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青春,淡漠如冬,冷暖自知
咳咳。。
頭一句就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這十年青春,從知道自己是天生的gay開始,算算也有十年了(Ps14歲~24歲)。
當年上初中知道自己是gay之後,內心毫無波動,天性如此(可能吧),偏於涼薄。
直到漸漸直到原來這是不正常的,會被鄙視的,就沒主動坦白過,從周圍人的態度得知原來這種男生是不正常的=-=。
1.高中篇
可能是源於沒有喜歡的人,所以也無所謂。直到上到了高中,開始漸漸與人接觸,與人交往,跟很多男生在一起的時候,也並沒有湧現出喜歡的衝動,這時候才明白不是見到男生就喜歡的,跟正常的異性戀沒有區別,沒有遇到喜歡就沒啥區別。可就是在高一的下學期,接觸了一群小群體,融入進去。喜歡上了某一位男生,不算好看,性格很不錯,人比我矮,皮膚身材都一般,可就是喜歡了。原來真正的喜歡可以這樣的著迷,可以為他付出很多東西,甚至報大學的時候也可以自己偷偷看了他的志願表,寫了一樣的(沒錯就是這麼狗血的劇情,我就是做了)。
2.大學篇
後面就是大學同校的生活,他談了女朋友,我也就死心了,唯一的一點是他女朋友名字跟我很像,略感欣慰,原來自己三年的暗戀就這樣結束了。四年的大學生活,平淡如斯,沒什麼好細說的,因為現在的我回想起來當初我大學的生活是???,完全記不清了,再也沒有遇到一個喜歡的人,也沒有動過心。
3.工作篇
畢業之後找工作,坎坷有,失落有,被人辱罵有,可能自己比別人天生就膽大神經粗,經歷過的苦楚之後就淡忘了。直到找到現在的工作、、、、
高潮的部分來了!!我又遇到一個很好的上司,現在依稀記得當初他面試我時候,我在想這一個地痞流氓面試我幹嘛的?原來之後他就是我上司,我的師傅。他對我很好,工作入行很難,活也多,他能不讓我做的活都不讓我做,能多帶我出差就盡量帶我出差,出去永遠是他虧錢,我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已經很喜歡他了,願意為他做任何事情。即使私下沒有交集,只有工作上能幫到他,我都會盡量幫他處理,可能這就算是愛吧。他是個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事業也在上升期,我也不想打擾別人的家庭,學會放下和死心。
本人不算是一個會寫文章的人,只是想分享一段短短的人生經歷,其實寫到這的時候,我在聽著的一首歌(李代沫的遺憾),早已落了淚水,可我也不傷心啊,我為什麼哭呢(可能是歌太傷感了)。
我很喜歡一句話:我有過喜歡,但是我就是不會熱愛。
我懷疑我天生就缺乏一種東西,不惜一切也要得到某某某的品質
。現在的我,更想多提高自己,讓自己更加完美。
PS:目前正在自學英語,希望有此類大神可以指導一下我,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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