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CAA迎來「中國合伙人」:一度拒絕比爾·蓋茨,為何接納黎瑞剛?
「感謝CAA!」每年好萊塢頒獎季,這句話幾乎成了台上所有嘉賓的口頭禪。
4月18日,隨著華人文化產業基金投資CAA的消息傳遍國內娛樂圈,CAA也再次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
全球電影票房,有將近一半來自於CAA導演所執導的影片。在好萊塢,CAA構建了一個涵蓋演員、導演、編劇等各個領域的龐大人才帝國。
然而,這家公司又極其神秘。
在《好萊塢首席明星代理人:邁克爾·奧維茨傳》中,奧維茨毫不諱言,避開聚光燈是CAA一以貫之的原則,人們很少能夠獲悉其商業策略。
「如果變成媒體下的公眾公司就會暴露,我為人們做了很多事情,向一些人貸了大筆款,還保釋了很多人出獄。」CAA成立了幾十年,從沒有官方發言人,因為創始人自己就拒絕披露信息。
這家公司甚至一度拒絕與微軟比爾蓋茨的合作,而這一次,黎瑞剛成功出手,可以想像背後也並不容易。
華人文化並未披露入股CAA的交易金額,但表示,黎瑞剛將出任美國CAA董事。
同時,兩家公司還將成立由CAA控股的合資公司——「CAA中國」,並在中國現有業務基礎上,拓展在電影、電視、現場娛樂、體育、活動營銷等領域布局。
這是CAA在中國發展的重要歷史性節點。
自從2005年設立辦事處,到今天CAA在中國已經走過了12年的歷程。期間,CAA一直嘗試將美國的娛樂產業模式在中國真正落地和本土化。
這個進程似乎在最近一兩年急速拓展。包括張藝謀、范冰冰、吳亦凡、周杰倫、等越來越多國內一線明星、導演、製作人都與CAA簽有服務協議。
如今,華人文化與CAA不僅有股權合作,還將共同成立合資公司,已經佔據好萊塢人才大半壁江山的CAA極其「打包出售」的運營模式,會不會成為中國經紀市場的主流?
- 神秘的CAA,曾經與微軟擦肩而過
「入股CAA除了財務收益,華人文化更看重CAA是美國娛樂行業的核心機構,符合公司在創意生產領域、項目融資、娛樂科技領域的投資布局。」黎瑞剛在接受娛樂資本論專訪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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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CAA不僅是美國四大經紀公司之首,也是全球頂級的經紀服務公司之一。
2015年《福布斯》公布的年度世界十大體育競技公司名單中,CAA遙遙領先,在足球、NBA、高爾夫、NFL等各個領域都有巨星簽約客戶。
如果說華人文化搭了一架娛樂工業「重機槍」,那麼CAA的人才補充無疑是「彈藥上膛」。
號稱70%以上的好萊塢當紅明星都與CAA有經紀合約。星光熠熠自不必說,簽約導演也都如雷貫耳:斯皮爾伯格、卡梅隆、湯姆·克魯斯、李安、王家衛....
↑↑↑湯姆·克魯斯 ↑↑↑
壟斷優勢甚至讓好萊塢習慣性猜測,這個星期誰又上了CAA的船?
除了經紀業務之外,公司還涉及影視製作投資、媒體版權分銷、投資銀行、品牌營銷、風險投資等領域。
比如,2016年,燦星製作的節目《新歌聲》中的戰車軌道是由迪士尼公司的供應商製作,燈光是由多屆格萊美盛典的燈光師製作,這都是CAA眾多推薦廠商中選出來的。
但就是這樣一家掌控了美國娛樂圈核心資源的公司,從創始人到旗下員工都保持著深藏不露的神秘感。
這一特點也沿襲到了中國,當娛樂資本論試圖聯繫CAA在中國的分公司採訪,得到的回復是「一切採訪和對外披露都需要事先寫書面報告」,而能夠提供的資料,也僅限於其官方微博和微信內容。
此前CAA並不是沒有合適的擁抱資本的機會,其中一支橄欖枝來自於比爾·蓋茨。
最終合作告吹的部分原因在於,奧維茨為合資公司僅準備了「微不足道」的5000萬美元,卻要求成為新科技霸主微軟的獨家合作夥伴,只因為「他不想與好萊塢的別人任何人一起分享蓋茨」。
但就是這樣一家連微軟都難以接近的公司,為何被中國公司悄然撬開了大門?
「相當一段時間內,CAA都想在中國拓展到一個新的領域,尋找一家本地化的合作夥伴,確實跟很多機構聊過,綜合評估下來,CMC比較符合他們的期望。」黎瑞剛如是說。
- 好萊塢人才代理之王:打包輸出的協作藝術
好萊塢人才帝國顯然不是一天建成的。
在好萊塢,藝人一般會同時擁有一個經紀人(Talent Agent)和一個經理人(Personal Manager)(也有可能是團隊)。CAA傾向於後者,主要的任務是幫客戶找工作、談合約,將最適合的工作以最理想的價格交到藝人手中。
最初,好萊塢經紀的流程是先找客戶,然後四處為客戶找影視項目。為了應對激烈競爭,奧維茨創立了「打包銷售」的整體計劃:向電影製片廠提供包括導演、腳本作者和明星在內的整套電影班子。
這有點類似如今製片人做的「碼盤子工作」,意味著公司從經紀角色變成影片聯合製作的地位了。因此好萊塢公司很難在他面前說不。
傳奇東方影業CEO、前CAA員工羅異此前在接受採訪時稱,如果出品方要投資一部影片,那麼從找劇本開始,怎麼使用和回收資金CAA都會提前設計好,一個配套的完美包裝:編劇+導演+演員+票房+其它附加,並且還要提供給投資方資金具體回收模式和數額。
在80年代,CAA整體包裝了約150部電影,這一數目隨著旗下籤約藝人和製作人的增多,還在不斷擴張。
除了打包銷售以外,CAA還把對電視成套節目收取的客戶代理費從10%-6%。而且,經紀合同兩年一簽,藝人來去自由。
要知道,國內一些經紀公司的分成比例高達60%-70%,經常「欺負」新人簽訂不合理的長期「賣身契」。此外,藝人如果離開了,一定要付出高額違約金。壓榨藝人的行為也為日後的矛盾爆發埋下了伏筆。
在搞定藝人方面,CAA還在人情上花了不少心思。
為了尋找大牌電影明星做客戶,奧維茨可謂使勁渾身解數,開著飛機送潛在客戶去吃晚餐,在會議桌上笨拙地跳起踢踏舞。
儘管在外人看來可能「出盡洋相」,但這種為吸引一名新客戶不惜一切代價的精神,讓CAA相繼簽約了肖恩·康納利、史泰龍、羅伯特·德尼羅等好萊塢頂尖大腕。
湯姆·克魯斯回憶說,「邁克爾·奧維茨並不是個勢利眼,也不是個自命不凡的人,他讓我感覺到我在CAA有個家.....他說過的任何事情都保證能做到,總是儘力而為,他有一種辦法讓你感覺到與眾不同。」
好萊塢對於CAA的形象認識是「一群代理人,都穿得筆挺,都講一種話....他們從不在公開場所說其他代理人的壞話。」
奧維茨很少從其他代理公司「挖角」資深代理人,而是從公司內部進行人才培養。多年以來,CAA一直保持著一個鮮明的特色:堅決只做明星經紀和代理,而並不投拍影視劇、娛樂節目之類製作。換言之,專註於「賣人」的公司,而不「用人」。
- CAA模式在中國水土不服?
進入中國12年,CAA已經成功深入市場,並簽約了大批藝人,參與了幾乎所有主要的中美合作電影,為超過75部中文電影提供了整合、銷售或融資服務,包括首部票房破十億的國產片《泰囧》。
CAA中國分公司也沿襲了很多北美模式的特點,比如在一個項目中盡量多地讓本公司客戶上場。《長城》的合作中,導演張藝謀、演員威廉達福、馬特達蒙和景甜等,再加上編劇和製片人都是CAA的客戶。
讓國內藝人走出去,把海外資源引進來,無疑是CAA等海外經紀公司的優勢。
最近幾年,無論是李冰冰在《變形金剛4》中,還是Baby在《獨立日2》中的戲份都不少,這些可以看做是中國明星(資本)地位的提升。
有業內人士認為,亞裔演員在好萊塢的系統和文化中,終究更多的只是「東方面孔」的存在。其實,在各路大片中刷刷臉、鍍鍍金只是副業,過把癮就夠了,合拍片才是真正的重頭戲。
劉亦菲與尼古拉斯凱奇合作的《絕命逃亡》、集合了趙薇、黃曉明和林詣彬的《橫衝直撞好萊塢》以及《卧虎藏龍2》等合拍片雖然口碑撲的一塌糊塗,但中國演員都是絕對的主角,《卧虎藏龍2》還在Netflix上做了線上發行,背後少不了美國經紀公司從中斡旋。
「我的理論是,如果你把所有的人才放在一個屋檐下,你就可以從中得益。」CAA憑藉著在人才上的壟斷優勢,控制著娛樂市場價格,奧維茨認為這理所應當。
國內某藝人經紀公司的創始人透露,CAA模式在中國可能有點水土不服,國內大多數項目中需要的還是二三線的藝人,跟CAA簽約的頭部藝人合作的機會可能不多。
此前,羅異也提到,中美環境不同,同樣的影視項目,CAA在美國不用做資金回收計劃,因為有專門投資測算公司,但在中國不一樣,由於市場還沒有發展到這個階段,不確定因素太多,且沒有能夠服務的律所和代理公司。
這樣的水土不服,給CAA模式在中國的本土化帶來很大難題。
舉個簡單例子,CAA任何藝人都不是由某一個經紀人負責,而是將其項目化,在公司內部全流通,所有人都要為該藝人負責。但國內經紀公司往往採取的都是我代理A藝人,你代理B藝人的模式,這樣的模式在公司內部就會形成一些壁壘。
而且,好萊塢經紀公司與藝人的合約主要集中在工作上,對藝人的私生活經營則很少過問。國內藝人經紀更注重人情的成分,有時候並不是僅靠職業化、專業素養就能解決問題,很多藝人習慣了保姆式豢養。
當然,這不妨礙中國的經紀公司對於CAA模式的趨之若鶩。有很多國內藝人經紀公司在融資的時候,甚至用「中國版CAA」的噱頭來包裝自己。而國內一些走在前列的經紀公司,比如嘉行傳媒,也已經建立起自己的合伙人制度和團隊協同模式。
在黎瑞剛看來,CAA模式是整個行業的大趨勢,中國體育或者娛樂二三十年前,都是分散化、低運營、非專業的,美國早年的娛樂發展史也是如此,但當一個市場發展到產業的規模,就需要專業化,流程化,體系化的規範。
「行業內有各種各樣的說法,我們非常理解。我們也不是馬上把CAA的模式生搬硬套到中國來,但一個產業要做到更大的體量,必須接受體系化的挑戰。 」
(本文作者:曹樂溪、高慶秀;編輯:鄭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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