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合道

本義: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柔而不張。毒蟲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通述:

德行越是接近大道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嬰孩,柔弱而不放縱自己的行為,不與萬物為害。故毒蟲不螫他,猛獸不傷害他,兇惡的鳥不搏擊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頭卻握得很牢固。他雖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卻勃然舉起,這是因為精氣充沛的緣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卻不會沙啞,這是因為他哭的過程能夠使得陰陽交合的緣故。知陰陽交合曰「常」,同時,將知曉事物的陰陽兩面,也叫做「明」。

貪生縱慾就會遭殃,慾念主使精氣就叫做逞強。事物過於壯盛了就會變衰敗,如果有這些違背自然之道的行為,只會促使它早衰早亡。

釋義:

毒蟲:指蛇、蠍、蜂之類的有毒蟲子。

螫:毒蟲子用毒刺咬人。

據:獸類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攫鳥:用腳爪抓取食物的鳥,例如鷹隼一類的鳥。

搏:鷹隼用爪擊物。

朘作:嬰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嗄:噪音嘶啞。

知和曰常:常指事物運作的規律。和,指陰陽二氣合和的狀態。

益生:縱慾貪生。

祥:這裡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強:逞強。

壯:強壯。

圖引:

合道則生,知常為明,本章與《道經》中的第三十章相呼應。

在《道德經》中,初生的嬰兒,多喻指柔而不張的形象,而不受各種動物侵害的情狀,喻指不與萬物相害或不會置自身於危險之中。

本文中,作者通過嬰兒不會因為哭啼而啞嗓子為例,來強調其行為使得陰陽之氣相合和,所以才無害,接著總結說,知陰陽交合者,曰常,那麼,能夠通曉事物兩方面,不偏執於一面者,曰明。因此,在萬物面前不示強,合道而生,以防早亡。

註:本文轉自 nanshankongtong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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