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性論
遍計所執、依他起、 及圓成實自性等,
確定安立三自性、 許為甚深之所知。
三自性,即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
簡單解釋一下自性這個詞,這個詞在本體論上,指一個常一不變的實體,在認識論上,指真實境界。在龍樹的語境中指前者,在唯識的語境中指後者,在如來藏中也是指後者。
所以,說自性往往等同於真如,是因為自性本身已經不再指實體,而是指佛證得的真實境界。
其中,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依他起自性和圓成實自性屬於離言自性是真實存在的。並且,凡夫本身不能見到真實的依他起自性。
遍計所執自性,是凡夫用概念認識的世界,統稱為所言自性,是不存在,虛假的。
依他起自性,是聖者所證得的真實境界,只有心的存在,心通過一系列運作,展現出凡夫看來真實無比的世界。
圓成實自性,指聖者證得了如實規律
由依緣力始轉起、 唯是所遍計事體,
故能顯現為依他、 似所顯現遍計執。
譯:現行依著種子始轉起,只是意識遍計之事體,故顯真實之依他起,所顯如同之夢境。
指,真實境界的心,因為無明,導致有生有滅,阿賴耶識和現行,通過熏習和生起的規律,派生出萬法,但實無萬法存在。
現行和凡夫所見的法並不相同,而是對應關係。現行是七識,而凡夫是感知不到末那識的,只能看到被意識進一步扭曲化的世界。
此能顯現如所現、 恆常均是無所有,
如是不復變易故、 即是圓成實自性。
譯:所顯之事及人物,均是本來無所有,因是此理不變異,即是圓成實之真如。
凡夫所言自性,從本以來皆無所有,不過是凡夫妄想執著。這個規律,無論你證得不證得,他都永恆存在,是為圓成實自性。
圓成實自性的內容就是五蘊皆空。
諸所顯現、遍計執, 如所顯現此二者、
於此彼本無所有, 即此、為彼無二法。
譯:所顯之事及人物,實為遍計所執性,如此顯現此二者,於此人法無所有,故而二法具是空。
所顯現的遍計所執,本質上壓根不存在。
一切諸法所言自性理既如是。從本已來都無所有。當何所生當何所滅。是故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
若於此無、遍計執, 並彼如義遍計執,
如是極為無有故、 心者說為能遍計。
譯:若於遍計所執本無法,故而能生遍計所執為虛妄,是故能生之分別心,亦為空無所有也。
所遍計的一切諸法皆是不存在。因為眾生愚痴顛倒所致,因而把並不存在的事物,妄想出存在性來。那麼這樣一來,所謂的分別心實質上,本性上是不存在的。
由因事體、果事體、 此心許為二行相:
所謂阿賴耶識、與 所謂七行相轉識。
譯:心有其三相,故而從因從果了解心之運行。即阿賴耶識為其因,現行顯現為果。八識和前七識輾轉互相生。
阿賴耶識和現行的運行機制,是種子生起現行,現行熏習為種子。種子生出的現行,經過兩次扭曲。
其一,通過末那識的染污,雜染了「我執和法執」
其二、通過意識的統攝,展現出凡夫所見世界
第一由積集雜染 種子習氣故、名心。
第二於種種品類、 由善轉起即言說。
譯:種種習氣所積便為心,心所生起之現行,意識再度扭曲化,方為凡夫所見之世界。
所謂阿賴耶識,通過種子積攢所得。種子生起現行後,因為意識的扭曲,使得展現出五蘊的樣子
由此諸虛妄分別、 及以異熟、並如是
另外顯現我執之 差別故、許三行相。
譯:阿賴耶識可分為三相,異熟、執我、了別。
阿賴耶識分成三部分闡述
1、前一生的業,通過複雜的運作,導致了今生的果(異熟)
2、末那識無時無刻執著於我
3、意識分別一切法
故而展現出凡夫看到的樣子了。
第一異熟為體性, 此者即是根本識。
其他者為轉起識。 所觀、能見,分別轉。
譯:根本識和現行互相運動,這轉起的種子和現行,能夠派生一切夢。
第八識為根本識,他能生起現行。現行再通過意識的扭曲,展現給凡夫。
通過前一生的記憶,根據業報和果報的規律,阿賴耶識展現出下一世的樣貌。
阿賴耶識為根本識,前七識為轉起識。
由有與無、二與一、 及雜染與清凈等、
由諸能相所顯故, 此自性等許甚深。
譯:有依他起和圓成實,並無遍計執自性,這二有與一無,其中的染污與清凈,此義理甚深難知。
三自性中,遍計所執為染污法,而圓成實自性是清凈法。依他起自性是兼有染污和清凈。
若諸所取為實有, 即此、極為無所有。
因此遍計所執性、 許為有與無能相。
譯:凡夫無明而將所取執著為實有,真實義中無所有。因此有其兩個定義,一則為真實的佛所示,即無所有。一則是凡夫妄想而成,即實有存在。
遍計所執從真實看,是無所有的。但是凡夫妄想執著為有。
實有錯亂為自性、 如其顯現無所有。
因此依他起自性、 許為有與無能相。
譯:執著實有為錯亂,如其顯示無所有,因此依他起有其兩個定義。一則為有染污顛倒之種子,
二則為真實義中並無人與事。
依他起自性,通過錯誤、染污的種子起現行,導致輪迴不可證得。
若由是故無有二, 即無有二為實有。
因此、圓成實自性 許為有與無能相。
譯:遍計所執並無任何事物,那麼此理便為真理。故而,有真理,無二法,便為甚深之理,即圓成實。
因此,圓成實自性,就是遍計所執永無有。圓成實自性是有真理而無人法的存在。這就是圓成實自性的定義。
遍計執義二行相 有與無為同一性。
因此愚夫遍計執、 許二與一為體性。
譯:遍計所執並無二法(人、法)、遍計所執之有無,從本以來便是空。
遍計所執之中說有,說無都是假象,是故遍計所執的般若、涅槃等概念都是不存在的。
顯現之分既為二, 唯是錯亂同一體。
所謂依他之自性、 許二與一為體性。
譯:凡夫所現之現行,原是染污記憶流轉不停,本是錯亂記憶的一體,故而依他起自性以此為體性。
所謂依他起自性,是妄想執著的記憶,如此流轉不停。
以二自性為體性、 由無二成同一故,
圓成實自體性亦 許二與一為體性。
譯:人法俱空為真如,由此成立空性義,所謂圓成實,許為甚深法無我。
人法兩空的道理,便為圓成實自性,也就是空性。
遍計所執、依他起、 為所知、煩惱能相。
即許圓成實自性、 為清凈法之能相。
譯:遍計所執與依他起,便是煩惱之根源,能除煩惱之清凈,便為圓成實自性。
遍計所執和依他起自性(一般唯識探討都是染污依他起自性),是煩惱的、染污的。而圓成實自性是清凈的。
非諦實二之體性、 以無事體為真如。
故除言遍計所執 以外、無異圓成實。
譯:言說之諦本無物,不隨世俗難了勝義,故而以遍計所執體現圓成實。
跟龍樹的二諦是一樣的,只能通過遍計所執的語言才能表達圓成實自性。但是不可執著於語言。
以無有二為自體。 由二本無為性故。
當知除圓成實外、 無別遍計執能相。
譯:圓成實自性以否定遍計所執為自體,故而當知除圓成實,沒有其他定義。
圓成實自性通過人、法俱空為自體,若能證得圓成實自性,便是消滅了遍計所執。
圓成實自性的設立,是為了破斥凡夫的邪見。
如其顯現為非我、 由如是為無自性,
除言依他起性外、 非有差異圓成實。
譯:凡夫依他起,似義顯現,如此可知,人法皆是無自性,故離開染污依他起,沒有圓成實自性的定義(否定性定義)。
圓成實自性有兩種定義
1、否定定義:通過否定遍計所執的存在,凸顯出圓成實自性的存在,因此染污依他起的存在,正好證明了圓成實自性。
2、正面定義:唯有聖者才能如此定義,描述心的運行機制
由不如實二自性、 如其顯現無事體,
亦除圓成實以外、 無別依他起能相。
譯:所謂染污依他起,以圓成實所顯現,故而沒有圓成實,無法立依他起自性。
圓成實自性和染污依他起自性是密切聯繫的。
因為,如果沒有圓成實自性的存在,那麼就無法建立染污依他起自性的存在。
因此,染污依他起自性必須依賴圓成實自性存在而存在。
當說觀待於言說 差別、自性之次第,
及說如於此悟入 力故、為證知次第。
譯:上面已經闡述了三自性,下面探討其次第。
如此,下面宣說,三自性的次第。
遍計所執言說體、 言說假安立體性、
亦許以遍斷言說 為另外之自體性。
譯:遍計所執,唯是言說之增益,故而離言之自性,當知其中無所有。
遍計所執的名言,都是無中生有的增益執著,因此不能當真的。
先前以悟入二者 無我故、悟入依他。
由二非是實有等。 唯是此中標誌故。
譯:先前,由於能通達無我之道理,如此開悟真實之依他,以人法二法為假象,只是言說所施設。
若能悟到,遍計所執本質上並不存在,進而就能悟到依他起自性的真實存在。
此後以二無事體 為自性、悟入圓成,
如是即此、於爾時、 亦說為有與無等。
譯:若能通達遍計所執和依他起,便能悟入圓成實自性,故而可知圓成實自性便是世界之真實。
如果能悟到遍計所執自性本來不存在,而唯有依他起自性,如此就能明白圓成實自性。進而就證得了世界的本質。
此諸三自性等者, 以二無得為能相。
極無、及與如是無、 此無事體為自性。
譯:此三性者,人法俱空為能相。遍計所執的人法和依他起生起的人法,均是無所有。圓成實自性便是以此為自性。
故沒有遍計所執,存有依他起自性,故為無二。
由以咒力作幻事、 於是顯似為象身,
許為唯行相顯現, 象身普遍非是有。
譯:若有幻化之人變幻出大象,觀者皆知此是幻化之假象,而知到大象從本以來毫無所有。
就如同,一個人幻化出了一頭大象,實際上不存在。看的人都知道,這只是幻化存在,和幻化的機制存在。並不存在一個真實的象身。
遍計執性同象身, 依他起如彼行相。
此中象事體絕無、 如此許為圓成實。
譯:遍計所執便是象,依他起自性就是幻化之機制,了知其中之道理,便是圓成實自性。
遍計所執就是象身,而依他起自性就是真實的幻化機制。此中沒有遍計所執,這就是圓成實自性啊。
凡夫認為諸法都是存在的,就如同認為大象是存在一樣荒唐。而依他起自性是存在,應該知道,幻化的大象實際上是在依他起自性的機制中產生的。
而在真實的機制中,並沒有一個真實存在的大象存在,因此這個道理,就是圓成實自性。
依根本心二、顯似 非如實為我遍計、
由二極無所有故、 此者唯是行相有。
譯:依於染污依他起,人法本身並無存在性,故而可知依他起自性真實之機制。
依阿賴耶識,產生種種幻象,實際上並不存在,只有依他起自性這個真實的機制在運行罷了。
根本識如同咒語, 真如許為樹木塊,
分別許如象行相、 二者猶如象自身。
譯:染污之種子如咒語,真實機制如木塊,幻化之人如意識,共同締造之夢境。
根本識,即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就如同咒語,而真如則是幻化師手裡的材料(樹木塊),通過種種分別,幻化出一個壓根不存在的大象。我們應當如此觀察,即大象和諸法一樣都是假象,都是不存在的。
義之即此了別時、 遍知及以遍斷離。
如其次第能獲得、 俱時能了三能相。
譯:三自性之道理,於此可知,堪破遍計所執,便是斷除染污依他起,最終證得圓成實自性。
如果能夠通達,遍計所執從本以來無所有。就能斷除染污依他起,進而證入真實無礙的圓成實自性了。
能遍知無有可得, 許能斷離諸顯現。
由無有二可得故、 所證得亦即現前。
譯:若能通達遍計所執無所得,便能斷除依他起,由此證入圓成實自性。
遍計所執並不存在,只是染污依他起自性的顯現罷了。如果實證到了這個道理,便能現於眼前,圓成實自性。
由象身無可得故、 彼之行相當銷失。
樹木塊體當可得、 如其如於幻化中。
譯:上述之大象,如同五蘊無所有,若能通達之道理,依他生起之假象,便能立刻消失。而真實機制雖可得,不過已經不做夢境之假象。
大象不存在,同樣五蘊也不存在,這種情況如同夢一般。如果明了此法,便能斷除染污依他起自性和假象的存在。
此時,心確實存在,如果堪破假象,便能見到三界唯心造的甚深道理。
如是二不可得時、 顯現為二當銷失。
若銷失則此圓成、 當證知二無事體。所對治、慧能自在, 如其義無慧能見。隨逐此三慧對治、 能任運獲得解脫。
譯:若能對治遍計所執,真實慧心便能自在運用,故而對治凡夫之邪見,獲得解脫大自在。
譯:如是,人法均是不可得,若能斷除染污依他起自性,便可證得圓成實自性。
用人法俱空的般若智慧,便能對治遍計所執,使得慧心自在運用。如此便能解脫。
換言之,從離言層面看,就是斷除染污依他起,而讓清凈依他起運行。而從世俗看,就是實證到五蘊皆空的道理。
唯於心中為可得, 所知之義不可得;
所知之義不可得、 故心亦無有可得。
譯:若能證得圓成實,此心不在生起假象,故而能生假象的心就不存在了。
若能證得真實,便不會生起五蘊實有的妄想,而是真實地實證到五蘊皆空的真理。
由二無有可得故、 當能緣得於法界。
由緣得於法界故、 當能得圓滿究竟。
譯:證得圓成實自性,便是證得了無上菩提,當得圓滿與究竟。
如果證得了人法俱空,便能獲得和佛一樣的境界,便是圓滿究竟的無上菩提。
能得圓滿究竟、 由獲得具有三身
無上菩提體性已、 善成就自他利益。
譯:若能圓滿與究竟,獲得法報化之三身,得到無上菩提,生起大悲心,成就大菩提心。
若是證得了無上正等正覺,便能獲得三身(法身、報身、化身),便能行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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