。
張愛玲一直很自閉,她曾表達過這樣的意思:自己參加了什麼社交活動,回來一細想,說過的每句話,做的每個動作,都覺得蠢得要死,竟然悔得幾乎恨上了。
李敖也表示,我討厭一切社交活動。
張小龍呢,則在某個平台說過,我從沒有見過一個熱鬧的人,會發出耀眼的光芒。
社交過多,不僅不會令他們感到群居時代的幸福感,反而會憑生焦慮,事事不順,降低他們對生活的滿意度。
所以,蒼鷹一樣的人,不會像蒼蠅一樣活著。
鳳凰一樣的人,不會像烏鴉一樣活著。
龍一樣的人,不會像魚蝦一樣活著。
他們摒棄干擾,遠離喧囂,在自己的領域中,孤獨地戰鬥,寂寞地成長。
這很有點悲劇英雄的意味。但是,他們喜歡,也感到舒服。現代生活讓他們遊刃有餘,獨木成林,一個人就像一支隊伍。他們不需要聯結一個熱鬧的社會群體,來給予自己存在感,價值感,幸福感。
他們需要的,是在孤寂狀態中,向時間調兵遣將,向注意力招兵買馬,去深思,去追問,去創造,去發現龐大無垠的世界,並在那裡,找到斑斕而寧靜的道路,以安放那顆卓越而明亮的靈魂——
他安放了自己的靈魂,也在莽莽時間中,為人類找到一種新的燦爛。
對於他們來說,這才是幸福,也是生之意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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