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師容易忽視的知識點解讀!

用於劃分防火分區的牆一律為防火牆,用於特殊場所的隔斷牆就是防火隔斷牆,比如:設備房、風機房、風井、前室、樓梯間等。

這些部位的特點是:如果需要開門一定是防火門,任何管道穿越都要將管道與牆的縫隙做防火封堵,風管要加防火閥且防火閥前後各2米風管要做防護處理(壁厚加大、作不然材料的絕熱且加保護層、做防火風管),塑料管穿越時除滿足封堵外還要在管道上作防火處理(彈性阻火圈、防護套箍等措施)。

這個部位的以上要求在新規範上有多處,大多是強制性條文。應重視。

鍋爐房

  1、耐火等級:丁類。條文解釋P182頁2

  2、防火間距:4噸(2.8MW)以上按丁類廠房查3.4.1條,(與高層15米),4噸(含4噸一下)按普通民用建築查表5.2.2條。條文:5.2.3條

  3、通風:9.3.16條:正常6次,事故12次/時

  4、位置:強條5.4.12條

  在民用建築內時,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燃油或燃氣鍋爐房、變壓器室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的靠外牆部位,但常(負)壓燃油或燃氣鍋爐可設置在地下二層或屋頂上。設置在屋頂上的常(負)壓燃氣鍋爐,距離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小於6m。

  採用相對密度(與空氣密度的比值)不小於0.75的可燃氣體為燃料的鍋爐,不得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天燃氣相對密度0.5548)

  2、鍋爐房、變壓器室的疏散門均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燃氣鍋爐房應設置爆炸泄壓設施(鍋爐間面積10%,鍋爐規範);

  4、燃油或燃氣鍋爐房應設置獨立的通風系統,並應符合本規範第11章的規定;

  5、燃氣管道:強條5.4.15

  設置在建築內的鍋爐、柴油發電機,其燃料供給管道應符合下列規定:在進入建築物前和設備間內的管道上均應設置自動和手動切斷閥;

  6、通風:強條9.3.9

  排除有燃燒或爆炸危險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排風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1排風系統應設置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2排風設備不應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室)內;3排風管應採用金屬管道,並應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點,不應暗設。

風機房

  普通條文:8.1.9條及條文解釋.設置在建築內的防排煙風機應設置在不同的專用機房內。

  (1)排煙單獨設置或與平時的通風合用,不得與補風風機、正壓風機合用。

  (2)補風、正壓送風可以和用風機房。

正壓送風場所

  1.避難間:

  強條:8.5.1避難走道的前室及避難層(間)

  高層病房樓應在二層及以上的病房樓層和潔凈手術部設置避難間。避難間應符合下列規定: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怎麼理解?既然是防火窗就不能做自然通風口)。

  5.5.32條住宅建築高度大於54m的住宅建築,每戶應有一間房間符合下列規定:應靠外牆設置,並應設置可開啟外窗;(其實就是放寬的避難間,不需要暖通專業做什麼,已有外窗了,再說也不叫避難間)。

  2.樓梯間:

  (1)封閉樓梯間:自然排煙時開窗面積不低於中庭的要求:5%。這個沒條文支持,但也不能有點窗戶就行。

  3.1.7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3.1.8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本規範第3.2.1條規定的封閉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m2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3.2自然通風設施的設置

  3.2.1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m2,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m2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

  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封閉樓梯間正壓送風。強條:6.4.2,送風量按原高規前室不送風時的風量計算或選取。

  (2)防煙樓梯間:風量按原高規執行,地上地下合併送風,風量相加。

  (3)剪刀梯:合併送風風量相加。

  (4)當採用3合一前室時(剪刀梯的兩個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一個前室),剪刀梯的兩個樓梯、前室分別設置獨立的送風系統,不能合併送風。

  其它:樓梯間不送風的前提條件:

  (1)每5層可開啟外窗不小於2m2。

  (2)利用開敞的陽台做前室,不論樓梯有沒有外窗均不送風。

  (3)利用凹廊做前室,不論樓梯有沒有外窗均不送風。

  (4)封閉樓梯間的梯門開向凹廊、陽台等室外空間時,不論有沒有外窗均可以不送風。

  (5)前室有不同朝向的外窗時。注意,一定是不同朝向。

  3.前室:按原高規執行

  補充觀點:新規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要求同時送風,不再使用原高規"樓梯間正壓送風前室可不送風"的條文解釋。

申報消防驗收應提供下列材料

  1.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提供給建委的完工資料:報檔案館的全套)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有消防性能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上述材料由專業部門檢測,費用由送檢材料相關單位繳納)

  5.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施工、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7.火災公共責任險(人保,公眾聚集場所)

  8.消防設施配套費複印件

  9.消防審核意見書複印件

  10.檢驗記錄

  11.竣工圖紙(加蓋竣工章)

  12.建設單位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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