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

這幾天收到三個朋友的邀約,讓我給她們推薦書單,一個是投資理財的,一個是財務入門的,還有一個是心理學的。我是一個很難拒絕別人的人,就都答應下來,但是這讓我陷入苦惱中。我在反思自己,好像確實沒看過那麼多書,或者說雖然是讀了一些書,但是沒有成系統的讀過,就是看心情三三兩兩的讀,也就沒有形成系統的理論,有點沮喪。

小時候看書經常是偷偷的看,因為媽媽是完全的功用主義者,她認為讀書就是把功課做好,其他的閑書都不要看。由於小時候我們全家從江蘇輾轉到河北,在河北都是租別人的房子住,經常需要搬家,在一個地方住幾個月就要搬遷到其他地方。

爸爸也是個愛讀書的人,家裡存了大量的書,但是很多書都在搬家的過程中被我媽賣掉或者燒掉了,對於我媽來說這些書就是個累贅。後來我到北京工作,也是各種搬家,後來又隨老史搬到天津再搬到河北,這些書也確實把我折騰的夠嗆,有點理解我媽那時候的無奈。

我爸現在說起這件事,對我媽都是滿臉的不滿,經常嘟嘟囔囔,都是我媽把他的書弄沒了,年輕時寫的文章也都不見了。

誠然,對於我媽來說,讀書是為了應對考試,是取得學位,是教你謀生的技能,但是這些書對於我爸和我來說是沒有所謂的意義的,如果讀書不是用來享受的,那乾脆合上書,去做其他你想做的事,沒必要非要讀書。所以千萬別學我媽。

我們的想法與毛姆一樣,閱讀對於我們來說像是救命稻草,避難所。去哪裡都可以隨身攜帶一本書或者Kindle,你永遠都不知道什麼時候需要暫時逃離那樣的處境:也許你在高鐵上,在飛機上,在機場候機中,在你排隊等待的隊伍里,抑或是在吃飯時,雖然這會被詬病為不懂禮貌不文明,但是那又怎樣?

想起斯蒂芬金在《寫作這回事》里說:「如果我必須要在煉獄上受到一陣煎熬,然後才能上天堂或者下地獄,只要在煉獄裡有一間能借書的圖書館,我就沒問題。」哈哈,我慫,我承認還沒到這樣的境界,是因為我怕死,給什麼我都不願意換。

在毛姆的這本《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中,他說讀書是一個愉悅的事情,但是他又說誰又能保證能帶給一個人愉悅的書籍就一定能讓另一個人愉悅呢?說來也是,馬東也說過,他不願意為他人推薦書單也是這樣的原因。

毛姆是我最愛的作家。很早時候讀他的《刀鋒》,明白有些人一眼望過去就見了底,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未來的歸宿;而有些人的一生是尋找自我的過程,未來深不見底。就像主人公那樣,在見證朋友的離開後,想不明白什麼是惡什麼是好,於是遊歷不同的城市,與形形色色的人人交談,完全不理會俗世的所謂成功,只是追隨自己內心的想法過完這一生,自由自在,這是我最想到達的狀態。

還有他的《面紗》,都說毛姆討厭女性,在這本書里表露無遺,凱蒂庸俗、物質、愚蠢,她有自己的小心思,所以嫁給瓦爾特。她這輩子都沒愛上他丈夫,我喜歡這樣的故事結尾,沒有所謂的贖罪,最終也沒有因為丈夫的犧牲就此愛上他。

她膚淺,她自負,她擺脫不了自己的慾望,就連瓦爾特死後,她也沒有真正的悲痛,反而得到是一種解脫。這本書說是講述的愛情,其實是慾望,看完真的很過癮。

書中很多瓦爾特與凱蒂的對話都值得反覆閱讀,建議每一個女孩都去讀這本書。這本書雖然在毛姆的小說中排名不是很靠前,但是這本書奠定我的尋找愛人的基礎:他需要聰明,但是不刻意賣弄自己的聰明;他清高,但也只是對自己的高要求;他從不要求別人按照他的想法活著。

還有《人性的枷鎖》,這本書一開始看的時候,看到一半就放棄了,後來畢業了才撿起來重新讀,寫的太枯燥了,只知道是毛姆的自傳體,毛姆口吃,這是他一生最大的不如意。於是他寫了有腿疾菲利普的成長史,在人生中不斷擺脫枷鎖的束縛,最後獲取人生的真諦。

在這本書中,我學會正確看待自己的缺陷,我小時候胳膊上的疤痕簡直是我過不去的一道坎,但是看到這本書後,我更坦然的面對我自己了,沒必要讓這個疤痕稱為我自己的枷鎖。

這幾本書讀下來,我簡直愛死了毛姆的毒舌以及對於人性的洞察,就像有一種人,你只要站在他的面前就會被他看穿,無處遁形,但又羞愧不已。毛姆對於人性的把握永遠讓你瞠目結舌,像是拿刀一樣戳你的心。

我也從毛姆那裡了解到,世間最複雜的,莫過於人性,「卑鄙與偉大,惡毒與善良,仇恨與熱愛是可以互不排斥地並存在同一顆心裡的。」人性經不起判斷,每個人既是天使又是魔鬼。

這本書《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是在火車上一口氣讀完的,是毛姆的讀書隨筆,有意思的是,在這本書中你會看到司湯達、巴爾扎克、狄更斯、托爾斯泰等大文豪的各種桃色八卦和性格障礙。

你會從他們很多人中看到了脆弱虛偽而又普通的自己;還有他們偉大作品創造產生的始末,你會懷疑你跟毛姆看的不是一本書。用毛姆的話來說,怎樣的人就寫出怎樣的書,這些大文豪對於文章的寫法以及作品的不足,還有他們的生平,帶著這些問題再重新閱讀這些大文豪的書應該會有不一樣的收穫。

想想在那個科技一點也不發達的時代,他按圖索驥的找到作家的生平與性格,想想就覺得很妙。不僅如此,他還對他們極盡毒舌之能事,把他們拉下神壇妥妥的,當然他不止於嘲諷,更多的是讚美,對於他喜愛的作家,他總是可以發現他們作品的不一樣。

看完這本書深深折服於毛姆的愛讀書,在他20多歲的時候的閱讀量就已經深刻的建立了自己的哲學觀,宗教觀還涉獵很多各種各樣的領域。所以,對比與大多數的作家,要不他們生平深受疾病和貧窮的困擾,要不嘔心瀝血一輩子才寫出一本好的作品,反觀毛姆,一生沒有錢財的困擾,吃喝玩樂,沒事寫寫書,依然寫出大量優秀的作品,想想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這兩天看完《寫作這回事》和《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我在想我這之前寫的文章寫的什麼嘛,越發喪失寫作的勇氣。但是毛姆也說,去讀,去寫,去思考,總歸怎樣思考就有怎樣的人生,我要繼續堅持下去。

我迫不及待要去讀他的《尋歡作樂》了,聽說這是他最愛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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