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館抓到小偷不報警卻送上拳台「暴打」,合法嗎?
10月18日,有網友發帖稱,成都一拳館抓到兩個疑似實施偷竊的男子。拳館讓他們二選一,要麼上拳台比試,要麼去派出所。
結果兩男子在拳台上被「暴打」。有網友認為,「如果真的是偷竊,自有公安部門處理,拳館這樣做」是為了滿足自己想打人的心理「,也有網友認為,小偷活該。
10月19日上午,該拳館負責人楊毅果告訴記者,10月17日晚7時許,訓練營正常進行夜間訓練,有前台工作人員上洗手間回來時,發現兩名不明身份男子正在前台內部翻找東西。隨後,負責的教練上前詢問,兩名男子神情慌張,說話支支吾吾。「確認不是訓練營學員,包里裝有學員放在前台充電的手機,他倆也就承認了自己企圖盜竊。」
楊毅果回憶,兩名男子當時請求不要告知警方,「不想留下污點」。「我就提議讓他們和訓練營任意人員切磋,可以不追究責任。」楊毅果說,當時兩男子聽後一口答應。他讓兩男子戴上護頭、護腿等護具同時和拳館一位人員進行2分鐘比試,並要求比試雙方遵循禁止擊打後腦、襠部的國際搏擊比賽規則。「一人出現了短暫眩暈倒地後,比試就叫停了。」
楊毅果說,經過休息後,兩名男子身體無大礙,同時道歉口頭承諾以後不再盜竊,拳館沒有報警,讓他們自行離開了。
本案中,拳館的做法是否合法?
針對該熱點案件,發表觀點如下:拳館工作人員發現他人涉嫌盜竊及時將其扭送派出所,交由轄區的警察處理,則系公民的權利,屬於合法也是被法律所鼓勵的行為。
但是該熱點案件中,拳館工作人員通過扭送派出所和與訓練人員切磋二選一的方案,一定情況下是帶有欺騙性或引誘性的,讓涉嫌盜竊人員在較為危急的情況下,非理性的作出和拳館工作人員切磋訓練。拳館工作人員的此類行為帶有變相性的採用私力進行處罰。
針對拳館抓到小偷不報警,卻送上拳台該熱點事件,本律師認為該行為涉嫌不當私力救濟。我國法律上明確禁止私力救濟,私力救濟就是由受害人自己去解決,通過傷害對方的方式來達到一種平衡。
而本案中拳館發現盜竊之後,阻止疑似小偷的人員離開現場,等警察來現場處理,或直接把小偷扭送到公安機關,這才是正確的做法。拳台上的切磋,正常來講即使受傷也不會違反法律規定,因為這是競技的規則,前提是兩方都有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且雙方自願。
而本案中違反我國法律規定且不符合競技規則,這種私力救濟應予禁止,同時也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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