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倆年房產漲成這樣,為何沒有任何經濟危機徵兆
(想看詳細數據的,可以看其他高票的回答)
題首補充一點預測:將來中國可能是全世界第一個實現貨幣電子化的國家(取消實體貨幣),因為阿里和全國人民的努力,讓國家看到了史無前例超越發展的契機。貨幣電子化,可以實現經濟計量的完全可控,貨幣發行和流通全面監控。再也不會出現《人民的名義》里兩億贓款花不出去的尷尬,也不會出現古代巨富將銀子熔成一噸重的球埋地里,而朝廷沒錢,通貨緊縮的囧境。這或能解決現在中國很多經濟問題。
貨幣電子化,絕對甩石油美元,黃金美元幾十條街。美國人估計還沒意識到他們的霸權將會以這種方式被削弱分化,人民幣萬歲(≧▽≦)/。以下原答案——
1.房價綁架了銀行,比你想像更嚴重
舉個栗子:某銀行發出房貸100億,這些錢還會迴流到銀行系統中。去掉準備金20%,又可以發出80億貸款……以此類推,貨幣的乘數效應下,銀行其實維持著超高的槓桿。你存在賬面上的工資獎金可能都是假的,你懂的……
這時候,只要房價下跌,房貸違約律提高1%,對銀行來說可能是10倍甚至幾十倍的損失。就像期貨滿倉買漲,漲了翻倍,跌了爆倉。
2.國企都是一家,誰也別讓誰背鍋。
08年金融危機,美國政府知道房價漲到一個程度了,應該跌了。老美企業都是私有的,死道友不死貧道,推出幾個玩次貸玩太狠的承擔損失,還包裝了次級貸款,讓其他國家買單。
老美房地產的包袱甩掉了,中國就尷尬了。中國銀行和中國人壽是一家人,中國銀行和地產公司也是一家人,讓誰背鍋其實損失的都是「國資委」。——至今幾大行其實還在玩次級貸。於是中國的房地產包袱甩不掉,還越來越重。
3.中國現在還沒有經濟危機的徵兆,是因為經濟危機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機體免疫反應」,並不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應對「疾病」的方法。
資本主義發展到現在,很多事情已經是可控的了,像08年金融危機,其實就是一次定向的利益轉移而已。民間有說法:經常得小毛病的人,不容易得大病,他的免疫系統一直在積極備戰。(完全依賴靠抗生素的不算)我們的領導一向講「大局,穩定」。中國的經濟,由於核心利益階層都是一家人,不會出現讓工商銀行為金融危機買單,而中國銀行坐收漁翁之利這種事。(至於中小企業死了一大片,無關大局)。大家一家人嘛,有肉一起吃,有罪一起扛,比較容易扛過去。
就算犧牲人民的利益,人口基數大,平攤下來每家損失個幾萬塊,萬億規模的損失就抹平了。大家都是為了建設祖國嗎,有國才有家,有啥好計較的。所以不會出現像資本主義社會那種間歇性的「經濟危機」。真要經濟危機了……回應評論補充: 中國這樣的制度沒有啥先例好參考,可能發生的情況很多,發揮你的想像——是腫瘤、白血病、還是中風偏癱?反正大病一場,不是感冒發燒那麼容易解決的。
題外話:中國曆來的「習俗」是,一旦利益牽扯到權貴階層,問題會越積越深,最後積重難返——想想隋唐的世家門閥,宋朝的三冗,明朝的藩王(謝謝提醒錯別字,已改),以及每個朝代的土地兼并問題。矛盾在於:既得利益者,也是政策的謀劃者,也是改革實施者。人大政協里的人物,他們的利益是什麼?改革真的能動搖他們的利益?小平同志改革能成功,因為改革前沒有利益,改革能帶來利益,大家的目標一致。(?>ω<*?)(恕我大不敬之罪!)
補充:如積重難返,如何改革?我能想到的只有——培養新的利益階層。想像力匱乏房地產相關從業15年以上。見識過90年代房地產泡沫後的殘局,也目睹了近十幾年來的房地產的瘋狂。鑒於身份的原因,可恥地匿了。我謹代表個人意見胡謅一通,不保證質量亦不代表任何其他人或者組織。首先回答有沒有泡沫,答案肯定是有。再回答是否有經濟危機徵兆,呵呵,這個很難回答。見仁見智吧。當然,所處的行業不同,感知亦不一樣。對於實體經濟而言,特別是傳統型中小型生產型企業,感覺也許一直處在經濟危機之中幾年了。
工業企業不好過。小型生產型企業倒閉量還是比較大的,不去現場看不知道,我參與過的某些工業區的調研,以前90年度紅紅火火的生產型企業,大多數已經倒閉了,牆壁上到處貼著「廠房招租」。90年代那裡很多打工仔,下班時候熱熱鬧鬧的,現在冷冷清清。所以,對於他們來說,肯定是經濟危機了。小廠所在的廠房,如果是村的土地,基本上現在是閑置,招租也沒幾個人去租。如果是內資企業自己的土地,基本上想方設法搞「城市更新」,也就是把工業用地改為商業用地,再建設所謂的40年使用年限的「公寓」賣掉。如果是外資企業的土地,他們一般把土地由政府的土地開發中心收儲。我所在的區域,有幾家知名的外企走了,土地由土地中心有償收回。當然,有人說「轉型升級」。的確,高科技企業目前還不錯的,所在區域的科技園還是有增長的,目前還不錯,特別是那些能上創業板或者上新三板的,領導也很重視。當然,可能是運營成本的原因,很多工業型企業已經轉移到內地或者國外,也說不定。我只說我看到的。
房地產企業也不輕鬆。房價長時間的較快上漲,民怨好像比較大,好像把責任都歸咎於房地產開發商。其實,他們也不輕鬆。當然,開發商早期拿的地是很便宜的,2003年之前都可以協議出讓,我見過很多90年代拿的地塊都是10元/平方的出讓金(注意,不是樓面地價),開發出來賣幾萬,當然利潤可觀。不過,這樣地已經不多了,基本上開發完畢了。現在拿的地多數都是通過拍賣,成本高了很多。不過,謹慎的開發商已經很少公開市場拿地了,都是想方設法與早期拿地的企業合作開發。特別是外資和港資的房地產企業,更是謹慎了。目前比較激進的,大多數是央企,因為銀行借給他的錢多,即使經濟崩盤了,也不是自己的錢嘛。所以,近些年玩地王基本上都是央企乾的。08年的時候,房企資金非常、非常緊張,有些差點破產。所以,別看人家房地產企業好像很牛逼,其實,如果真的經濟崩了,他們也會死的很慘。房地產是個高資產、高投入的行業,現在利潤率已經不像那麼高了。其實,近幾年公開市場拿地的企業,如果在2016年前開發完畢賣出的,他們的利潤率還不如2016年炒房的投資客賺的比例高。我跟很多中小房地產企業主或者大型房地產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聊過經濟和房地產的話題,其實他們也看不準未來一定漲還是會暴跌,他們自己也如履薄冰。但是,不管房地產未來怎樣,公司總是要運作的,有那麼多員工需要養,資金需要周轉。至於大家認為的房地產企業的暴利,現在已經不存在了。
房子真的很稀缺嗎?房地產已經不僅僅是個產業的問題,其實是個金融的問題。高層說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呵呵,如果不解決金融的問題,房地產永遠都解不了被炒的怪圈。至於住,其實中國現有房屋存量,足夠20億人居住都綽綽有餘。也許有人說我這個數據是瞎編的,的確,我是管中窺豹瞎猜的,呵呵,隨便看看就好。其實,猜得很保守。那隨便舉一個某城市的一個區的農村房屋為例吧(城市人口變動大,農村人口相對固定),這個數據絕對是準確而且真實的。某區現有農戶15萬戶(其實每戶都很小,為了能分配宅基地和多獲取征地補償款,基本上滿18歲就分出一戶,真實的家庭還沒有這麼多),農村人口40萬人,目前已登記的宅基地房屋是24萬幢,未登記的違建宅基地還有22萬幢。這個數據不包含農村人口買的商品房或者購買國有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僅僅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房屋,是幢,不是套!你自己算算,40萬人是不是可以每人一幢綽綽有餘?(以上所有數據其實詳盡到個位,為不暴露,故只說大數)這是東部某一線城市某個近郊區的數據,還不是人口輸出地區的農村宅基地數據。在人口輸出地區,大量的宅基地房屋,整幢就是住兩個老人,或者空置。房屋的空置率,其實大大的超出你們的想像。城市稍好,農村尤甚。別信什麼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一戶八宅我都見過,只是人家不辦證。土著城市居民的房屋擁有量,也是一家有幾套房。當然,近些年才進入該城市的年輕人不得不面對已經被超高的房價,壓力很大。但是,他們的父母在老家基本上也是有房的嘛。不要輕信「一線房子永遠不夠」,那句話是建立在中國經濟永遠持續高速增長的前提下的。如果發生戰爭或者經濟危機了,還有那麼多人進入所謂的一線城市嗎?
地方政府對房地產持什麼態度?對於地方政府而言,其實不是房價上漲的推手,他們也沒那個能力。注意,是說的是地方!再上面的我不敢說了啦,也別問我。有人說國土部門坐莊,囤地等拉高再賣。呵呵,他們既沒坐莊的能力,也沒有坐莊的動力。土地拿不拿出來拍賣,都是市長一句話。市長想的是我只能幹幾年,有地趕緊賣,掛掉的錢才是我的政績,難道去留給下一任?土地出讓金是收支兩條線,出讓金多少與國土部門沒關係,都是直接進入財政賬戶。賣多賣少反正都不是我的,也沒有提成,關鍵是要完成市長交代的賣地任務。當然,底價設定不能低於成本也要考慮市場熱度。最關鍵的是省以下沒有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審批權,想多賣也沒貨。有人也許理解不來這種思維,好吧,那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現任某市市長,你能保證在這個位置呆多少年?你還想不想再上台階?你想不想做點讓人看得見的政績?巨量地方債利息每年要不要還?假如現在有塊地符合出讓條件,也有有實力的開發商有意向,你會不會捂地不賣?當然,地方政府樂見房價永遠上漲。第一,GDP數據好看。2016年經濟很差,但是GDP增長率不能太丟人嘛,於是,某區長親自督陣,要求負責房地產預售的部門給開發企業挨個打電話,多報成交量。這是真人真事。第二,地價高了,財政也水漲船高。領導都是炒短線的,我的任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服務,都是要花錢的。08年地不好賣,開發商沒錢拿地。某宗地出讓,收儲成本是8億,國土部門建議10億為底價出讓。市長發飆了,必須成本價趕緊賣了。說,我現在賣了能修路建廣場,難道還留給下一任嗎?第三,地方政府不負責房價的漲跌,也沒能力負責房價的漲跌。你隨便去查看一下你當地城市的所有政府部門的三定方案,有哪一個部門三定方案里寫著要負責房價漲跌的?沒有!房價漲跌是市場的行為。沒有市長想囤地不賣,也沒有市長想地賣不出去,沒有市長能預測房價的漲跌。其實,房地產管理部門沒人炒房,因為自己無法預測,而且他們普遍認為現在泡沫已經比較大,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成本有多低。現在對於房價最樂觀的,往往是那些不怎麼懂經濟的普通市民。
房價暴漲的根源是什麼?就目前中國而言,影響房地產價格的根源在於金融!這個不多說,涉及整個國家的金融運作的問題。敢於高溢價拍地是因為貨幣寬鬆,敢於炒房是因為貨幣寬鬆,瘋狂買房是因為對於貨幣貶值的恐慌。房價因為金融而瘋狂,也最終因為金融而一地雞毛。一切不以金融的角度下手的「調控」,都是忽悠!房價暴漲是不是金融問題,就用一個簡單的例子說吧:你隨便用你現在居住的房子的租金與房屋估價做一個對比,你自己算算,如果按照目前市價出租,你需要多少年才能達到目前房屋估值的金額?有很多房子,你的土地出讓年限到期,建築物壽命到期,按照目前的房租水平,仍然賺不回目前房子的估價,更別說銀行利息和裝修成本了。呵呵,這個時候你會說「要考慮人民幣貶值」「未來租金會漲」,那麼,你是不是又繞回到金融的問題上了?對於貨幣貶值的憂慮是不是金融問題呢?房價的問題,目前就是個金融問題。房子已經遠遠超出了居住功能,而是資金炒作標的物。假如最終一地雞毛,雖然房地產會首當其衝,但是根源不是房地產這個產業。這個世界最能預測房價漲跌的,是前機械工業部部長的兒子,印鈔印的頭髮都白了,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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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價與地價,地方政府更關心哪一個?很多人以為房價是地方政府預謀性炒高的。先說觀點,免得有人說我「洗地」。地方政府沒有這個預謀,也沒這個能力,上面我不知道,也不敢瞎說。政府也許沒有預謀性的炒高,也沒有這個主觀意願,但是多重政策事實上造成了房價的上漲。主觀意願與實際效果是兩碼事。有多少想減肥的人,卻又整天吃喝無度,效果如何呢?從業十幾年,參加的會議無數,看到的文件也無法計數,但是我從來沒有聽到過要求把房價拉高的指示,也從來沒有看到過這樣的文件。甚至,飯桌上或者私下閑聊都沒有這樣的意向!當然,我這個層面最多接觸到省市區級的領導,國家層面的也只是在電視上看過,我指的是地方政府。如果說政府有什麼意願的話,當然是永遠平緩溫和上漲最好,暴漲暴跌都頭疼。不說別的,就是信訪也夠人煩。08年房價跌幅比較大,信訪的怪事層出不窮。有個老太婆與開發商交了定金看中了某套房,當時房價是8K,但是眼看房價在跌,老太婆不去簽約,開發商多次催促都不去,後來開發商把房子賣給了其他人,也辦證了。09年在四萬億的刺激下,房價暴漲,那套房市價2.8W。於是老太婆多次信訪,揚言跳樓,還拉來電視台。2013年房價微跌,某個樓盤業主集體拉橫幅,說開發商違約和欺詐,說旁邊宣稱的省一級學校原來只是市一級,要求退房。現在經歷2016年的暴漲,房價翻倍了,也就沒人拉橫幅了。說句實話,地方政府根本就不關心房價,領導層甚至不知道現在市場的瘋狂,也不知道具體的市場價格走勢。房價不像股市,有個分時圖和K線圖,一目了然。當然,領導要知道房價,很容易,但是他們都很忙,有很多事情需要關注,自己又不炒房,哪裡會去關注房價的實時走勢呢?再說了,即使他們關注房價,最多那個自己管轄範圍的成交均價,那個有什麼意義?郊區與市區差別大了。所以,某位600帝的笑話為什麼會出來,不少他傻,而是因為他真的不知道市價如何。房價對於老百姓來說影響生計,但是領導與其說關注房價,還不如說他們關注房地產這個產業。政府關心地價,這是真的,因為土地財政,那是他的錢袋子。 在土地的開發利用上,國家層面與地方層面是存在不同想法的。地方為了政績,恨不得所有的土地都批為建設用地,拿來出讓。但是國家為了保住耕地和維護生態,那樣是不允許的。所以,利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建設用地指標兩個來卡。如果建設用地量已經超出了上一輪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那麼下一輪你就得減量規劃。所以我說,土地供給的總開關在上面,反而地方政府沒那麼大的能耐 。
2.政府能操縱房價漲跌嗎?呵呵,政府不希望暴漲,但是暴漲了;你說他能控制暴跌么?真正暴跌起來,一定是多方面因素的集中結果。當然,不是說政府的措施對房地產沒有任何影響。影響一定有,但是不是決定性影響。比如,放開限購,比如增減土地供應。土地出讓,是根據土地收儲成本結合目前市場的反映。一般一塊地出讓前,都是會邀請多個開發商做個推介預熱,了解他們的興趣度,然後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推出拍賣。這個對於市場肯定有影響。但是,世道不好的時候,雖然市長很想變現拿錢搞政績,但是開發商沒興趣,也只能作罷,拍賣流拍也是蠻丟人的。當然,中央有這個能力,關鍵在水龍頭的收放。不過,幾次的刺激都是因為經濟太差了。但是,水不是無止境可以亂放的,火玩多了也不一定控制得住。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政府希望房地產暴漲暴跌,市場表現形式都不是他們故意操控的結果。市場上沒有神,政府也不例外。如果有一天暴跌,一定是多個因素的結合,而不是某個神一手遮天。理想與現實,往往是有差距的。如果神那麼厲害,那麼我們建國時的豪言壯語與偉大理想早就實現了,何至於今日仍在追夢?
3.關於房產稅。呵呵,本不想說這個,但是看到媒體又在預熱了。作為普通市民,你根本無需關心這個。房產稅會不會收?以後一定會收。我在2013就看到過幾套方案,也徵求過意見,其實一直在研究。什麼時候拿出來?隨時都可以拿出來,只是不想拿出來,也沒必要拿出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1月印發了《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中提到「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區在新型城鎮化、國資國企改革、區域性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房地產稅、養老和醫療保障等方面探索創新」的表述,我個人認為,可能是權利下放,稅率由各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房產稅以後應該不是全國一刀切,應該是中央放權各地各省自行開徵。某人搞得分稅制,地方如果不給土地財政,那還讓它活不?目前有土地財政,賣地收出讓金比收房產稅來的簡單、來的快、來得多,在沒有改革土地財政之前,房產稅地方政府積極性沒那麼大。哪天改革土地財政了,房產稅必須祭出,也許不需要那麼久,在那之前就要搞。其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就是為了開徵鋪路嘛……全國一個匯總的資料庫,別想蒙我少報。從目前來看,不管那套方案,對於僅僅是自住房屋的普通市民,都跟你沒關係,你幫著利益集團叫嚷啥呢?人家房多多們還沒出聲呢。房產稅能不能降房價?這個不一定,都說了房地產的根源在於金融。但是,房產稅對於炒作和過量持有房產一定有恐嚇作用。房產稅會不會轉嫁租客?轉嫁肯定是會的,但是前提是你的房子能租出去且能轉嫁到。租賃市場不一定由根據取得成本決定,更多是根據供需量或者需求方的承受能力而定。不然,就不會出現如此低的租售比。現在持有房產除融資成本外沒有太多成本,租不租無所謂。但是當有了房產稅,過量房屋持有者都希望能出租以抵扣持有成本,那時候租賃市場供貨量巨大,你還想加租轉嫁?這個想法很美好。
4.關於炒房團和中介從業人員。炒房一直存在,這個無需隱晦。縱觀近十來年的炒房人群,其實變化還是比較大的。2008年之前是一波,與2011年前的是一波,與現在的是一波,好像主體發生了一定的變化。記得08年之前,大炒家手上握著上百套房源的大有人在。山西的煤老闆去北京都是論單元或者論幢談價錢的,他們有比較大的議價能力。後來08年之後發現房價下行的時候根本好出手,就逐漸沒那麼瘋狂了。2011年星空發現四萬億真的流毒無窮,於是搞出限購限貸打補丁,自此之後就沒有大炒家了,但是那時候中小炒家崛起了。至於現在,是全民炒房了,連路邊的老太太都知道炒房是個包賺不陪的好買賣。早期的大炒家早就全身而退了,有很多轉向其他資本運作,有些轉向國外炒。現在的炒家,其實是普通老百姓,不用去翻查房產檔案,這個從交易中心門口的車與交易雙方的氣質就可以看出來。所以,不要憎恨現在的炒房人,其實他們跟你我一樣,是普通的老百姓。他們最多是個中產,只是他們也想通過這個賺點錢。當然,行情好的時候,利潤率真的很高,輕資產、高杠杠、高收益,他們的利潤率甚至比開發商建樓的還高。不過,不要光看到賊吃肉,沒看到賊挨打,不好賣的時候,交易量急劇下降,脫手非常艱難,比股市跌停板還難賣出,哪個時候就是拼買入成本的時候了。呵呵,真正的大老闆是不炒房的,別說這幾年投資移民較多,就是在十年前,我見到很多大老闆都是外國公民了,這個完全不影響他在中國賺錢。當然,他們手上握有不少物業是真的,但是不是以炒房為目的。現在炒房的多數是這幾年工廠做不下去了來炒房的小老闆,還有就是普通工薪階層,搞多一套以待日後大發。2016年的交易量還有個因素就是換房。A新白領全家攢了幾年錢,於是在郊區買個小房子了;原來在郊區買了小房子的B把房子賣給了A,去C手裡買了一套大一點的;C以上的資金流向就不一定清楚了,有些不排除流向國外異市場投資去了。所以說,其實國家現在不怎麼害怕房地產問題,因為無論的自住還是投資現在都是剛需接盤為主了。高層一直強調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其實剛需接盤最穩定,降低金融風險。只要還有一口氣在,按照中華民族吃苦耐勞的優良品質,哪怕是負資產還是會咬著牙繼續供的嘛。至於中國現階段的中介人員,基本上都是只起到一個交易撮合的作用,距離專業水平和專業服務仍有很大差距。別以為中介群體有多高的專業見解,其實他們跟你差不多,鼓吹交易,他才能獲取交易傭金,至於其他的,他回答不了,也沒有那個想回答的意思。當然,他們的短線市場敏銳度不錯,但是中長線他們自己也看不清楚。整體上而言,中介不是房地產也的正面力量,更不是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力量。房地產炒作,是一個系統性的多元一體運作,背後的主要推手的金融利益集團。這個不多說,了解不深也不敢多說。那家打個比方吧,經歷了13年和14年的房市蕭條,交易量急速下降,持房各方都很痛苦。15年底降息降轉,金融集團就開始蠢蠢欲動了,怎麼辦?那家拿一個重點一線城市點火!中介、媒體、學者三位一體上,輿論最關鍵,預期是核心。媒體報道的上海「購房者」星期五就區交易中心拿著被子排隊,為了等星期一能辦理手續。我們看到這些新聞啞然失笑。呵呵,周末政府機關都不上班啊,再說了,你買了合同簽了,非著急連夜排隊辦證?我相信買過房的都知道,你網簽合同了,基本上已經是你的了,無需趕夜辦證。真相如何無所謂,但是會帶來恐慌。隨著媒體的擴散,急速產生羊群效應,於是房市又熱了,金融集團又賺了,也解套了,美哉!其實,真正的市場與媒體報道的市場是有差距的。中介除了慫恿交易,鼓動鬧事,左右忽悠之外,其實沒有太多技術含量。 當然不是說不需要中介,而是這個行業太需要真正的中介了,需要具有真正專業技能的中介,需要具有專業服務意識的中介。目前,中介行業從事得太low,進入門檻也很低,除了撮合交易好像就沒啥服務了,其實還需要法律知識、財會稅務知識和城建知識的服務,其實這個行業專業化之後有前景。其實,目前中介還有一個重要的特徵,就是炒房,他們是房價炒作的重要力量之一。 房地產公司的人才儲備那就高很多了。房地業是一個普通的行業,沒太多技術含量,也不一定推動科技發展和人類進步,但是關聯多個行業。所有在這個行業的從業人員和關聯人員,大家都是打份工而已。
房地產市場的亂象,是一個特定區域特定歷史發展時期的產物。如果從長遠來看,都會回歸常態。也許,等過幾十年再來回首今日,你會唏噓不已,無論是關於市場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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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更新一下,刪除掉一些敏感信息,順便貼出對某些知友的問題發表個人意見,因為字數太多,不能在評論里貼出。已經歪樓了,完全偏離了題主的答案,請見諒。
關於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期限、房屋所有權、土地出讓金、房產稅等問題的個人理解
1.國體不同造成的土地所有制差異。按照《憲法》憲法第一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你且不要去考慮羊頭還是狗肉的問題,這就是中國大陸的國體,所以,土地作為最重要的生產資料之一,必須實行土地所有權公有制。土地所有權分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公有制所有權。這個,與國外的土地所有權私有制是不同的。所有權是絕對權,是最完全的物權,具有永久性。
2.為什麼有個土地使用權?按照法律規定,國家所有的財產,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但是,國務院不可能去開發嘛,既與職責不符也沒那實力。呵呵,《憲法》還說了「我國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嘛。那麼問題來了,土地咱不能自己下地,又不能賣,那就得找佃農。這需要解決法律上的障礙,於是土地使用權就學著香港設計出來了。香港回歸前有「官地」、「民地」之分,所以我們也有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香港的批租制源於它是殖民地且新界是租借的。我們就搞土地使用權出讓,根據土地用途給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權,所有權仍然是公有,使用權可以私有。使用權就是一種用益物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都是用益物權。用益物權,就是你可以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所以,從法理的意義上來說,所有在中國大陸的土地使用權人其實都是租客,你交的出讓金不是土地所有權的購買對價,是長期性的租金一次性繳納。
3.土地使用年限怎麼規定?住宅為什麼是70年?70年後怎麼辦?土地出讓年限的相關規定是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第55號)第十二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70年後怎麼辦呢?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所以,70年的土地使用權根本不用擔心,到期後自動續期,當然土地出讓金還是要再交的。不過,70年後的世界,也許沒有人能預測吧,嘿嘿。
4.土地使用權的實質是什麼?呵呵,法理上而言,土地使用權人只是長期性的租客。但是,實際使用的過程中與國外的土地所有權其實在絕大部分的權能上是沒有差別的。土地是不動產,你無法摳起來背著走。不管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你能利用的權利也無非是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繼承等等。當然,有些地方是有差別的,比如,《物權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也就是你的是地表使用權,地下和地上的沒出讓給你之前不是你的,還有地下資源也不是你的。還有,出讓期限到期後還需要出讓金的,不是一勞永逸的。既然大陸的土地使用權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與國外的土地所有權其實在絕大部分的權能上是沒有差別,那麼「土地所有權」是一個已經虛化了的概念,搞個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完美地用公有制的內褲遮住了私有制的隱秘部位。呵呵,你肯定不認同這個觀點。那麼,既然國有土地是全民所有,你作為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寸土地你都是共有權人之一,可是你享受過比私有制土地所有權的國家公民多一分錢的土地收益嗎?
5.房屋所有權又是什麼?房屋所有權就是房屋產權,不是房地產權,說白了就是那房子是你的。還是那句話,所有權是絕對權,是最完全的物權,永久性的。那麼問題來了,房子是永久的,地的使用是有期限的,咋整?法律已經想好了套路,《物權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一百四十七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二條、《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大陸實行「房隨地走」、「地隨房走」的「房地一體」原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必須由同一主體享有,房屋和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必須一同轉讓、出租和抵押。你買了房子,其實也買了土地使用權。當然,對於初獨棟別墅外的絕大多數有房階層來說,你的房不是國外的house,而是apartment/flat,你分攤的土地使用權也就一丁點。土地使用權到期你據不續期,按照法理,你有本事是可以把房子摳了拖走的,那上面的都是你的。其實,國外也有這種。英國就有一些公寓,你買了房子,但是地是別人的或者是國家的,房屋所有權人只有土地的租借權,中國絕大多數房屋的性質其實就是這種。再白話一點,就是你買了房屋的所有權,租了土地使用權。雖然,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是皮毛一體的關係,但是的確有差別的。其實,這種類似也存在於其他情況,比如,林地權和林木權。林地是某村的,樹是你種的,樹你可以砍走,地不能拿走。
6.出讓金和房產稅是什麼東西?土地出讓金,目前的全稱應該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集體土地使用權出讓現實還不普遍),也就是政府在一定時段內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期間的價款。請注意關於時間的狀語和定語。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是土地所有權的買賣價款。房產稅就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向房屋所有權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主要是房屋持有階段的一種稅,不同於房屋取得、處分階段的稅種。注意:房產稅不是房地產稅!別以為房產稅是什麼新鮮事物,其實早已有之。政務院1950年1月公布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和1951年8月頒布的《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政財[1951]133號)就已經有了房產稅、地產稅等稅種。只是,那會兒中國還沒有搞社會主義改造呢,土地所有權還是可以私有的。後來,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土地已經全部公有了,對內也就沒有必要徵收了,只針對在中國有房產的外國企業和個人徵收。再說了,那時候屁民也沒幾個在國有土地上有自己的房。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也發布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只是,後來房地產立國,為了避免打擊買房者,早就於2011年1月廢止了。所以,別以為房產稅是什麼新鮮事物,也別以為要徵收需要太大的動靜,根本不需要上升到人大立法的高度。對比出讓金和房產稅,你應該已經知道兩者根本不是一個東西,即使開徵也在法理上也毫無障礙,不屬於雙重徵稅。只是,什麼時候開徵、怎麼徵收的問題。至於房產稅會不會增加房屋持有人的稅負,那是肯定的。不過,按照目前的思路和民意,僅僅自住的房屋,不需要擔憂這個問題。未來是征房產稅還是徵收房地產稅,現在還不明朗,目前試點的都是房產稅。不過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1月印發了《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中提到「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區在新型城鎮化、國資國企改革、區域性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房地產稅、養老和醫療保障等方面探索創新」的表述,征房地產稅也說不定。我個人還是認為,可能是權利下放,稅率由各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順便聲明下:本人不打算取匿,也不求關注,因為我很少發言。關注我也沒用,如果要買賣房屋的知友最好聽取銀行和中介的意見,他們才是房價短線走勢的知情人和推手。我也不是WPY,沒用網評宣傳任務,發言純屬個人瞎掰,不足為信。在這裡對所有求關注的知友統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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