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員,你敢不敢發誓,如果說假話,全家死光!」

編者按:

出庭作證的辦案人員否認對被告人刑訊逼供,律師情急之下要求證人發誓「如果說假話,全家死光」,被法官制止斥為「唯心主義」。2018年4月8日,貴州公安交警總隊原副處長蔣永容受賄案第二次重審現場發生的這一幕,引發了各界關注。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著名刑辯律師,到底是什麼情況讓周澤如此動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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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還原:不清楚不知道後的忍無可忍

「我不知道。」

「沒有這回事。」

「我當時沒在那裡。」

「不可能有刑訊逼供。」

「我沒打他。」

「我沒說過這種話。」

……

周澤終於忍無可忍,大聲發問:「證人,你敢不敢發誓,如果說假話,全家死光!」

整個法庭愣住。法官,證人,被告,滿滿的旁聽。證人調整著坐姿。法官望向周澤。旁聽席交頭接耳。有人竊笑。

辯護律師,特別他是一位著名的刑辯律師,當庭要求證人發毒誓,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被要求發毒誓的,是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辦案人員。涉案被告人蔣永容稱,在辦案過程中,自己被威脅、被扇耳光、被吐口水、坐老虎凳、不讓睡覺、不讓喝水、被辦案人員關掉電燈實施毆打,口渴沒水喝,只能趁上廁所偷偷喝馬桶里的水。

刑訊逼供的目的只有一個:要他承認受賄,並按辦案人員指定的動機、金額、場景、方式等招供。

作為證人出庭說明情況的辦案人員均一一否認蔣的說法,或「記不清」、「不知道」、「沒有這回事」、「當時我不在」。

曾是公安系統明星

生於1973年的蔣永容是貴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管處副處長,信息專業碩士。陷入牢獄之災前,他是公安系統的明星:在全國率先建立微信車管所,率先將車管所駕考改為駕校駕考,並在全國推廣;用短短兩年時間,將貴州省車管工作綜合評議由全國倒數第一提升到全國前三。他還結合貴州省多山、多坡地的實際情況,增加相關駕考科目,消除駕駛人技術性隱患……

理想和輝煌並不能阻止生活突然拐彎。2012年10月,燦爛人生剛剛鋪開的蔣永容被貴州省公安廳紀委約談:他被人舉報,收受商人謝保成賄賂。

蔣永容聞訊,如遭五雷轟頂。他主動要求紀委對自己徹查。公安廳紀委不久後告知蔣永容,經查,他是清白的。

風波並未就此停息,舉報隨後出現在網路上,以實名的方式。舉報人之一是貴陽本地商人謝保成的前妻,另一人是已死亡多年的冒用名。

隨後,2014年1月17日下午3時許,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多名辦案人員將蔣永容帶走。

蔣永容在一份自訴材料中稱,在此後的過程中,他被辦案人員戴手銬、坐老虎凳(椅子座板去掉,換上幾根鐵條,鐵條之間有幾厘米的空隙,人坐在上面臀部肌肉會受到擠壓)、吐口水、打耳光、長時間不讓睡覺、辱罵等等,其中有兩次,審訊室的燈突然熄滅,衝進來一群人對他拳打腳踢,這些人一離開,燈又亮了。

蔣永容稱,審訊期間,他被迫伸展兩臂,仰銬在地板上,身下只鋪著一床被子,那時正是寒冬臘月。辦案人員還威脅他,如果不配合辦案,將到他女兒的學校,當著全班同學的面羞辱她,毀掉她的人生。還說,要將他的犯罪事實詳細告訴他的老父老母,氣死他們,讓蔣永容這個有名的孝子「無法盡孝」。

在4月3日、4日的庭審中,蔣永容再次當庭陳述上述情節和細節。

蔣永容還稱,他被迫牢記辦案人員指定的「犯罪事實」,然後一遍又一遍寫供述材料,直到辦案人員認可為止,還被迫在不實的訊問筆錄上簽字。

蔣永容說,辦案人員告訴他,如果以故意逃跑的罪名弄死他,也就賠償40萬元,「我聽了好恐怖,只能按照他們指定的內容供認。」

對蔣永容陳述的這些內容,辦案人員當庭予以否認。

庭上,蔣永容要求公訴機關提供併當庭播放他在被審訊期間的全程同步錄像錄音(同錄),以此證明他沒撒謊,確實受到了刑訊逼供,但公訴機關只出示了同錄的幾個小片段,且只有圖像,沒有聲音,公訴人稱監控視頻出了技術故障,其他同錄也都找不到了。

就是在這不完整的同錄視頻中,也有檢察院看守人員兩次用力踢蔣永容的畫面,雖然沒有聲音,但可以看出這名辦案人員一邊踢蔣,一邊在罵。

蔣永容雙手舉著申訴材料

疑點:行賄事務不在職權範圍

蔣永容否認與商人謝保成有私下的交集,「我就見過他兩次,第一次是開工作會,他作為唯一的商家代表發言,我因此記得他,會開完我就走了;第二次是他前妻公開舉報我後,我打電話叫他到公安廳我的辦公室,要他找到他的前妻,到公安廳紀委把這個事情說清楚。」

庭上,蔣永容稱,謝保成的業務並不在他的職權管轄範圍內,謝保成向自己行賄全無道理。

辦案期間,蔣永容主動要求辦案人員徹查他自擔任車管處副處長以來的行動軌跡和電話記錄,以此來檢驗他與謝保成的行動軌跡、電話軌跡有無交集,如果沒有交集,何從行賄?他認為,在信息技術如此發達的當下,這些很容易查清。但蔣的請求似乎並未得到支持,「他們沒有去查。」

由於已有「受賄證據」細節粗糙,在另一次庭審中,蔣永容要求謝保成講述行賄細節,謝保成以「記不清了」「你自己做的事你自己最清楚」等答覆敷衍過去。公訴機關在庭上出示的證據中,謝保成向蔣永容行賄的相關細節也較為粗糙,並無嚴密的細節鏈條支撐。

兩次判決、兩次裁定、兩次重審

蔣永容案已經歷了兩次判決、兩次裁定、兩次重審(第二次重審尚未完結)。其中,一次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一次因「原判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判」而發回重審——

2014年1月23日,蔣永容以涉嫌受賄被刑拘,4天後被執行逮捕。同年4月22日,蔣永容被起訴。2015年4月8日,貴陽市南明區法院判決蔣永容受賄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年,繼續追繳35萬元受賄款。

蔣永容不服,提出上訴。貴陽市中院認為,南明區法院的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因此裁定撤銷該判決,發回南明區法院重審。2016年10月9日,南明區法院重審後認定蔣永容受賄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賄款35萬元繼續追繳。

蔣永容不服,又提出上訴。2017年2月28日,貴陽市中院認為,南明區法院的判決「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判」,因此裁定:撤銷南明區法院的該判決,發回南明區法院重審。

貴陽中院裁定南明區法院判決蔣永容犯受賄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貴陽中院裁定南明區法院對蔣永容案重審判決「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發回重審

「明明知道他在說謊,我們卻無可奈何」

4月3日、4日,貴陽市南明區法院第二次重審蔣永容案。本次庭審中,公訴人仍未能提供蔣永容被審訊期間的完整同錄,相關證人也以「記不清楚」「不知道」「不會有這種事發生」等等言辭當庭敷衍,因此才引發了蔣永容第一辯護人周澤律師的憤怒,要求證人當庭發毒誓「說假話全家死光光」。

周澤律師的要求被斥為「唯心主義」,不予支持。審判長提醒周澤,發毒誓不符合審判規則。證人(蔣永容案辦案人員)也說,發誓是封建迷信,「我不會發這種誓」。

在此前的一次庭審中,本案證人謝保成(涉嫌行賄人)做了視頻作證。面對謝保成的「記不清」「你自己最清楚」「我的證詞案卷里都有」等敷衍言辭,蔣永容也當庭要求謝保成發毒誓,「作偽證全家死絕」。謝保成拒絕發毒誓,說「這是封建迷信」。

周澤律師對發毒誓的要求當庭解釋說,證人作偽證是普遍現象,當事人和律師都感到很無奈很無力——很少有人因為作偽證而受懲處,作偽證因此肆無忌憚,「明明知道他在說謊,我們卻無可奈何,發毒誓也許是管用的方式,說謊的人往往不敢發毒誓。

2018年4月4日,周澤(左5)等在南明區法院門前合影留念

謝保成:是你工作太認真所以才有人整你

既然謝保成的業務與蔣永容的職權並無交集,蔣永容何以被人舉報收受謝保成賄賂?謝保成又何以最終一口咬定自己向蔣永容行賄35萬元?

蔣永容對此解釋說,被謝保成前妻舉報後,他把謝保成叫到公安廳自己辦公室,當著同事的面,要求謝保成找到其前妻,到公安廳紀委說清楚。謝保成回答說,老蔣,是你自己工作太認真,得罪人了,所以有人才整你。

蔣永容這才知道舉報背後另有推手——他得罪過河南某公司。蔣永容當上車管處副處長後不久,這家公司的老總到他的辦公室,以總共幾百萬元的好處費,希望他配合該公司壟斷貴州全省汽車檢測視頻監控的硬體供應和聯網服務,蔣永容斷然拒絕,因此結怨;謝保成此前是該公司貴州分公司負責人,後另起爐灶,與河南這家公司結下樑子;謝保成因離婚而與其前妻結怨;河南這家公司想借謝保成前妻對謝保成的仇恨,借刀殺人,一石二鳥幹掉蔣永容和謝保成,蔣永容於是身陷牢獄之災。

蔣永容介紹,由於壟斷計劃泡湯,河南這家公司的兩名中年女性曾到他的辦公室撒野,威脅他,還破壞辦公設施,他被迫報警。

蔣永容當庭陳述,與他並無業務交集、也無任何舊仇新恨的謝保成最終違心誣陷他,是被辦案機關逼的,「謝保成唯有配合辦案機關誣陷我受賄,才有可能獲得輕判。」何以逼謝保成誣陷他?蔣永容說,「這背後肯定有更為複雜的交易。」他希望紀律部門徹查此事。

而最後,被法院認定多次向多名公職人員行賄的謝保成果真只獲得輕刑。

在法庭上,蔣永容多次陳述了上述內容。

4年公安廳車管處副處長職位仍留空

「我沒收過任何人的錢,我沒有罪!」站在奔流不息的南明河邊,蔣永容斬釘截鐵地說。在此前一次又一次的庭審中,他一次又一次堅稱自己無罪。

周澤律師依法對蔣永容案進行條分縷析、層層剝筍的辯護,使本案案情日漸清晰,也讓蔣永容看到了樂觀的結局。

堅信蔣永容無罪的,還包括他所在單位貴州省公安廳。蔣永容介紹,他陷入這場災禍已有4年多,但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管處副處長的職位一直空著,他的辦公室也一直空著,「等我證實清白後回去,繼續為國家為社會工作。

經過4月3日、4日及8日3天的庭審,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宣布本案將擇期宣判。蔣永容說:「我信法,相信法律最終會還我公正。」

抱柱整合自新京報、中青報、微博等

編輯:王蕭東丨 版式:王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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