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湯蘭蘭,我們還是希望你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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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一直關注我們,你可能會注意到在2月1號,因為渣浪熱搜下線,我們的自製的那張熱搜表格上有這麼一個詞條:湯蘭蘭 強姦案
其實我第一次看到這件事的時候,應該是1月底。文章用了一個十分有暗示性的標題:
因為是非正統媒體再加上文章內容太長,我大概翻了一半就關掉了。不過關掉之後,我看了眼評論,裡面有人在罵受害者的家長,也有人讓前者「看清楚點,事件後面反轉了。」
這樣算下來,這個陳年舊案從被媒體翻出來到現在,已經有將近9天的時間了。相信這些日子裡,就算你們沒有刻意去搜也會知道一點這件事情,但我還是想讓你比較清楚的了解一下,我們某些媒體到底都幹了什麼缺德事。
2018年1月30日,澎湃新聞的記者王樂公開發表了這樣一篇文章。沒錯,就是上面我提到的那篇:
文章詳述了一下案情:2008年的國慶節,受害人湯蘭蘭(化名)沒有回家,而是在乾爹乾媽家給萬秀玲(湯母)打了電話,稱:「媽,我懷孕了,是我爸的」。湯母稱她當時不信,覺得孩子可能是找了對象。隨即便叫上孩子大姑湯玉英一起,準備到乾爹家想把孩子接回來。但最終,她們並沒有將孩子接回來,反而打了孩子。
沒過幾天,湯蘭蘭的乾爹乾媽兩人就領著湯蘭蘭去報案了,並上交了一份舉報信,信中內容稱自己從7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前後已有7年。報案之後的三天內,村裡16人被抓。4年後,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罪涉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還被判強迫賣淫罪。
>湯蘭蘭的舉報信
2010年判決書下達,幾位被告人曾經集體上訴,否認犯罪事實,但都被二審法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直至去年6月份,湯母萬秀玲刑滿出獄,表示自己想找到自己的女兒還原事件真相,卻發現湯蘭蘭「人家蒸發」了。直到今年1月份,她才藉助多方力量查詢到女兒已經改名遷戶,找不到人了。
>湯母
此外,文章中還對案情提出了對包括湯蘭蘭懷孕、證人證詞、審判過程以及湯蘭蘭戶口遷移變動等多方面的質疑,並藉此「明示」案件有冤情,暗示此事最大的惡人其實是「受害者」,並且企圖發動網民的力量找到湯蘭蘭。
隨後,包括鳳凰新聞、新京報在內的多家媒體也全部跟上,其中新京報對此消息進行報道時所用標題更是嚇人,一副不找到受害人就死不罷休的樣子: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這麼「失聯」著。
消息一經發出,就引發了大範圍的討論,有質疑判決結果的、質疑受害者證詞的,還有覺得媒體帶節奏的、呼籲保護孩子的。總之,如果當天有熱搜,想必這條微博一定會被搜索到爆。
儘管事態已經發展到如此程度,幾家媒體仍然沒有就此罷休,而是繼續在自己的媒體平台上發文,新京報更是將一條所謂的調查視頻,用不同配文重複發布了六次之多:
然鵝,輿論卻並沒有向著他們想要的方向發展,而是往相反的方向進行。因為記者文章中對於湯蘭蘭身份曝光和暗示指責,網友們對幾大媒體進行了攻擊,甚至還人肉了一些記者。等到2月2日,鳳凰網下場發表了一篇名為「放過湯蘭蘭也放過記者,回歸案件本身」的評論文章:
這篇拉偏架的文章,對幾家媒體當下所作所為的錯誤避重就輕,將暴露受害人信息、想以輿論壓力逼迫受害人出現等罪責統統歸結為「瑕疵」。與此同時,他們還指責相關部門、自媒體以及網友的行為:
鳳凰負責下場挽尊,隔壁的新京報也有任務,仍舊咬牙切齒的繼續「堅守」:
而比事件本身更可怕的是,這幾家媒體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官媒已經實錘蓋章係為翻供炒作」的前提下進行的:
而當天晚上,環球時報也發表了相關文章,針對新京報與澎湃新聞文章中所提出的包括湯蘭蘭的戶口遷移問題、案情細節未紕漏等問題進行了分析,並且提出了如果案件真的有冤情,該負責的也不是受害者湯蘭蘭:
昨天中午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也針對此事做出了正式回應,表示此案的申訴仍舊正在依法處理中。如此,在輿論和官方的多方發聲下,事件才以涉事的幾家媒體刪除相關文章、視頻,新京報和澎湃新聞還被多平台禁言三日的結果告於段落。
案件是否存在所謂冤情,我們在此不評論,這也不是我們通過在網上討論、討論就能得到結果的。但在此事件中發揮著「至關重要」作用的澎湃新聞、新京報、鳳凰網以及部分南方系媒體的行為卻值得聊一聊。他們先是以「正義」之名聲討正義,隨後刻意用輿論施壓,並引導矛頭指向受害者,這樣的「翻案」手段真是毫無人性可言。
相信有人會有疑問,為什麼各位媒體大大就想起來這件陳年舊案了?還千方百計的想要尋找被害人?
可千萬別給他們腦補出一個什麼超級英雄一般不畏權勢,用自己的力量衝擊權力的「正義」形象。其實都是因為一個人,湯母找到的代理律師——付建。你或許對他的名字沒什麼印象,但是他經手的案子你肯定就很熟悉了,說一個最近的吧,應該是: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十年。
這個已經對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進行過多次售賣的犯罪嫌疑人,在付建的包裝下,搖身一變成了一個大好前途被隨手一掏鳥窩給毀掉的懵懂少年。之後,他們便開始利用媒體對網友的輿論進行引導,害的各種機構紛紛闢謠、澄清,發表各種文章表明事實真相,感覺這才真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啊。
聽了這個案子,是不是覺得湯蘭蘭案件也與此如出一轍了?當然,律師為了委託人辯護無可厚非,但是我想問問那些甘願被他當槍使的媒體人們,這口人血饅頭吃的開心不開心。
我們親愛的媒體朋友今年的1月17日剛剛到達事發地,23日離開,31日發出稿子和視頻,就算之前有過部分的調查,這樣一個花費了幾年時間才宣判的案子,他們居然用了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就勇敢的跑出來代表「正義」了:
與此同時,由於該案件涉及了未成年人,所以未進行公開受理。我們的媒體朋友就仗著關鍵內容未公開的由頭,就大肆宣揚陰謀論、逼供論,並藉此想要操控輿論「殺人」;仗著受害人年紀輕輕又孤立無援,不顧其處境與想法將矛頭統統指向她一個人,且想要利用「年紀小,說話不具有可信度」來模糊事件真相。
無論是新京報,還是澎湃新聞都將受害人如今的戶籍證明打了很小的遮蓋後便公之於眾。試想,若此案一切屬實,自己千辛萬苦想要忘掉的過去,被這些人輕而易舉的重新擺到所有人面前,這個好不容易才逐漸從劫難中走出來的受害人該怎樣面對這些報道?
>去年12月湯母才找到付建,今年一月就找到了女兒的戶籍信息
只用了一個月的時間湯母就已經找到了湯蘭蘭花費四年時間才完成的保護性改名遷戶
我們無法想像此次事件給她造成的二次傷害會有多嚴重,這些已然都是媒體出面道歉千次萬次都無法挽回的了。但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次網友的輿論沒有被媒體帶跑偏,儘可能的縮小了其對於受害人的傷害。
最後想用環球時報的文章做個收尾吧:
我不願意相信正值花季的少女會選擇用毀掉自己的方式讓身邊至親至愛的人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如果這是一場鬧劇,那它最終演化成了無人倖免的災難。希望大家能夠少一些猜度,多一分理性,還當事人一個安靜的空間,把查明真相和公正執法的責任交給司法機關。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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