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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的生死劫

昨日,中興通訊多年前違規對伊出口事件再次發酵,美國商務部以中興未能履行和解協議中部分條款為由,宣布將禁止美國企業向中興銷售元器件,時間可能長達7年。去年3月,中興剛剛與美國政府就出口管制調查事件達成和解,中興認繳了8.92億美元刑事、民事罰金及留置美國商務部的3億美元暫緩罰金。此次美國商務部再次發難的直接理由——中興未能對35名員工做出減少獎金的處罰看似小題大做,但對中興「多次虛假陳述」的認定則表示其絕不會輕易善罷甘休。

此次事件的後續發展大致有兩種可能:一是「從輕發落「——美國商務部沒收中興的3億美元暫緩罰金,中興再次認罰並整改。這個裁決對中興無傷大局,也可以說是最佳結果。二是美國商務部堅持對中興的出口管制。由於中興龐大產業鏈中的核心元器件大多來自美國,而且沒有替代供應商,這一禁令對中興而言幾近滅頂之災。從某一方面來講,美方這一」流氓行徑「的目的就是要置中興於死地,下手之狠與所謂中興違反和解協議的程度完全不成比例。聯繫當前中美貿易戰的背景,美方這次對中興下手絕非一孤立事件,就連美國財經界的評論員也大多持此觀點。筆者認為,近來所謂美對華發動貿易戰的說法並不準確,更準確的定義應是經濟遏制戰,常規目標是將中國的經濟限制在一定的層次和規模,終極目標是迫使中國經濟崩潰。雖然此次「中招「的是老二中興而非老大華為,似乎已是萬幸,實則是因為中興在美國已耕織多年,割捨不下美國市場;而美國忌憚華為實力,屢屢設堵,華為多次叩其門而不得入。如今看來,華為反倒是塞翁失馬,否則也極可能是進得去、走不掉。因此,中國政府對美國絞殺中興的舉動絕不能袖手旁觀,否則此端一發將不可收拾,能達成上述第一種結果當然更好,如若不然就須果斷啟動應對措施。

中興雖然在銷售規模上遠遜華為,但在研發實力和專利儲備上並不弱於後者,如果就此沉淪,不管對行業還是對國家而言,各方面的損失將不可估量。筆者以為,如果美國對中興下死手,中國政府可按以下步驟實施救助:

一、完全國有化。中興本就是國有控股,無論是地方中興新還是中央匯金主導,可按4月16日停牌前價格實施國有化退市,首先保全中興的業務、組織架構及股民利益。

二、業務重組。將原有的基站、光通信、手機三大業務打包出售或資產置換,核心業務向晶元轉型。中興此次不可承受之痛即「缺芯「所致,正可藉此實施產業升級,儘快在晶元領域展開研發重置以及資產併購。

三、打造國家平台。依託中興成熟的研發團隊管理經驗,完全國有化後的中興可升級為國家級「核高基「平台之一,國家可持續投入專項資金,逐步將其打造成國內的晶元設計、製造中心。

一個優秀的科技型企業,其核心競爭力永遠在研發團隊管理能力,其業務可以被肢解,只要能力還在,終有鳳凰涅槃的一天。其實說白了,再高深莫測的技術,只要具備能力被激發的人才+充足的資金,很快實現突破也並非難事。好在後面這一條在中國根本不算個事,至於前面那一條,相信中興也不差。(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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