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談判女王張莉:談判不是「強賣錢買」,而是「贏得合作」
很多朋友私下跟我反饋,他們也認為談判能力,在工作、生活中非常有用,而且很有必要。談判是最賺錢的工具。
但他們不敢開口談判,因為擔心會傷害到別人的利益,寧可自己吃虧。
這樣替別人著想,而對談判技巧有抵抗情緒的人,不在少數。
Lily姐我認為,談判是合作共贏,大家你情我願。
可是,我怎樣說服他們呢?
直到昨天凌晨,我贏家談判的會員燕總在群里,坦率分享了自己,對於談判的看法。
他認為過度強調談判技巧,一心想「贏」,缺乏真誠和利他思維,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燕總的想法,很有代表性。
其實,我主張的『贏家談判』,不是win「贏」,而是win over「贏得」(類似與win win雙贏)。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與談判方式。
二者的區別在於兩個方面:
你是否有利他思維?
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本著助人達己的心態,明確對方需求及談判底線。
而不是「我一定要贏」、一定要佔便宜的心。
利益均衡點,是否符合雙方意願?
Win-over「贏得」談判專家,他思考的角度是:
如何,在對方需求與我們的利益中,找到一個雙方都願意成交的條件——即,利益均衡點。
舉個例子:
報價100萬的老款設備。買家預算只有30萬,賣家最多打八折80萬賣。
買家在真誠地與賣家溝通後,說明公司現金流吃緊,預算有限,但又非常需要增加這套設備,用於提升產量、增加訂單。
同時,買方還了解到,賣家必須清理庫存,因為一大批新款的高利潤設備,即將入庫。他們有0利潤清倉的計劃。
說白了,一個沒多少錢,還想買好東西;一個有產品,但沒空間存放,哪怕不賺錢,也要趕快處理掉。
這個案例中,如果買家提高預算到50萬,賣家為了儘快清庫存,哪怕虧點錢也同意賣。雙方最後成交。
那麼我們可以分析一下,為什麼明明都「讓步」了、妥協了,最後雙方心甘情願完成交易呢?
這裡,沒有人利益最大化,看起來雙方都有「損失」——買家多付了錢、賣家少買了錢。
實際上,50萬是雙方利益的均衡點。
對買方而言,他們多花了20萬,可是買到了價值100萬的設備,公司產量迅速提升30%,可以承接更多訂單,賺更多錢。
對賣家來說,他們少賺了30萬,一分錢沒賺,可處理了老設備,不至於損耗到要虧欠甩賣。並且挪出來庫房,可以放更多賺錢的新設備。
所以,雙方是你情我願地成交。這裡沒有誰「輸lose」,也沒有誰「贏win」,最終雙方,都是win over——贏得了合作。
既然商業談判,就是成人之美,大家都有好處,我們是不是就可以心安地,幫助更多客戶,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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