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寶釵隱痛:選秀女未中選

寶釵隱痛:選秀女未中選

文/蕎麥花開

王夫人擇媳,意中必為寶釵。第二十八回元妃贈物:

……襲人道:「老太太的多著一個香如意、一個瑪瑙枕。太太、老爺、姨太太的只多著一個如意。你的同寶姑娘的一樣。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單有扇子同數珠兒,別人都沒了。大奶奶、二奶奶她兩個是每人兩匹紗、兩匹羅、兩個香袋、兩個錠子葯。」寶玉聽了,笑道:「這是怎麼個原故?怎麼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樣,倒是寶姐姐的同我一樣?別是傳錯了罷?」襲人道:「昨兒拿出來,都是一份一份的寫著簽子,怎麼就錯了!……」

筆者以前認為,元妃贈物,薛林有差,意者並非輕重,而在內外。蓋據書中所寫,元妃與薛、林相處僅省親一回。黛玉作頌聖詩,沒有馬屁拍不中適得其反之理。賈妃稱賞之語,亦是薛林並重:「終是薛、林二妹之作與眾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且賈妃此語「此中『瀟湘館』、『蘅蕪苑』二處,我所極愛」亦暗寓此意。)所以黛玉給元妃印象不佳這一推測沒有根據。我想應該是因為寶釵相對黛玉,是姨表親較之姑表親更遠,按禮法,越遠的親戚越該尊禮。更重要的是須得考察:第十四回黛玉父捐館揚州城,黛玉居賈府,已從一時客居而為寄居長局,正是第四十五回互剖金蘭語時黛玉自謂「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故而第二十八回元妃贈物,「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一樣——林姑娘之自況,固非虛言哪。元妃贈物,寶釵黛玉有別,與其說是輕重有別,毋寧說是內外有別。

但是後來細按紅樓,發現我忽略了第二十八回這兩處明顯暗示:

1.寶玉聽了,笑道:「這是怎麼個原故?怎麼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樣,倒是寶姐姐的同我一樣?別是傳錯了罷?」

2.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語,所以總遠著寶玉。昨兒見了元春所賜的東西,獨她與寶玉一樣,心裡越發沒意思起來。

——設若曹公真無意於表示賈妃暗示「金玉」,真的只是表示黛玉是賈家自家的姑娘一般這個意思,斷不會點這兩處文字。當然,1.元妃只是表示黛玉寶釵內外有別;2.元妃其實表示黛玉寶釵輕重有別。兩種說法似都能圓。但是「內外有別」一說終不如「輕重有別」,得到書中更強根據的支撐。兩相比較,則我今不得不更傾向於後者。事實上,即脂批亦傾向此意。第二十八回襲人對寶玉道「你的同寶姑娘的一樣」句後,脂批(甲戌側批):

「金娃玉郎」是這樣寫法。

脂批之意當然不等於曹公之意。但我之分析得到脂批支持,則自信自然更增。事實上,最有力的證據,在第十八回元妃元宵省親贈物:

寶釵、黛玉諸姊妹等,每人新書一部,寶硯一方,新樣格式金銀錁二對。寶玉亦同此。

可見元妃贈物,釵黛齊等,並無甲乙。第十八回無甲乙,第二十八回卻有甲乙。諸君,這說明什麼?這說明事情正在起變化,等閑平地起波瀾!元妃贈物,薛倍於林,絕非內外有別,而是鐵板釘釘的輕重有別。這其中的緣故,我想,唯一可能便是,王夫人進宮望候親女貴妃(按《清宮史》卷八典禮四:「宮規:一、內庭等位,父母年老,奉特旨許入宮會親者,或一年,或數月,許本生父母入宮。家下婦女不許隨入。其餘親戚一概不許入宮。」),提及「金玉緣」,挾貴妃之國命,壓賈母之家命。而由王夫人提及金玉緣,又可推知寶釵必未中選。第四回薛蟠進京,送妹待選:

近因今上崇詩尚禮,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選妃嬪外,凡世宦名家之女,皆親名達部,以備選為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為才人、贊善之職。薛蟠……送妹待選……

蓋據八旗選秀女制度,「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自聘嫁者」,其「本人父母族長」,當受議處。今之紅學研究,已成果紮實,曹雪芹這部書雖昌言「無朝代年紀可考」,實則書中典制禮俗、言行規矩,驗於清代中前期八旗高門大族,莫不若合符節。《紅樓夢》是集浪漫主義與寫實主義於一身的偉大小說,筆者今以清代中前期選秀女制度,考析薛寶釵「必未中選」,或貽錢鍾書先生《管錐編》批評「以史證詩」所謂「泥華詞為質言」、「認虛成實」、「以不可執為可稽」之譏,所不敢辭罪也。

乾隆朝《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七十二,載八旗選秀女之頻率:

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官員、另戶軍士、閑散壯丁秀女,每三年一次,由戶部行文八旗二十四都統,直隸各省八旗駐防,及外任官員,將應閱女子年歲,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具結報部匯咨戶部……

清人吳振棫《養吉齋叢錄》卷二十五載選秀女之目的:

備內廷主位,或為皇子皇孫拴婚,或為親、郡王或親、郡王之子指婚。

又《養吉齋叢錄》卷二十五載選秀女之年齡區間:

挑選八旗秀女,事隸戶部。每旗分滿、蒙、漢軍為先後。滿、蒙、漢軍中,又以女子之年歲長幼為先後,造冊分咨各旗。其年自十四歲至十六歲為合例。有應挑而以病未與者,下屆仍輔挑。年已在十七歲以上,謂之逾歲,則列於本屆合例女子之後。

合以上三則材料,可得一結論:清代八旗選秀女,每三年一選,其年自十四歲至十六歲為合例,以備皇室及宗親子弟婚姻之選。第二十八回其時,寶釵十五歲。故其很有可能是此前一年,十四歲時參選。根據周汝昌考析,寶釵十四歲時,正書中第十七、第十八兩回其時。按第四回薛蟠送妹待選,寶釵時年九歲。據書中此迴文字,薛蟠「十有五歲」,寶釵「比薛蟠小兩歲」,則寶釵當十三歲。據周汝昌《紅樓夢新證》推析,寶釵大寶玉兩歲,大黛玉三歲。而第四回時黛玉六歲,故其年寶釵九歲。故知第四回中寶釵「比薛蟠小兩歲」云云,為著者泛辭。可見寶釵自九歲入京,到十四歲選閱,中間有五年時間,真可謂是「待選閨中」了。

又光緒朝《大清會典事例》卷一千二百八《內務府》:

順治十八年奏准,凡內務府佐領下、內管領下女子,年至十三,該佐領、內管領造冊送會計司呈堂匯奏,交總管太監請旨引閱。

內務府選秀女與八旗選秀女不同,所選秀女多充僕役低賤之任。寶釵所選當非此等,而仍為八旗之選。故其選閱年齡仍以十四歲為當。

又《八旗都統衙門全宗檔》第39號《戶部、鑲紅旗滿、漢都統為挑選、複選、備選秀女及入選秀女謝賞等事的咨文保結之一》(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光緒十一年三月初八日,軍機大臣面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庄誠皇太后懿旨:本年系選看八旗秀女之期,上年經戶部奏請曾經降旨停其查辦,余依議。現定於光緒十二年舉行選看,著戶部行知八旗都統,除此次奉旨以前業經許配者不計外,凡文職六品以上、武職五品以上官員應行備選之秀女於十二年選看時,年屆十三歲至十九歲者,一體造冊送部辦理。欽此。

則是光緒朝之選秀女年歲區間,已為「十三歲至十九歲」,而非清前中期之「十四歲至十六歲」。寶釵選秀女之年,仍定十四歲為當。

又乾隆朝《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七十二:

有記名者,再行選閱,不記名者,聽本家自行聘嫁。如有事故不及與選者,下次補行送閱。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自聘嫁者,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皆分別議處。

則是「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自聘嫁者」,其「本人父母族長」,當受議處。《紅樓夢》第二十八回元妃贈物既是有暗示金玉之意,則可揆知寶釵「選閱」當未被「記名」,故而可聽其「本家自行聘嫁」。閆紅在《十年心事夢中人:紅樓夢中的情懷與心機》中疑惑不解:「小說一開始是說寶釵為待選秀女,但是除了這一筆之外,寶釵跟其他待字少女沒有任何區別。……我不知道曹公當時為寶釵擬定這一身份是何意,只知道寫著寫著他把這一茬完全丟下了……」吾之上論,可釋閆女士之惑乎?筆者大開腦洞,尚認為可以想想如下這兩種可能性:1.王夫人請求貴妃女兒,暗裡做手腳不讓寶釵中選,從而斷其後路,「逼上梁山」,乖乖做賈府媳婦兒。2.元妃被元宵省親那夜寶釵的應景詩這一馬屁驚到了(寶釵那首應景詩絕非普通應景之作,字字句句淋漓體現了寶釵的用心用意,學識才能。詳參鄙作《林黛玉的雅謔和聰慧》),寶釵伶俐過了頭,適得其反,這樣的人物要是中了選,那就是元妃在宮中的強敵,故堅決不能讓其中選;但這樣的才能,肥水流到外人田可惜了,故而收在賈府為當家媳婦兒變廢為寶轉負為正,方是正理。筆者自感這兩個腦洞大是清奇,閑時亦捋須自笑,以為得意;然亦自知全無文本根據。茲寫出於此,博看官一粲。

但寶釵選閱失意,並不等於就千方百計要嫁寶玉。第三十四回:

薛蟠……說道:「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鬧,我早知道你的心了。從先媽和我說你有這金,要揀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兒,見寶玉有那勞什子,你自然如今行動護著他。」話未說了,把個寶釵氣怔了,拉著薛姨媽哭道:「媽媽你聽,哥哥說的是什麼話!」薛蟠見妹子哭了,便知自己冒撞了,便賭氣走到自己房裡安歇,不提。這裡薛姨媽氣得亂戰,一面又勸寶釵道:「你素日知那孽障說話沒道理,明兒我教他給你陪不是。」寶釵滿心委屈氣忿,待要怎樣,又怕她母親不安,少不得含淚別了母親,各自回來,到房裡整哭了一夜。

曹公所下「寶釵滿心委屈氣忿」一語要緊,畢竟不是「寶釵滿臉脹得通紅」!呆兄原是「委屈」了阿妹,而非道中其心事啊!第七十回寶釵《詠絮詞》:「好風頻借力,送我上青雲!」可見窮且益堅,不墮青雲之志。寶釵的意中郎君,當是世人眼中三好學生那類佳公子,以報效社稷、振興家族為己任。他應有經世濟民之願、經邦治國之才;而以寶釵「齊家」之能(詳參鄙作《裙釵一二可齊家》),應該是能做好一個很得力的賢內助的。當然王夫人中意寶釵、薛姨媽「無可無不可」(第五十七回),又是另一回事。

筆者此前讀紅樓,頗為納罕第三十回此段:

寶玉聽說,自己由不得臉上沒意思,只得又搭訕笑道:「怪不得他們拿姐姐比楊妃,原也體豐怯熱。」寶釵聽說,不由得大怒,待要怎樣,又不好怎樣。回思了一回,臉紅起來,便冷笑了兩聲說道:「我倒像楊妃,只是沒一個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楊國忠的!」

若所記不差,此是全書中寶釵唯一一次大怒。固然,寶玉說話造次,被唐突者生氣發作,也是應該;但寶釵之反應如斯劇烈激烈,頗出於讀者之意料。變起猝然,赫然震怒,好寶姐姐,嚇煞人也!楊妃者,禍國殃民之紅顏禍水也。吾恐寶姐姐此處大怒者,不在「體豐」,而在「楊妃」。雖然,楊妃確也體豐。但寶釵此番發作,或尚有更深一層隱意,筆者以為當是寶玉無意間,竟戳中其「落選秀女」之隱痛。孔子讚賞顏回,理由兩條:不遷怒,不貳過。可見遷怒於人,雖在君子,亦所難免。大怒之下,一向穩重沉厚知禮遜讓的寶姐姐,拿出真正顏色來了:「我倒像楊妃,只是沒一個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楊國忠的!」按此語表面之意,在貶薛蟠,好似忿忿自己外無兄弟良援,可為臂助交納宮中,故而落選;內里之意,則在怒懟寶玉,你們家倒是有個娘娘,可惜腹內草莽如你,連個楊國忠都作不得!——然而一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求珍大哥哥璉二哥哥環兄弟心理陰影面積……珠大哥哥在地下也不免不安嘟囔兩下……然而寶姑娘,平日說好的行為豁達隨分從時藏愚守拙呢?沃擦,你們平日里林懟懟長、林懟懟短的,論口齒不饒人,黛玉好似宇宙最強;現在知道真大手是誰了吧!

寶釵不僅懟人是真大拿,且還懂用計:誘敵深入。第三十回此段:

黛玉聽見寶玉奚落寶釵,心中著實得意,才要搭言,也趁勢取個笑,不想靛兒因找扇子,寶釵又發了兩句話,她便改口笑道:「寶姐姐,你聽了兩出什麼戲?」寶釵因見黛玉面上有得意之態,一定是聽了寶玉方才奚落之言,遂了她的心愿,忽又見問她這話,便笑道:「我看的是李逵罵了宋江,後來又賠不是。」寶玉便笑道:「姐姐通今博古,色色都知道,怎麼連這一齣戲的名字也不知道?就說了這麼一串子。這叫《負荊請罪》。」寶釵笑道:「原來這叫做《負荊請罪》!你們通今博古,才知道『負荊請罪』,我不知道什麼是『負荊請罪』!」一句話未說完,寶玉、黛玉二人心裡有病,聽了這話早把臉羞紅了。

黛玉畢竟得意忘形,放鬆警惕,縱馬追敵——遇著寶姐姐這般高手,就只有跌進陷阱嘍(當然縱馬當先墮坑墊底的是罪魁禍首,寶玉)。看看,寶釵平日沉厚,口齒不肯輕薄,但絕非無能軟弱之人如「二木頭」。今日小試顏色,黛玉且不是對手,丟盔棄甲,狼狽敗下……

茲再論寶釵大得王夫人之心其緣由。除開性情「穩重和平」大家喜歡、關係親上加親我更喜歡兩點外,鄙意當還有以下兩點:1.氣質隱淡,甚為投緣;2.裙釵齊家,大是能手。

第三回:

正面炕上橫設一張炕桌,桌上壘著書籍茶具,靠東壁面西,設著半舊的青緞靠背引枕。王夫人卻坐在西邊下首,亦是半舊的青緞靠背坐褥。見黛玉來了,便往東讓。黛玉心中料定這是賈政之位。因見挨炕一溜三張椅子上,也搭著半舊的彈墨椅袱,黛玉便向椅上坐了。

第八回:

且說寶玉來至梨香院中……來至裡間門前,只見吊著半舊的紅紬軟簾。寶玉掀簾一邁步進去,先就看見薛寶釵坐在炕上做針線,頭上挽著漆黑油光的?兒,蜜合色棉襖,玫瑰紫二色金銀鼠比肩褂,蔥黃綾棉裙,一色半新不舊,看去不覺奢華。唇不點而紅,眉不畫而翠;臉若銀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語,人謂藏愚;安分隨時,自雲守拙。

世家大族,用物半舊。暴發戶之家,乃件件求新。此猶今之驕子斬關奪隘,考入北大清華,大嘆校舍之舊,轉不如地方某某科技大學也。又,全書中寶釵儼然一小王夫人。作者於此一點之匠心,真可謂無微不至。諸君試看:寫王夫人的起居器用,是三個「半舊」;寫寶釵的起居衣飾,是「半舊的」、「一色半新不舊」。全部書中唯特筆凸出王夫人與薛寶釵二人服用器物「半舊」,著者深意可玩。錢鍾書《容安館札記》第七九八則:

第八回寶釵襖裙「一色半新不舊,看去不覺奢華。」按元微之《夢遊春》云:「鮮妍脂粉薄,闇澹衣裳故。最似紅牡丹,雨來春欲暮。」《離思》詩云:「殷紅淺碧舊衣裳,取次梳頭闇澹妝。夜合帶煙籠曉日,牡丹經雨泣殘陽。」黃莘田《香草箋》《雜思?之九》云:「春衫微退海棠紅,葡紫蒲青緩緩籠,顏色上伊身便好,帶些黯淡大家風。」得聖解是。

舊衣裳、衣裳故,跟闇澹、閑淡之大家風度氣質是相關聯的。王夫人、薛寶釵之閑淡大家氣質,譬如第三回王夫人問鳳姐「月錢放過了不曾?」鳳姐回答後,問「剛才帶著人到後樓上找緞子,找了這半日,也並沒有見昨日太太說的那樣的,想是太太記錯了?」太太閑淡一句「有沒有,什麼要緊」。這些細部,足見曹雪芹寫人物本領之高強。王夫人出自賈王史薛四大家族之金陵王家,故其閑淡大家之氣,遠非家境不厚的邢夫人可有。書中對邢夫人的慳吝,後有著筆。對邢夫人之用度衣著之類,則不肯多下一筆,更不可能寫其用度半舊。王夫人好靜,賈母好熱鬧;王夫人「木頭似的」(第三十五回),賈母好「謔笑科諢」(第二十二回),婆媳之間本不投緣。無奈隊友太遜,大太太更不投婆婆緣法,二太太因得以矮子裡邊兒拔高個兒,相形見佳。故賈母之不愛寶釵者,正王夫人之所取於寶釵者,此點讀者不可不知。第三十八回賈母(對王夫人等)笑道:「我喜歡她(鳳姐)這樣,況且她又不是那不知高低的孩子。家常沒人,娘兒們原該這樣。橫豎禮體不錯就罷,沒的倒叫她從神兒似的作什麼!」將此與第二十二回曹公寫賈母喜歡寶釵「穩重和平」合觀,煞見意味——何為大家族最高家長的喜歡,何為老太太史老太君的喜歡,讀者正可對比互見。第七十三回:

原來這傻大姐年方十四五歲,是新挑上來的,與賈母這邊提水桶、掃院子,專作粗活的一個丫頭。只因她生得體肥面闊,兩隻大腳,作粗活簡捷爽利,且心性愚頑,一無知識,行事出言,常在規矩之外。賈母因喜歡她爽利便捷,又喜她出言可以發笑,便起名為「傻大姐」,常悶來便引她取笑,毫無忌避,因此又叫她作「痴丫頭」。她縱有失禮之處,見賈母喜歡,他們依然不去苛責。

可見賈母喜歡混沌未鑿的「真人」。禮豈為真人設耶!吾知寶玉重人不重位,重情不重禮,原來有本而來!以賈母喜鳳姐之詼諧、傻大姐之混沌而觀,賈母內心深處對外孫女兒的喜歡和欣賞,王夫人對外甥女兒的喜歡和欣賞,讀者必不難會心而自得也。

寶釵與王夫人氣質隱淡,同好冷靜;此點而外,寶釵甚得王夫人之心者,尚有一點:齊家之能。第五十五回:

如今且說王夫人見她如此,探春與李紈暫難謝事,園中人多,又恐失於照管,因又特請了寶釵來,托她各處小心:「老婆子們不中用,得空兒吃酒鬥牌,白日里睡覺,夜裡鬥牌,我都知道的。鳳丫頭在外頭,她們還有個懼怕,如今她們又該取便了。好孩子,你還是個妥當人。你兄弟妹妹們又小,我又沒工夫,你替我辛苦兩天,照看照看。凡有想不到的事,你來告訴我,別等老太太問出來,我沒話回。哪些人不好了,你只管說。他們不聽,你來回我。別弄出大事來才好。」寶釵聽說,只得答應了。

王夫人托寶釵以「客卿」身份,與李紈、探春組成三駕馬車臨時內閣,照管榮府家務。寶釵完成得特別出色,其籌劃經營,眼光心胸,非鳳姐素昔之可比,且更越探春而上;齊家而推於治國,則良相才也!(我以為以賈府的現時局面和各人的身份情況而言,「探春、鳳姐、寶釵」組成內閣是最贊的。探春既知興利,又知除弊,可見具有獨立當家之能。問題是沒出閣,有些老婆漢子的污遭貓事兒,不便管得。且小姑尊貴,也不好太拉下臉。這就需要鳳姐以素日之威,鎮服全府。這正是「汲黯在朝,淮南寢謀;郅都守邊,匈奴竄跡;干木處魏,諸侯息兵」的意思。所以探春負責日常事務,輔以鳳姐「卧而鎮之」,是很合理的班子搭配。一方面休養了老隊伍,一方面也鍛煉了新隊伍。寶釵一肚皮學問,鳳姐自不必說,探春也多為不及。考慮到寶釵的「客卿」身份,「國務院經濟高參」、「國府資政」一類職務,是最適合她的了。探春、寶釵、鳳姐理家之能,詳參鄙作《裙釵一二可齊家》。)王夫人本就是個拙笨於家務的媳婦兒,承奉婆婆每每力不從心,左支右絀;鳳丫頭再使勁兒再得力,有一天老太太的事出來,還是要回大太太那邊去的;如今驚訝地發現寶丫頭竟是如此一個人物,焉得不喜!

但賈府最高話事人畢竟是賈母。第二十八回元妃贈物後:

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語,所以總遠著寶玉。昨兒見了元春所賜的東西,獨她與寶玉一樣,心裡越發沒意思起來。

可見元妃贈物金玉齊等,在賈府是造成了相當公開足夠的暗示。如果用權謀論分析,可算是王夫人利用女兒貴妃之尊,向婆婆施壓,以國禮壓家禮。(1987版電視劇寶玉寶釵之親事,便處理為元春自宮中出命。然而87版在第33集,才「想起」讓襲人瞬間黑化,建言王夫人,出此秘策——劇集編導怕是忘了,太太在第二十八回便謀深計遠了,還用得著一籌莫展之際,等襲人來「東窗獻計」?前後邏輯,並不照顧!)然則「老實」媳婦兒,厲害起來,厲害婆婆,可不畏乎?

如此一來,看第二十九回賈母此段話,或有更深一層看法:

賈母道:「上回有個和尚說了,這孩子命里不該早娶,等再大一點兒再定罷。你可如今也打聽著,不管她根基富貴,只要模樣配得上就好,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也罷了。只是模樣兒性格兒難得好的。」

看官且看,老太太話里,再三強調的是啥?「不管她根基富貴」、「便是那家子窮」——何以老太太反覆致意於此?這正是旁敲站薛家的王夫人,富貴不足恃啊。再看張道士前之所言:

「前日在一個人家看見一位小姐,今年十五歲了,生得倒也好個模樣兒。我想著哥兒也該尋親事了。若論這個小姐模樣兒,聰明智能,根基家當,倒也配得過。但不知老太太怎麼樣,小道也不敢造次。等請了老太太的示下,才敢向人去張口。」

據周汝昌考析,第二十九回張道士說此話其時,寶釵正十五歲;且第二十二回老太太給寶釵做十五歲生日。由此而觀張道士話中之「十五歲」,頗覺有意思、不簡單;再看「若論這個小姐模樣兒,聰明智能,根基家當,倒也配得過」,這不是寶釵是誰?

第二十九回清虛觀打醮張道士提親,緊接第二十八回元妃贈物金玉齊等其後,鄙意倘以賈母說此番話為與其宮中貴妃孫女隔空搭一太極雲手,不露聲色已然交鋒,恐非完全毫無根據流於權謀之論吧?

第五十回賈母問寶琴情況於薛姨媽,更是對府中「站寶釵」這一「黨」,明白宣示:不可能。第四十六回:

賈母聽了,氣得渾身亂戰,……便向王夫人道:「你們原來都是哄我的!外頭孝敬,暗地裡盤算我。……」

戲謔言之:賈母此話「斷章取義」(或本就不無「言此意彼」之可能性?),可為以上所論「母女合謀老太君」,出口惡氣也。

然而組織路線問題,不到最後一刻,是不見分曉的。遠有康熙年間九子奪嫡,八爺黨與四爺黨之較量;近如蔣系桂系,終生角力;再近則如竹席、四人與周公、小平兩派;再近則如2012年以來……這正是高鶚續書第八十二回:

黛玉……說道:「這也難說。但凡家庭之事,不是東風壓了西風,就是西風壓了東風。」

妙哉此語!不出於曹雪芹前書,而出於高鶚後書,正可見續書未可全然抹殺,每多亮筆也。此語大妙,至今日為潤公獎掖於廟堂,登高一呼,天下昭彰,正因其於組織路線問題,要言妙道,一語說破也。

插播一個有趣的。二月河《乾隆皇帝》第三部《日落長河》第十五回:阿桂深以為然,接著傅恆話茬說道:「從來客大欺店,店大欺客。主佃也是一樣,都是良莠不齊善惡不等。業主強橫,就魚肉一方,佃戶強橫,抗租賴債欺侮業主的也盡有的——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朝廷應該兩頭按,按著業主減租,也要拿著些刁頑凶蠻的租戶作法,不能偏頗。」因見傅恆目視自己,料是哪句話失了口,便款款收住,疑思良久,才恍然大悟:原來不留神間,引用了《紅樓夢》里林黛玉的話,不禁臉一紅。——按二先生露出馬腳了!彼時坊間流傳之《石頭記》抄本,尚止於前八十回;高鶚續書,乾隆五十六年(1791)方得面世。——二月河竟是高冠曹戴了!但筆者默揣二先生之高明,豈有慮不及此?不過是大愛此句,故不拘細故罷了。按類似「問題」還見於《乾隆皇帝》第五部《雲暗鳳闕》第二十四回:乾隆又是欣慰又是難過,竟尋不出更好的話撫慰,半晌才道:「話雖如此,先帝爺就留下我兄弟兩人,我還是切盼你早占勿葯,恢復康泰。你再有個好歹,我真是連個說話的人也沒有的。」弘晝古怪地一笑,說道:「皇上……瞧您氣色,昨晚是一夜沒睡。這麼大個天下,外頭山川人民,紫禁城裡深池密林,什麼事沒有,什麼人沒有呢?《紅樓夢》裡頭海棠花開的不是時候,賈母說『見怪不怪,其怪自敗』。您最英明的,仁智天縱聖祖爺也比不了,有些小事不妨糊塗些了……」——按此段兩誤,一是弘晝所引迴文為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賈母賞花妖,此仍為高鶚續書;二是說「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的,是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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