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兒童規則建立的方法及注意點
2~3歲,別和獨立期孩子硬碰硬
2歲以後,孩子進入了規則的敏感期,父母可以有意識地幫孩子建立規則。不過,孩子同時也進入到第一個獨立期,或者稱為叛逆期。他們不喜歡被安排,而是更多地想感受和表現自己的能力——嘗試自己吃飯、自己穿衣服,即使做不好,也不要父母幫忙。父母越阻止的事情,他會做得越得勁兒。所以,在規則的執行中,別跟孩子硬碰硬,換個思路更能幫助孩子建立規則。
比如,孩子玩垃圾桶,父母看見後大聲呵斥:你不能這樣做,臟!這一反應就會強化孩子的不良行為。下次孩子想起來的時候,還會去玩垃圾桶,因為玩垃圾桶的樂趣又增加了一個:可以刺激爸媽。其實,當孩子在幹什麼「壞事」的時候,父母只需要轉移孩子的注意力就行了。孩子很快就會忘掉自己剛剛在「鑽研」的東西,這就是孩子身心發展規律的神奇之處。
你還和可以讓孩子學會排序,有些孩子吃飯前聽到爸媽讓他去洗手就不情願,硬是要直接吃飯。為了讓孩子養成吃飯之前先洗手的習慣,建議換一個語序和孩子說話,把「吃飯前必須先洗手!」換成「我們洗乾淨手,然後吃飯。」這一招也許對有些孩子不奏效,那麼你再把「洗手」換成「玩水」試試——讓孩子體驗到,規則並不都面目可憎、嚴肅無趣,而是有意思的、值得遵守的。
需要提醒父母的是,這個階段,孩子的語言能力很快,他完全能夠理解說「不」的含義,對於不願意做的事情,他也會果斷地說「不」。這也是自我意識發展的表現。所以,如果要和孩子說「不」,首先要允許孩子說「不」。這樣,孩子才有說「不」的安全感。同時,爸媽還應幫助他將喜歡和不喜歡的事物分開,給他選擇的權利和能力。當孩子的界限得到尊重,他才會尊重並能接受別人向他們說「不」。
這個時期,不建議過多地設立違反規則的懲罰,因為這樣的負強化會破壞孩子的安全感。在孩子違反規則的時候,讓他承擔自然的行為結果就好。
比如,孩子打其他小朋友,第一次你需要告訴他不能打人,和小朋友友好相處的方式是握握手,或者拍拍肩,而不是打人。如果孩子再打人,你要堅定地向寶寶再說一次「不」,並說明結果:被打的小朋友會很疼、會哭,還可能會還手打你,也會把你打疼。你也可以模擬和孩子互打的情景,讓孩子知道被打是疼的。當然,如果孩子打人後,對方還手打了他,不需要護犢。問清楚情況,及時跟孩子闡述這個自然結果:打人之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TIP:給叛逆期孩子立規則要點
1、規則要清楚、具體,讓寶寶容易理解,讓他知道可以做什麼,而不只是他不能做什麼。比如,「你生氣了,可以打毛絨玩具或枕頭,不可以摔媽媽的手機」,而不是「不要亂扔東西」。
2、多建立正面的規則,避免使用消極地責備、威脅和抱怨,如,「為什麼你總是在床上吃東西?」「如果你再這樣我就……」「你不要總是……」
3、立規則的過程中,爸爸捲入,孩子的規則會建立得更好。
4、不要在孩子哭鬧的時候講規則,在他哭鬧的時候,聽不進任何話。這時候,先共情,等孩子心情平復下來再立規矩。
5、給孩子抉擇的時候,提出來的條件,一定是你做得到的,不能開空頭支票,孩子才會清楚地知道家長講話算話,慢慢地,親子之間才會有相互的信任和默契。
6、有時候,父母的言傳身教對孩子建立規則更重要。
3~6歲 溫柔而堅定的制定規則的界限
3歲以後,孩子開始從家庭走向幼兒園,接觸到了更多的規則,開始了最初的社會化過程。同時,孩子的安全感也幾基本上已經建立好,並慢慢學習控制自己的情緒和不良行為。
隨著孩子認知能力的進一步發展,他們開始理解為什麼有這樣或那樣的規則,應該怎樣處理矛盾才能不被懲罰。接觸到陌生的人或者環境的時候,他們會觀察和嘗試各種行為,並通過了解行為的後果,來判定規則的邊界。
爸媽可能會覺得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太淘氣了,總是要在父母的眼皮底下,故意做一些壞事。其實,更多的時候,他們只是想看看規則的邊界在哪裡。所以,在不同的時間、地點和情境下,父母對孩子的要求,以及對同一種行為的反應應該是一致的,這樣才有助於強化適宜的行為,抑制不適宜的行為,寶寶才能逐漸將規則內化,形成自覺的、良好的社會性行為。
有些爸媽,經常一時心急,就噼里啪啦給寶寶一頓訓。訓過之後又覺得愧疚,再加倍補償寶寶,這樣的教養方法往往會讓孩子不知所措,甚至也會變得情緒反覆起來。還有些隔代教養的家庭,爸媽和爺爺奶奶的規則執行標準往往不一致,也容易造成孩子找不到規則的真正邊界,而成為「兩面派」。
在堅持規則的過程中,還有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父母需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緒,不要失控,不要對孩子的行為反應過大,甚至是採取體罰等方式。這都屬於負強化,最後只會讓孩子發現,扔東西是可以引起媽媽的一系列反應。別忘了,孩子在探索這個世界,父母也會是探索對象。
所以,制定規則的界限,父母需要既溫柔又堅定。
TIPS:
這個階段,孩子仍然處於自我意識的建構過程中。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孩子和同伴發生衝突的幾率會比較大。父母需要幫助寶寶建立最基本的社會化的秩序:
1、不能有粗野、粗俗的行為。
2、別人的東西不要拿,自己的東西由自己支配。
3、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
4、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
5、不可以打擾別人。
6、做錯事要道歉,並且有權利要求他人道歉。
最後,再提醒一下親愛的父母們:
在孩子的成長當中,規則不要太多,建立原則性的規則就好,規則太多,往往會限制孩子的人格發展。另外,規則的建立不能剛性太強,有時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地做一些彈性的改動,而且孩子越小,彈性越大。剛性太強的規則過於嚴厲,孩子往往很難執行。
當然,規則的主體需要堅持。比如我跟開心說,冬天太冷不能吃冰激凌,但是有一次去哈爾濱,有一個特別有名的冰激凌店,味道非常好,我不想讓她錯過,於是我就給她買了一個最小的,並告訴她:「媽媽不想讓你錯過這個美味的冰激凌,所以給你買了一個,不過這是個例外哦。一般情況下,冬天不能吃冰激凌,因為太冷了,常吃肚子會疼。」那天之後,她還是會遵守原來的規則,並沒有吵著再讓我破例買冰淇淋。因為她知道,媽媽在合適的時候會滿足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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