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決定
對於初入建築職場的學生來說,關於「做決定」這個話題,主要有兩件事可以聊聊。
一是,做決定的過程。
實際工作當中的建築設計,某種程度上是不斷地做決定,期望得到好的結果,並且要為這些選擇負責任。
越是現實的建築設計,需要做決定的內容就越多越繁雜。
答辯的時候可以說,「這個問題我們有很多方法來解決,例如巴拉巴拉」;但如果真的要把建築落實,早晚得在這些方法中選擇一個,並且確定下來,然後接受隨之而來的好處和壞處。
設計的過程會不斷消滅掉可能性,不斷放棄一些很好的想法(有時單獨看很好,但從整體考慮必須放棄),彷彿是不斷給自己帶上鐐銬的過程。
越是到設計後期,做決定就會變得越難,因為需要把之前設計的相關內容都考慮在內,而留給人思索的時間往往越來越短。
二是,做決定的人是誰。
基本原理是「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建築職場不是象牙塔,是一個講究等級的地方。
上級交給新人一個設計任務,新人是需要判斷,這個任務中,哪些自己有權做決定,哪些自己沒有權力做決定,而是應該列出各種options,分析清楚,然後交給上級來判斷做決策。
上級做決定,也就擔負了相應的責任和風險,因此很多榮耀也會歸於他。
常見的情況是,新人要麼沒有條件來擔責,要麼沒有能力做出正確的決策,所以必須依賴上級。
當然,不排除有些新人能力極強,幾乎不犯錯,每次都能選對,然後得到老闆信任,不過這件事情,八成看天賦看出身看運氣的——不是所有人一開始就能獲得機會去做很多決定然後讓別人看結果的。這樣的人很快會升遷到更高的位置,讓他去擔負和能力相匹配的責任。
下級如果不擔相應的責任,就不要胡亂批評上級的決定,無論是背後還是公開,異議要講理。現實中幾乎每個決定都是有利有弊,如果要攻擊別人的決定,理由是總能夠找到的。不擔責的人其實沒什麼資格去批評一個決定。舉個例子,戰場上A計劃60%可能性大勝,B計劃100%打平,將軍選了A計劃,然後某個小兵不上前線,使勁嚷嚷那40%會讓大家送命,軍心大亂,延誤軍機,打輸了這小兵還覺得自己英明……
如果不接受他人的決定,那就自己站出來擔責。指責別人的決定,自己又不用擔責任,那就叫嘴炮。
當然接受了別人的決定,意味著自己也做出了選擇。只是這責任比較次要而已。
想要在工作上獲得地位的提升,就要設法站出來做決定,並且擔負相應的責任;這兩方面也是地位提升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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