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和美語的差異笑話

已有太多的遊記敘述過英語與美語的差異,以及所造成的誤會或笑話。然而,聽歸聽、讀歸讀,惟有回憶自己的親身經歷

已有太多的遊記敘述過英語與美語的差異,以及所造成的誤會或笑話。然而,聽歸聽、讀歸讀,惟有回憶自己的親身經歷,才能會心一笑。

來英國之前,只知道英語的萬國音標對蘋果的發音是「阿婆」;相對的,美語的KK音標則應為「耶婆」。當初,只認定這差異應如同四川話的重慶腔或成都腔的不同,應該是相通的才是。哪知,差異並不只是如此。

記得當我們由倫敦國際機場走出海關時,已是萬家燈火。由於哥哥要第二天才來接我們,便在先前預訂的機場旅館暫宿一夜。這一夜,為我這一年的「美語在英國」的趣拉開了序幕。

這家旅社沒有四星級以上的排場,卻收費不低。在櫃檯登記之後,等了一會兒,仍不見服務員來幫我們搬運整整八大皮箱的行李。我於是問櫃檯小姐有沒有cart?小姐們經驗豐富,告訴我手推車的英語是trolley,不是cart。

於是,我們高高興興地推著trolley走進電梯,按third floor的按鈕前往房間,卻來到一排都是「4」開頭的房間。猛然想到幾年前去香港的經驗:大廈的一樓稱為ground floor(地面層),二樓才稱first floor(第一層)。香港當時還沒回歸,那麼,英國旅社的343號房間自然是在second floor(第二層)了。

記得在上高英語課時,老師便曾指英語與美語的這點差別。就如大多數人一樣,我也只當它是兩國習慣不同罷了。一直到了我們第二次在倫敦街上閑逛時,才恍然大悟。原來,倫敦大多數四五層且有歲月的大樓,其「地上樓」高出地面約一公尺,好讓「地上室」的窗戶能露出地面。不僅如此,「地下室」外牆並不緊靠泥土,而是保留有兩公尺左右的空隙。因此,雖說是「地下室」,卻也有獨立的門和窗。很高興地,我終於發現了英國人為何會稱第一層為ground floor的真正原因了。

在倫敦的另一個趣事,發生在尋地鐵時。我們第一次去倫敦時,依照朋友的建議,將車子停在倫敦外圍,然後改搭地鐵進城。在停妥車子後,便請教迎面緩步而來的一位英國老紳士,問他最近的subway如何走。老先生順手一指,前面不遠處就有一個subway的小牌子。我們慶幸自己運氣不錯,能找到離地鐵這麼近的地方停車。想著、走,哪知走完了subway,卻是到了街道的另一邊,哪裡有地鐵的影子!折騰了半天,才知道倫敦的地鐵叫做 underground,而subway則是地下道。這兩字的用法剛好與紐約相反。

經過兩百年的分離,以及與多國移民的交互影響,美語自會發展出許多不同於英語的用法。這些差異是說不完、道不盡的。諸如:美國人講的car trunk(汽車行李箱)在英國叫做car boot,而美國的flea market(跳蚤市場)在英國則稱作car boot sale;又如美語稱糖果為candy,英語則說sweet;讓人搭便車,美語說give ride,英語則說give lift;至於電話忙音,美語說「The Line is busy」,而英語則說「The line is engaged」。

入境隨俗容易得當地人的好感,進而結交到朋友。但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尷尬。我最糟糕的一次經驗,現在想來還感到臉紅。那是發生在送小夢上學的路上,我們遇見了她同學的媽媽。她帶著的剛學步的小妹妹,有一對湛藍的大眼睛和一頭閃亮的金髮。我稱讚道:「How cute!」沒想到這位英國媽媽竟然沒什麼反應。類似情形發生了幾次,我才開始注意別人的用詞都是「How lovely!」在請教英國友人之後,才知道美國稱讚小孩聰明可愛的cute,搬到英國卻銳利刁鑽的意思。

想到自己竟然當著人家媽媽的面,說她的心肝寶貝「銳利刁鑽」,真是難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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