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蘿秘史:從前,吃得起菠蘿的都是土豪

嗨,我叫菠蘿,長相你們太熟悉了,外表黃黃的,坑坑窪窪,長滿了很多刺,算不上是個美女;還幾乎一年四季都能吃到,不值錢。

不過你們可別小瞧我,換到古時候的歐洲,我相當尊貴,俄羅斯的凱瑟琳大帝和英格蘭的查爾斯二世都是我的鐵杆粉絲。現在流行男朋友給女朋友送鑽石項鏈,換那時候,貴族小夥子要能給心上人送個我,倍兒有面子!

▲ 1675年,英國國王查爾斯二世收到了一個菠蘿作為禮物,然後專門請畫師畫下自己與菠蘿的合影。

為什麼我會這麼珍貴?先跟你講講我是怎麼被全世界的人知道的吧。我原來只生長在南美洲,15世紀末,哥倫布發現新大陸,順便也發現了我,吃了之後覺得不錯,就把我帶回西班牙。

之後西班牙國王被我甜美多汁的口感給征服,pick我為「水果之王」。英國女王聽說後,嫉妒得不行,也把我搬上餐桌。有這些大佬為我打call,大家都想嘗一嘗,但那時候交通運輸技術不行,物以稀為貴,我的身價一路飆漲,被貴族和土豪們拿來炫富。

比如他們會提著我去街上溜溜,或者家裡辦派對時,在桌上擺幾個。不過,客人們不一定能吃上我,因為很有可能我只是臨時被租來充場面的,派對完了要還回去——那時還有專門出租我的公司。最最最厲害的,是把自家的莊園建造成我的樣子。

▲ 1761 年,第四代鄧莫爾公爵在自己的蘇格蘭領地上為了表彰菠蘿而建了個寺廟。

為啥歐洲人不直接在歐洲種我?拜託,因為我是一種只能在熱帶成活的水果。過了快200年,歐洲人才想到一個辦法:把我種在一個模擬熱帶氣溫的房子里,可惜這樣做的成本依然非常高。

▲ 就算到現在,如果要吃一個英國自產的菠蘿,還是比較土豪的行為。五年前,英國有個男子三年花了4000英鎊,才終於種出一個小菠蘿。

之後,我從西班牙、英國、法國傳入荷蘭,繼而傳遍歐洲,再傳入非洲和亞洲,開始在全世界的漫漫征途。直到17世紀,明代晚期的時候,葡萄牙傳教士把我引進澳門,後來在廣東、海南、台灣、福建、廣西、雲南等地都開始種植。

到現在,因為罐頭的發明、密封技術的運用,以及其他各種新技術的發展,我變得廉價了,但我很高興,因為終於能有更多人享用到我。

▲ 菠蘿因為在日本比較貴而且相對比較少,所以適合送人。在日劇《天使之戀2009》有一幕是男主角的堂妹香裡帶著一個包裝好的菠蘿去醫院探望女主角理央。

在我身上一直有個爭議,我今天想解釋解釋清楚,那就是——鳳梨跟我到底是不是同一種水果?先說答案:當然是。

▲ 巴西的野生狀態下的菠蘿,在外觀上和栽培菠蘿區別不大,但細小得多。

同樣是我,在大陸,被叫作「菠蘿」,在台灣就叫「鳳梨」。類似情況在水果界並不稀奇,比如櫻桃和車厘子、獼猴桃和奇異果、樹莓和覆盆子、橙子和柳丁......

▲ 大陸地區的菠蘿的中文名字由來與佛教有關,菠蘿的口味與菠蘿蜜的味道類似,而菠蘿蜜的發音與佛教的波羅蜜多音譯相同;同時菠蘿外表的六角形結瘤與佛祖頭上的螺髻很像,所以取名菠蘿也就順理成章了。

▲ 《台灣府志》上有記載:「果生於葉叢中,果皮似菠蘿蜜而色黃,液甜而酸,因尖端有綠葉似鳳尾,故名鳳梨。」《中國植物志》上寫道:「鳳梨,俗稱菠蘿,為著名熱帶水果之一。」「鳳梨」在閩南話發音又稱「旺來」,象徵子孫旺旺來的意思。因而,在一些寺廟拜會上,會用鳳梨來表示吉祥。

那大家為什麼都會誤解我跟鳳梨是兩種水果,煞有介事地把我跟鳳梨進行區分,而且鳳梨的價格幾乎比我貴一倍。

大陸市場上說的「鳳梨」,真正的名字叫「無眼菠蘿」,是台灣在我原來的基礎上培育出的新品種(我們菠蘿是一個有著70多個不同品種的大家族)。大陸商家故意只把這個品種的菠蘿叫成鳳梨,只是一種營銷手段。

說完國內,我再問你,在國外,哪個地方的我最好吃?答案不是原生地美洲,而是夏威夷。我早就成為夏威夷的代表之一,這裡的我口感最甜,插上個吸管感覺都能把汁吸出來。

夏威夷、菠蘿,唱一首《PPAP》,你會發現,這兩者的結合不就是夏威夷披薩嘛。但去年,我被冰島總統實名diss了,他說如果有權力的話,要頒發一個菠蘿披薩全球禁令。因為他不喜歡吃類似菠蘿口味的甜披薩。

▲ 夏威夷披薩,柔韌麵餅鋪滿芝士,排上菠蘿,再綴以幾片咸香火腿,酸甜與咸香碰撞,有種奇妙的化學反應。但冰島總統是堅定的反菠蘿派。

除了冰島總統,音樂節也來無情封殺我,被 Reading and Leeds Festival 列為不可帶入音樂節的危險品之一。

而起因,竟然是其中一支參演樂隊的歌曲中有一句歌詞為:「Pineapples are in my head.」樂隊的粉絲開始在各大演出現場把我穿在身上,包括菠蘿帽子,菠蘿T恤,甚至還有立體的菠蘿造型服裝,音樂節的主辦方就開始有點擔憂現場安全。

▲ 針對這樣的「封殺令」,樂隊的發言人向NME表示:「這是水果歧視。西瓜就可以,為什麼菠蘿不可以?」

▲ 要想挑好吃、味甜的菠蘿首先要找那些矮並且體粗的菠蘿,因為這些「矮胖子」果肉結實並且肉多,比瘦長的好吃;然後就是看大小,大的比小的好吃,因為大個的熟得比較透,也可以說「發育好」,而且味道比較甜;如果在超市買,就看清產地,越是離自家近的代表運輸時間越短,也越新鮮。

最後還是來跟大家說說怎麼才能順利吃到我,畢竟我滿身刺不是白長的。常見的把菠蘿切成螺旋形狀太麻煩,這裡教大家一種更省力的方法,日本動畫電影《歲月的童話》就有出現過。

首先去掉菠蘿的頭部▼

對半劈開▼

切成四分之一後。用刀去掉中間硬硬的長條芯▼

慢慢削掉底部貼著的外皮▼

不用切成很小塊,均分成這樣的大小,手拿著吃很方便▼

如果你直接吃我,很容易「扎嘴」,具體就是口唇發麻、發癢甚至紅腫,甚至會出現腹瀉、嘔吐、頭痛等癥狀。

這是因為我在身體中分泌了一種叫蛋白酶的物質,你們的口腔黏膜一旦碰到它,就會產生強烈的刺激。

貪吃的人類解決了這個難題,想到把我用淡鹽水浸泡,或把我煮沸後放涼再吃。

▲ 菠蘿蛋白酶在100℃加熱時90%以上都會被破壞,經煮沸後整體口味比泡鹽水更柔和,加點糖放在冰箱里凍一凍口感會更好。

我還有一個優點是在烹飪前把我拿來處理生肉,可以讓肉質變得鬆軟嫩滑,更易入味。但如果你把我煮熟了,就沒有這個作用了。

既然已經說到吃,最後不如給大家介紹兩道簡易的菠蘿料理,除了經典的泰式菠蘿炒飯

還有菠蘿花▼

和肉桂煎菠蘿▼

我只是一個小小的菠蘿,可從被哥倫布發現的數個世紀里,我從美洲遊歷到全球,擁有了一段壯闊的奮鬥史。儘管我的顏值並不高,但內心卻十分甜蜜,未來的日子,請一定要繼續愛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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