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和注意事項

4月22日下午5點,下班回家的省道道路上(異地上班),離高速路口大概2-3公里的地方,我在雙車道的超車道(左道)直行,速度80+,在一個十字路口處,從右側交叉路駛來一輛電動車,目測時速在30+,當我發現時已直接衝到了雙車道的路中,在採取制動並往左側打方向盤的同時,由於當時小雨,制動效果也有所影響,最終還是與電動車發生了在右側後門位置的碰擦(有明顯痕迹),電動車上婦女和小男孩均摔倒,當我下車時,看到兩位能正常站立並已將車扶起,心中慶幸傷者無大礙,走近看過傷者確認了只是皮膚擦傷,由於涉及人傷,接下來就是報交警,報120,報保險;120到來後,在交警的督促下,將身上的現金400給了傷者,讓她們母子隨120救護車去縣醫院,並告之隨後過來。接下來就是扣雙證,扣車,因為車輛受損也有點嚴重,交警叫來了拖車,也告知了停車場位置,並告知我先墊點醫藥費,不用墊太多。

隨後前往醫院,當晚兩人均要住院,每人住院費2000,總共4000,其中有2000是當著我面,臨時叫來親戚借的,同時也能看出,家境非常不好,當晚給她們買了晚飯,第二天一大早帶了4000元過去,換取了她們手中的醫院繳款憑據,以及一張400元的收條,剛開始,覺得她們一家人也挺好說話,2天後,我看傷者也沒什麼事情了,拍片子,化驗都做了,無大礙,而後不斷要我墊醫療費,陸陸續續也墊付了總共6000元(含400收條),最後演變成明確的表示不給賠償費不出院,可是這種賠償不在交警面前以書面協議完成根本不能這麼做,於是限入僵局,對方還找了同村的一個人冒沖說是哥哥來威脅(最後自己說了實話),目前我已不再墊付了,就暫時這麼僵著,等事故認定書出來先。

接下來說說注意事項

- 事故涉及人傷,一定走正規流程,千萬不要現場私了

- 車只要還能開動,可要求自行開往停車場,拖車是收費的,停車場也收費,當然各地收費不同,開明的地方不收費,甚至停車場也不收(因為國家有專項撥款)

- 只要確定是輕傷,強烈建議各種哭窮,一分錢都不墊付,你的同情心,最終只會讓事情更複雜,並不會有一丁點的好處,當然,出於良心好過點,也可墊付1000或2000(一定收好憑據),而後不要再墊付,血的教訓,否則只會讓自己無限被動下去

- 關於保險公司方面,不要指望保險公司的人會介入幫你處理,甚至可能到最後進入調解他都不會露面

- 關於交強險,交強險中的一萬搶救費墊付,只有在治療費超過了一萬,且事故認定書出來了,還要交警開具《墊付通知書》,保險才會墊付這交強險中的一萬元,否則,別想

- 最後,三不一沒有原則 - 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想儘快解決的,可在交警安排下調解,並儘可能滿足對方要求),沒有錢;這個原則要多真有多真,雖然冷血,可你的熱血改變不了任何,只會讓事情更複雜

由於是在外地出險,撞的又是當地人,免不了各種不公平對待,調整好心態,好面對接下來的不公平。

最後,開車注意安全,行車記錄儀不能少。

在此過程中,非常感謝以下兩位給予的幫助解答

路幫客服,微信號:18622039833

郭律師,微信號:apple_0224

(排名不分先後,感謝)

推薦閱讀:

TAG: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賠償 | 事故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