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出來的才是歌

1

時間越長,我越能感覺到自己擁有一個奇怪的特點。就是說如果讓我回憶我中學的學生時代,什麼數學啊、語文啊、歷史啊,只要是關於學習方面的內容,我根本一丁點都想不起來。但這並不代表著我對其他事情的記憶就異常深刻,有時候在路上會遇到以前的同學很友好的向我打招呼,但是我卻要很費勁的在我的記憶宮殿里找出這人姓甚名誰,更有可能在雙方及其友好的寒暄完告別後我都記不起來這個人到底叫什麼。

我自己是清楚自己肯定沒有健忘症的,因為這些模糊的記憶之中除了經常聯繫的好友,還有一些哪怕不聯繫但還是能夠記得起來的人,我給這些不經常聯繫又隨時都能夠想起來的人們起了個名字:

「閃閃發光的人」

L姐就是那個「閃閃發光的人」。

L姐是我初一時候的同學,青春期里模糊的記憶中記得她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女生。小臉小嘴、唇紅齒白,乾淨的校服後面垂著一根烏黑的馬尾,笑起來的時候總是愛把手縮進校服的袖子里,再用袖口捂住嘴巴。少女的清純和可愛,在她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至。

寫完這一段終於明白了,怪不得我媽罵我從小就是個色胚子。

遺憾的是初一之後我就轉學了,雖然那時候已經有了手機和QQ,但是和L姐還是斷了聯繫,一直到去年因為偶然的機會才加上了微信,也是一直到前些天才明白了就是這樣一個「閃閃發光的女孩」也會有這樣或那樣的掙扎。

2

在她對我斷斷續續的講述裡面,大抵明白了這又是一個痴情女子的痴情故事,又是一個忍痛不割愛的故事,又是一個在愛里自我掙扎的故事。

原來這世上本就是各人有各人的隱諱和皎潔,再優秀的人都逃不過各自下雪的冬天。

L姐說:

「我以為分開了,我就狠狠心,放下,然後各自安好,他媽的,喜歡一個人不容易,放下更不容易。」

字裡行間里的奄奄一息和掙扎,好像就血淋淋的發生在距離自己不足兩米的地方。

那種感覺就是,我也知道喜歡一個人有多不容易!我他媽也知道放下一個人有多不容易。可等那個人站在自己面前的時候還是會下定決心:

「我TM無論有不容易都不想管了!我TM就是愛你!」

你明知道前方斷崖,你還是會不做考慮的向山上走。你明知道內有惡犬你還是會不顧一切得向屋裡沖。因為你知道你愛的人就在哪裡,為了他你願意付出,為了他你甘願犧牲,為了他你情願拋下一切的世俗偏見。

嗯,這就是偉大愛情,這就是那些活在小說里長的電影中的浪漫的愛情,這也是每個人都從內心深處所翹首期盼的珍貴的愛情。

可我的朋友,你真的想做那個偉大的人嗎?

3

深夜無夢,長春六月的夜晚仍能讓人感到陣陣的涼意,窗外的風彷彿在網易雲音樂里新收藏了可以令松樹不停搖擺的電音歌單,好像整個世界只剩下刺眼的月光和呱噪的沙沙聲,還有心底反覆念叨著的:

放下什麼都不足為惜,可切記千萬莫丟下了自己。

幼稚的青春總給自己灌輸一個可以為了愛情丟下一切的念頭,可真正為此丟下一切之後他又認真告訴你這些不過是一場固執的黃粱一夢。

我想,人生就是不斷的拋下妄想的過程吧。

我很愛你,那種愛的程度令人髮指到讓我自己都為之瑟瑟發抖。但是一次次的竹籃打水之後,讓我自己想找個機會,好好的愛一下自己。

現代人對愛的定義是不是太狹隘了?我們總覺的愛就是喜歡,愛就是鐘意,愛就是王小波筆下的我想和你「壞一壞」,但是卻忘了愛其實是簡單、是隨意、是彼此都認為舒適和溫馨的生活。拋下這些簡單、拋下這些舒適、甚至拋下你自己而去一味的追求那些虛無飄渺的喜歡、鐘意和荷爾蒙,那不叫談戀愛,那叫自虐。

幾天之後我問L姐:

姑娘可還好?

她說:

姑娘還挺好。

我真為她感到高興,也真的希望可以有越來越多的少年可以放下自己心裡原本的偏執,而去追求那些讓自己可以活的舒服的生活。

思索都是疑問,唱出來的才是歌,我選擇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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