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距檢查的靈活性——視力記錄方式之議(著重講歐美所用的 20/20)

之前我寫過一篇文章,是關於我國的五分記錄相關的(即 5.0 為標準視力),當然小數記錄(即 1.0 為標準視力)也並行使用。然而,如果有人去過歐美國家體檢(眼科檢查)或驗光(配眼鏡)之類,醫生或驗光師留下的數據往往是 20/n(n 為相應英尺數,比如 20/40)這種。

那麼,問題來了:明明可以分子分母相除得個小數值,為何要多此一舉呢?我一開始也是這麼想的,但後來在實踐中,得知其方便性——變距

首先,同時記下分子與分母,意味著能忠實反應檢查的條件與過程。對於分數 m/n,m 表示的是檢查距離(被檢者眼到視力表的距離),n 表示的是設計距離(該字母筆畫大小占被檢者眼為 1 角分的距離)。這樣一來,m 取決於距離視力表的遠近,而 n 取決於字母的大小。

通常情況下,分子為 20(英尺,若用米作單位分子為 6),而字母越小,分母值越小。不過在實際使用中,會碰到兩個問題:

  1. 室內場地限制;

  2. 檢查低視力、超常視力。

比如房間寬度只有 15 英尺,此時你可以讓被檢者站在 10 英尺的位置(這樣也方便計算),這時分子從 20 切換成 10,分母不變。或者,有人在 20 英尺處連第一行的 20/200 也看不清,可以讓被檢者不斷靠近,即逐漸變為 15/200、10/200、5/200……而在檢查完之後,可以利用分數的性質將分子換成 20 並折算相應分母(例:10/200→20/400)。

不難發現,如果是為了圖方便,直接使用小數記錄,那麼在變距使用中可能要走一定的彎路。比如在 5 米處看不清 0.1(小數記錄),讓被檢者到 2 米處才能看清,首先這個小數記錄已經不能反應實際檢查距離了(因為小數記錄往往默認了標準檢查距離),而此時計算過程不如前者來得簡便,要除以標準檢查距離而再乘以實際檢查距離,比如 (0.1/5)*2=0.04,明顯走了一定彎路。

我以前碰到過這情況:鄰居家買了張標準對數視力表,上面寫的是檢查距離 5 米,不過鄰居家認為找不到合適的地方貼,只好在自己卧室貼卻只有 3 米可用,但不知道怎麼計算。我到他家去做客時特意看了下他的視力表,指了指視力表旁邊的數值:

我說:「旁邊寫的 5.00米、3.97 米、3.15 米……其實也是有用途的。只要記住分子是你到視力表的距離,分母是旁邊寫的距離就行了。比如你在 3 米測,能看到 7.92 米的一排,那麼 3/7.92 約為 0.4 了。」

不過話說回來,對數視力表因視標大小成幾何級數的關係,分母值(設計距離)比較零亂,計算起來會帶來一些困難。所幸,用的對數記錄(如左側的五分記錄),在變距測量中則能直接做加減法來校正,但校正值也要運用數學知識(對數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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