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維璉提到的「五十丈紅夷船」究竟是啥?
網上關於料羅灣海戰的爭論挺多,一方認為這仗是大明水師對西方海軍列強的一次輝煌勝利,一方則認為大明在數量優勢的前提下竟然沒有全殲紅毛而且還讓對方跑了,實為恥辱。對於諸如此類的對噴不在本文討論的範疇,本文主要的內容,是想就最近網上某些洋小將提出的新興觀點,探討一下鄒維璉奏疏中的「舟長五十餘丈」究竟指的是啥。
這個新興的學術觀點出自以下這位橫空出世的洋小將 @Louis @Henry Bourbon
其實鄒維璉所稱的五十餘丈大舟,並不是明人第一次對荷蘭在遠東海上武裝實力的概括,而很明顯是在參考前人記載的基礎上所進行的再加工。比照萬曆年間成書的《東西洋考》,已有「或謂和蘭長技惟舟與銃耳,舟長三十丈,橫廣五六丈,板厚二尺余」的描述,以及南居益在《謹陳閩事始末疏》所稱「夷舟堅銃大,能毒人十里外,我舟當之無不糜碎」等語。這兩者分別描述的是萬曆晚期荷蘭艦隊指揮官范涅克和韋麻郎在南中國海的活動,以及天啟初年荷蘭艦隊竊據澎湖築城兩個事件。對於這個時期荷蘭或VOC在南部和東部中國海所投入的海上軍事力量,荷蘭方面早就已有過統計如下。
先簡單介紹一下,圖表中編號的8、9、10分別代表VOC艦隊中的普通大型船、戰用大型船Man of war以及專用於往返遠東與本土的大型船隻Homeward Bounder(在1620年代之前VOC未對往返本土的Homeward Bounder作明確的區分,因此1620年代以前的往返船隻也歸屬於編號8),6代表著荷蘭特色商船Fluyt,3、5、7則分別代表小、中、大三種類型的Yacht(順便一提,5和7基本屬於200t以上的Yacht,所以那些一看到Yacht就覺得是小型船的可以直接當小白了)。
在這張表中我們可以看到,在1630年代以前,活躍於東南中國海區域的VOC船隻,以8、9、10,也就是各類400t以上的大中型船隻,佔了很大比重,即使是Yacht也以大中型為主。所以,當范涅克和韋麻郎初到南中國海域時,在東南亞和中國沿海活動的華人海商所見到的VOC船隻,無限趨近於零的可能是很多不學無術的洋小將所宣稱的百噸保安小艇,而很大可能是那種600t-800t,規模和武裝都不輸荷蘭在歐洲本土主流戰船的大中型船隻。想像一下,在茫茫大海之上,親眼看到這種規模船隻的出現,把香山澳和呂宋(葡萄牙西班牙)的卡拉克啊蓋倫啊(再次對那些言歐洲戰船必只懂得蓋倫蓋倫一般念經的洋小將表示呵呵噠)一頓擼的明人把情報傳回國內,再經由文人的一番修飾,成為百米長的巨艦形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至於天啟初年的澎湖之役,VOC一方的資料對於進出風櫃城的荷蘭船隻之規模和武裝情況則有更加詳實得多的記載,側面可以佐證南居益在征討澎湖前後所接觸到的「夷舟「,也不會是什麼小艇,而是這些扔到歐陸依然可以作為戰艦的武裝船隻。要說這些是保安船,唐斯海戰中的特龍普會哭的。
綜上,其實萬曆~天啟年間明朝的水師,以及在南洋和東洋活動的武裝海商所面對的西方軍事壓力,總體來說是比鄭芝龍時期要大得多的,這是因為VOC在這個時期的策略以強硬的軍事手段為主,聯省政府也通過將各省海軍工廠出品的大型船隻直接調撥給VOC,並從VOC的貿易收入中獲得分成和稅收的做法,來強化VOC在遠東的軍事力量。鄒維璉之所以會在收集前人對於荷蘭情報的基礎上,進一步誇大對於荷蘭堅船利炮的描述,著眼的根本不只是眼前的一戰一功一利,恰恰是通過過往的檔案認識到VOC所具備潛在的軍事實力之後,和其他很多明朝大臣所用的手法一樣,藉此推銷自己的觀點,強調東南海防的重要性和增兵助餉的必要性罷了。
所以啊,整天叨叨什麼把小艇當舟長五十丈的洋小將啊,不是蠢就是壞。連對你家洋爺爺的歷史都半桶水的貨色,也有臉皮給人扣豬家子孫的帽子?
什麼,你覺得這種百米巨艦的嘴炮也就大明文人吹的出來?葡萄牙人默默地看你一眼。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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