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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襲警何來「意外」?

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一張合影,讓我為之動容。一張照片,前面坐著一對老夫妻,左右兩邊空凳子上各擺著一副警察制服,後排站著兩位中年女士與兩個少年女孩。照片說明是,老夫妻的兒子和女婿是警察,因公犧牲,如此就留下了這樣一張心酸的全家福。

從新聞中我們得知,在過去的2017年里,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有361名。而正是他們的犧牲生命,也才有了我們的平安與社會的正常秩序。儘管警察隊伍里也有不合格的人,但是總體來說,警察依然是全社會最信任與尊重的人,因為他們是維護法律尊嚴的職業工作者。

然而,4月8日發生在河南商丘的一幕,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竟然有百名城管人員公然圍攻警察。更讓我意外的是,官方對這個暴力襲警事件的定性只是「意外」。

4月8日,河南商丘睢陽區百名城管隊員在強拆釘子戶的過程中,圍毆前來處理衝突的警察,導致8名警員負傷。官方的通報強調:雙方都有人負傷,衝突無涉群眾;事件緣起城管強拆釘子戶,而且涉及到沒有得到安置的上訪戶。當地紀委政法委組成的調查組正在處理。

城管隊伍強拆釘子戶,這本身就是違法的行為。當然了,如果城管隊伍接受的是當地法院的委託,是遵照法律實施的強制拆遷事務,倒也能說得過去。可問題是,從官方的通報中可以看出,拆遷的是項目所在地辦事處,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而當釘子戶們報警之後,現場維護秩序的城管隊員竟然敢圍毆前來處理的警察,就更讓人吃驚了。

有媒體採訪了涉事的各方。警察只是在現場使用手機,就被城管隊員們認為是拍照,因此搶奪手機。而在警察表明身份後,揚言打的就是警察。尤其是,百名城管隊員,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傷了8名警察,這不就是明晃晃的暴力襲警嗎?

城管憑什麼能夠干涉他人使用手機?即就是拍照,城管有啥權力搶奪手機呢?已經表明是警察了,可是現場的城管仗著人多勢眾,就敢公然實施犯罪行為襲擊警察嗎?

8名警察受傷住院,這是警察被圍毆的後果,而襲擊者都是在現場維持秩序的城管隊員。如此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犯罪行為,不知道當地官方為啥要定性為「意外」呢?雙方都有人負傷,難道這是定性為意外的理由嘛?這是雙方各打五十大板的理由嘛?顯然,這當地官方誤以為都是政府機構,都是所謂的「自家人」,就可以內部處理,就可以無視法律的莊嚴?

打人本來就是不對的。儘管現實中,城管人員為了所謂的執法,往往是暴力行為頻頻。實不知,這樣的暴力行為,本身就是違法違規的。而當這樣憑著城管的身份,公然暴力執法時,這本身就是法治社會的恥辱。

尤其是,釘子戶遇到了暴力強拆,求助警察。按道理,警察才是全社會維持公平與正義,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依靠。可是,就是這樣的代表著法律與法治尊嚴的人民警察,竟然受到了來自城管的暴力圍毆,實在是讓人無法接受。要知道,就是在網路上膽敢辱罵警察,也會被拘留的。甚至膽敢用暴力行為對待警車,等待的也將是法律的處分。

可這群人多勢眾的城管隊員們,竟然敢暴力圍毆警察,甚至打傷了8名警察,他們那裡來的底氣呢?從當地官方的通報來看,很顯然這當地官方的法治意識太差,竟然能夠認同這暴力襲警的犯罪嫌疑人只是「意外」而已?難道說,這真的是「大水沖了龍王廟」嗎?

通報中,當地紀委政法委組成的調查組正在處理。不明白的是,這如此清楚的犯罪事實,需要調查組調查嗎?暴力襲警的犯罪行為,還需要紀委和政法委出面嗎?不會是,因為打傷了8名警察的城管後面有「權力」的影子,因此犯罪行為也就能輕描淡寫的處理嗎?

強拆是不合法的,強拆只能是法院判決之後,按照法院的委託,或者城管或者當地政府來實施。城管打人是違法的,城管暴力圍毆打傷他人更應該追究法律責任。而代表法律尊嚴的警察,在亮明身份以後,依然被城管暴力圍毆,甚至8名警察受傷,這就是城管赤裸裸的暴力襲警犯罪了。而這一切的違法犯罪行為,竟然能被當地定性為只是「意外」,很顯然,法治意識的缺乏與無視法律,才是這一切發生的根本。

到此,我就真的為我國的人民警察感到悲哀了。普通人哪怕是言語上的冒犯都會被追擊法律責任,而有公權力撐腰之後,就能暴力襲警,結果無非就是意外而已。看來,人民警察真的是一項風險很大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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