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離婚證,真能讓女人從婚姻痛苦中解脫嗎?
最近好幾位女士,問我關於離婚的事情,好像很著急,不離婚一刻都活不下去了。
舒玉就是其中一位。結婚五年,丈夫反反覆復出軌,她實在受不了了,天天腦子裡面想的都是丈夫跟小三在一起的畫面。
她給丈夫一次次機會,但丈夫根本不珍惜,舒玉一直忍著,希望他哪天會回心轉意,畢竟他們孩子還小,舒玉不想這個家散了。
這段婚姻把她折磨得不成人樣,既然丈夫不配合,她就去想怎麼驅趕小三小四小五,最後發現,怎麼也趕不完。
她說,我太累了,天天腦子裡面想著這些事情,都要發瘋了,現在只想離婚。可他不離怎麼辦?我想找他談離婚的事情,他總是避而不見怎麼辦?
現在,離婚是唯一的出路嗎?我問她。她說,姐,你該不會讓我在這樣的婚姻中將就吧?我已經一再委屈自己了。
當然不是。
我跟她確認,是因為覺得天天腦子裡面想這些事情,實在受不了了,所以要離婚嗎?她說是的,不然再這麼下去,會發瘋的。
類似的說法,我聽過很多次,她們覺得,在這種情況下,只有離婚才會解脫,離婚是唯一的出路。
一紙離婚證,真的能讓你停止這些想法嗎?真的可以擺脫痛苦嗎?真的可以抹去所有的記憶和傷害嗎?
離婚證只是告訴你,你跟眼前這個男人沒關係了,他的所做所為,跟你無關了,所以你比較容易放下。
你真正要的是放下,而不是離婚證。如果你能放下,不離婚也能過得很好;如果你放不下,離婚了又如何?
這個世界上有太多女人,離婚後走不出傷痛,一輩子渾渾噩噩,把所有的責任推到前夫身上,見人就抱怨前夫對她怎麼怎麼不好。
你已經離婚了,可你卻念他念了一輩子,他一直活在你的心裡,有事沒事刺你一下,你渾身巨痛,卻拿他沒辦法。
沒離婚時,你不爽了,還可以找他吵架,現在呢,你能找他吵架嗎?
如果放不下,你就成了感情中的孤魂野鬼,走不出上一段感情,進不了下一段感情,永遠不得超生。
婚姻是一場修行,碰到問題,就好像人生碰到一道坎一樣,跨過去,你就飛升上神了,逃避,跨不過去,就只能原地繼續痛苦。
這種離婚,只是把火星掃到地毯底下去的做法,遲早會燒起來。
既然從這裡跌倒了,就從這裡爬起來,讓自己去修鍊自己,好好成長,把自己當成已經離婚的狀態來生活。
麗軒離婚一年,過得很壓力,她說,當初以為擺脫了出軌的丈夫,就輕鬆了,誰曾想,現在還不如以前。
家人覺得離婚的女人,很難再找到好男人了,何況她還帶著一個兒子,誰敢娶她?
自從離婚那一天起,家裡就沒有消停過,給她物色對象。
好不容易離婚了,麗軒想過一段時間清靜的日子,但家人不依不饒,生怕她嫁不出去,讓她根本無心工作。
後來跟一個看著比較順眼的男人結婚,這下家人消停了,但麗軒又被拖進一個黑洞:婚後一個月,這個男人就出軌了。
麗軒說,是不是該相信命運?命中注定是這樣的婚姻,怎麼逃都逃不掉。
她不敢離婚,離婚的日子也不好過,何況她已經是再婚了。
現在,她能做的,就是為自己而活,丈夫愛怎麼折騰,讓他折騰去吧,把他當空氣。
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站起來,這種做法,比直接離婚更可行。
一方面,如果你離婚了,家人又會催你趕緊找下一個結婚,有了來自家人的壓力,你不可能好好修鍊自己。
另一方面,很多人離婚之後,怕嫁不出去,自己也著急,根本沉不下心來修鍊自己,匆匆找個人嫁了。
通常,這個人跟你的前夫是同一種類型的人,於是,你的噩夢又開始了。
有人說,不離婚,我豈不是活得很沒尊嚴嗎?
尊嚴不是喊出來的,是你自己給的,跟離不離婚沒關係,你所謂的那個尊嚴,是做給別人看的。
到底是真正的開心快樂比較重要,還是裝給別人看比較重要,你自己選擇,沒有對錯。
當你能夠在婚姻當中過得很快樂,不管他做什麼,你都有能力讓自己開心,這才叫有尊嚴。
活好自己之後,如果他能回心轉意,你可以選擇繼續這段感情,如果他還是不改,你就可以從容淡定地離婚。
從容淡定地離婚,才叫有尊嚴,哭著喊著離婚的,沒有尊嚴可言。
當然,有些離婚要速戰速決,比如家暴,你的人生安全受到了威脅,儘快離開。
有些人問我,我要怎麼樣才能儘快離婚,我會開玩笑地反問她:你是準備結婚了嗎?
如果你有追求的人,馬上要結婚了,也得儘快離婚,沒有離婚證,你不能結婚呀。
在我看來,離婚證唯一的作用是,證明你恢復單身了,你可以跟任何單身男人結婚了。
如果不是這個原因,那麼著急拿離婚證幹嗎?
通常要求儘快離婚的,是因為受夠了,恨夠了,當你帶著恨離婚,就是沒有去正視自己的問題,離婚只是逃避而已。
離婚不是必須的,當你不能活好自己,離婚了照樣活不好;當你有能力活好自己,不離婚也能活得很好。
作者:英師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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