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看到玩具就想買,不買就哭鬧,怎麼辦?

A、一位媽媽的苦惱:

「我家兒子3歲,家裡無數個奧特曼,買一個好幾百,每次買好就說:媽媽,以後肯定不買了。每次不買就不走,一個勁哭,說喜歡。一哭我老公就受不了。買樂高也是這樣,一開始兒子說只是進去看一看,結果看看就完了,非得要買。我老公太寵,就買了。

總體情況就是:小孩子在外面看到好玩的東西要買,不買就哭鬧,買了就開心,不鬧了,很多時候不是不給孩子買,而是覺同樣的東西已經有了,反覆買沒意思,但是最後不得不妥協。

這個有啥招嗎?」

B、這種情形相信父母們都經常遇到,孩子因為得不到某樣東西而大發脾氣、大聲哭鬧,這是很多家長頭疼的事情。尤其是在超市或商場里,眾目睽睽之下,孩子撒潑打滾、大聲哭鬧,會讓家長覺得顏面盡失,迫切想要制止孩子的行為。

這時,有兩種做法的家長比較典型——

一種語言的威脅恐嚇,比如「丟死人了,不要哭了!這孩子真不聽話!說了不能買就不能買!再哭鬧就揍你!」

另一種則是滿足孩子,向孩子妥協。為了尋讓孩子停止哭鬧行為,很多父母一心軟,很快就乖乖繳械投降了。

其實,這兩種處理方法都會留下後遺症——

第一種做法的父母往往脾氣比較暴躁,其處理方法容易讓孩子走向兩個極端:要麼孩子慢慢不敢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變得膽小怕事,做什麼事都要去看別人臉色;要麼孩子逆反心理加強的,容易暴躁(被父母行為影響)、衝動,天不怕地不怕。

第二種做法的父母則往往容易溺愛孩子,讓孩子以自我為中心,沒有規則意識。家長的最終妥協會讓孩子發現哭鬧很管用,以後願望不能滿足時還用這招。

那麼家長到底該怎麼辦呢?後面會講到,下面繼續分析案例中家長妥協之後的一些影響。

案例中的媽媽性子比較很急(不是暴躁,而是迫切希望孩子不要哭鬧的卻不知道怎麼辦的急切),而爸爸則比較寵愛孩子。在能力容許的情況下,爸爸盡量滿足孩子的願望的做法當然沒有錯。但是輕易的妥協容易讓孩子變得以自我為中心。一旦願望得不到滿足,孩子不會意識到應該自己努力去達到目標,而是轉向父母,這也造成了很多啃老族的產生。

妥協的直接結果是孩子會堆積很多玩具,不僅重複,而且孩子也不會經常玩。玩具多,孩子專註力不夠,容易受外界新鮮東西的吸引。對於一個玩具玩得不夠深入,不夠喜愛,所以容易「移情別戀」;另外也有一種可能就是因為孩子年齡太小,以為商店裡和自己一樣的玩具是自己的,沒有弄清楚不是一回事。

3、三歲的孩子其實已經可以講道理了,但是不能講複雜的道理,也不是大人的道理。買玩具的事情以後可以嘗試這種流程:

a、平靜自己的情緒

首先家長不能急,因為急了孩子一定會感受到,也會跟著急,那就會形成負面焦躁情緒的循環,導致情況的惡化; 要知道孩子想要某東西但被拒絕是很大的挫折,孩子需要的是理解,而非二度懲罰。首先讓自己沒有情緒,你才有辦法處理孩子的情緒。

b、讓孩子說出原因

比如「你為什麼想要這個小黃鴨?」。孩子情緒被接納後,覺得父母很理解自己,就會願意溝通,這時再針對孩子的具體情況告訴他買或不買這個玩具的理由。

c、引導孩子回憶已有玩具

建立孩子和已有玩具之間的感情,不輕易「移情別戀」,比如「我們已經有小黃鴨了,這個小黃鴨如果再帶回家,家裡的小鴨子會覺得你不喜歡它了。」或者「我們把這個小黃鴨讓別的小朋友帶回家,這樣下次你就可以帶著我們的小黃鴨和他們一起玩了。」 國外很多小孩都有一個自己特別喜歡的玩具,隨身帶著,這樣的情況下,他們很少會喜新厭舊地關注其他的新玩具,即便有,也是和原來的玩具相關的。

d、即時認可和鼓勵

如果孩子停止哭鬧了,要及時鼓勵。比如:「你真是個善良的好孩子,願意把這個小黃鴨留給其他小朋友」。不要跟孩子談錢,他們不懂;不要怕丟面子,孩子鬧是正常的,打罵和簡單地滿足要求都是留有後患的解決方式。

e、利用敏感期幫孩子建立規則意識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其實界限感不是很清晰,可能會不清除商場里的玩具不是自己的。所以,這裡還涉及到「孩子2歲半或3歲以後要不要立規矩?」的問題。前面說到「無條件接納」是尊重孩子的身心發展規律,根據孩子所處的發展階段接納孩子當下的狀態,但「接納」不是接受、默認,不立規矩,更不代表無原則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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