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頻頻破發,還能買嗎?
本期看點
◆ 可轉換債券最近為何頻頻破發?
◆ 可轉換債券具有什麼樣的特性?與普通的債券又有著什麼樣的區別?
◆ 可轉換債券在轉股時有什麼條件?
01
小金最近又遇到了理財方面的問題,於是聯繫了理財師小張。小金在電話里對小張說:「小張,我和一個同事中了同一個可轉換債券的簽。但是,最近頻頻破發,不知道該違約,還是該入手,所以我想諮詢你一下。」
小張在電話那頭說:「金總,這裡頭的東西還不是一言兩語能說清楚的,要不您看您什麼時間有空,咱見面聊聊吧。」
小金說:「好!那明天下午4點咱在XX咖啡廳見吧!」
次日一見面,小金就直奔主題。小金說:「這事兒真是難住我了,要不也不用專門麻煩你一趟!違約了怕浪費一次機會,買吧又不敢!只能讓你給我講講這裡頭的門道了!」
小張聽了之後說:「沒問題金總!咱先從破發說吧,可轉換債券之所以頻頻破發,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現在股市不景氣,即使轉換成股票也很有可能虧損。另一方面可轉換債券的利率只有1%左右,相當於銀行存款利率的40%,把它當成債券持有收益太低。基於這兩方面的原因,大部分投資者都不看好可轉換債券,所以破發率很高。還有一個問題金總,就是即便要入手這個產品,也需要先把它搞清楚。」
小金這時說:「這個我還真不太清楚,你就從這個開始給我說一下吧!」
小張緊接著說:「好的!我問您一個問題啊金總,通常都是一些公司需要融資,但是股票市場不景氣,股票發行有難度,發不出來。這個時候這些公司通過什麼手段來融資呢?」
小金說:「它可以發行債券啊!」
聽了小金的回答之後小張說:「發債券確實是一個辦法,可是對於這些公司來講發行債券對於未來的壓力太大了!第一發行債券若干時間之後,必須支付利息;第二必須歸還一大筆本金。如果到時候行情依舊不好,那就非常難辦!」
小金這時問:「那應該怎麼辦呢?」小張又說:「其實,這些公司最想發行的還是股票!因為發行股票之後是不用還錢的,公司可以把發行股票融來的錢一直用於公司的經營,如果賺了就給股東分紅,如果沒有賺就選擇不分紅,這樣對於公司的發展壓力會小很多。但是股票的發行難度太大了。所以,這個時候這些公司就會選擇發行可轉換債券,一方面可轉換債券可以作為股票的替代品發行進行融資,另一方面又比普通債券的成本低很多。」
金德環老師解讀
可轉換債券
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原因
可轉換債券是推遲的股票,當不能發行股票,但是企業又需要融資時,發行可轉換債券成為了一個好的方法。相比普通的債券而言,可轉換債券既可以相對減少企業的債務壓力,又能起到融資的作用。
可轉換債券是帶著「甜味」的債務。因為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特質,使它包含了股票的「甜味」,所以它比普通的債券的利息要更低。
破發
指某股票在二級市場中的價格,跌破它在一級市場中的發行價。
02
小金說:「這個意思啊!那如果買了可轉換債券的人不選擇轉換為股票的話,發行的公司還不是在到期之後得還本付息嗎?」
針對小金的問題小張說:「這種情況很少,即使出現也比普通債券的成本低很多。因為,這些投資者之所以會選擇購買可轉換債券,就是沖著可轉換這個因素來的,不然他們直接購買債券就可以。
剛才咱們也說過了,可轉換債券的收益只有銀行存款利息的40%左右,如果不轉股的話,收益太低。也就是說,只要是想入手可轉換債券的投資人,肯定是想要轉換為股票的,不然還不如把錢存在銀行里。」
小金聽了之後說:「你這麼一說我就想通這個問題了!其實這個產品在出現的時候已經做過了一次用戶篩選了,一旦股票市場有一點起色肯定會有很多人去入手。」
小金說完之後小張說:「對!就是這個道理!可轉換債券的優勢就在這裡。針對公司,可解決在股市不景氣時的融資壓力。針對投資者,等於多了一個選擇。投資者是否願意轉換,這個權利在於自己,願意轉,就變成了股票,不願意轉,仍然持有債券。實際上是給了你投資者一個期權,所以可轉換債券擁有債券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金德環老師解讀
可轉換債券的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但是,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極低,只有1%左右。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03
小金這時又說:「那可轉換債券在轉換的時候有什麼條件嗎?」
小張說:「條件是有的。可轉換債券需要提前定好轉股價格。比如一張面值100塊的債券可以轉成5股,按照當時的價格,轉換的定價就是20塊錢。還有就是要提前定好轉換期限,在既定期限內可以進行轉換,如果過了這個期限的話,那投資者手裡拿著的還是債券,待到債券到期時,還本付息。」
小金說:「今天你這麼一講我知道了不少,之前只知道債券能轉成股票,這些細節還真不清楚。」
小張又接著說:「除了這些之外,可轉換債券還有兩個條款。第一個是贖回條款,就是說達到一定條件的時候發行人可以提前把債券贖回來。前提是對發行人造成了比較大的損失,發行人可以利用贖回條款,提前終止,然後從投資人手裡買回來。第二個是回售條款,債券對投資人造成了很大的損害,比如利率瘋漲,債券狂跌。
當債券跌都一定程度,跌的投資人都肉疼了,實在是受不了,連基本面值都達不到了,但是換成股票還是很不划算。債券價格不行,股票價格也不行,為了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可以觸發回售條款,也就是投資人再把債券賣回給發行人,目的是為了對投資人的利益有所保障。」
小金聽了之後說:「這兩個條款挺好的,對於雙方利益都有保護作用。」
小張接著說:「對!如果沒有一定規定的話容易出現利益一邊倒的現象,不是讓發行人遭受巨大損失,就是讓投資人遭受巨大損失。」
金德環老師解讀
可轉換債券的要素
⒈ 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一個特定的轉換期限,在該期限內,允許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股票。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⒉ 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後5個工作日內應償還未轉股債券的本金及最後1期利息。
⒊ 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用公式表示為:
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用公式表示為:
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例
⒋ 贖回條款與回售條款。贖回是指發行人在發行一段時間後,可以提前贖回未到期的發行在外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贖回條件一般是當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高於轉換價格達到一定幅度時,公司可按照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買回發行在外尚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低於轉換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可轉換債券賣給發行人的行為。
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是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規定的贖回行為和回售行為發生的具體市場條件。
04
小金又說:「今天讓你給我講了這麼多,真是麻煩你了!不過可能到了我實際要操作的時候可能還有很多問題請教你!」
小張說:「沒關係金總!您有什麼問題隨時聯繫就行!」
小金接著說:「好!那咱們今天就先這樣,這次我就違約了,先觀望觀望,以後有好的機會再考慮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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