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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性戀運動為什麼是反智的運動」文章

今天蹲坑拉屎的時候,看到知乎推送了我這麼一篇文章,看得我治好了多年的便秘,一瀉千里。為了感恩,趕緊寫篇文章回報一下。

首先說該作者在文章中就提及「政治正確」的問題,並且大言不慚地說在知乎,西方的思潮都是正確的。那我想問,您可知「反智主義」也是西方的嗎?這個名詞被提出的時候,就是講反智主義是如何貫穿美國歷史和美國大眾文化的。這麼看來,您也是個政治正確的人啊。

下面開始說些我真的想說的。

一.什麼是自由

我很喜歡奧巴馬的一句話:我們給予你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是我們不允許你在電影院里大喊大叫。我覺得隨著社會文明的發展,我們所追求的自由絕不是如文章作者所言,是與「秩序」相對立的自由,而恰恰是在法律約束下的自由。原始人是自由的,他們沒有法律的約束,沒有道德的譴責,他們可以做他們想做的,他們看上一個人,可以一根子敲暈對方,拉到洞里去媾和(不好意思,開車了)。但是現代文明的自由,其實恰恰不是絕對的自由,而是約束下的自由,我也覺得這種約束下的自由是符合我們文明人類以及文明社會的發展。

繼而說,是什麼在驅使著我們去追尋自由。我覺得是「需求」,自由是我們人類隨著自身素質的發展,隨著思想的不斷更迭進步,而誕生的本質需求。

提及需求,我就不得不說我很喜歡的一個理論了,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馬斯洛理論把人的需求分為Physiological needs,Safety needs,Love and belonging,Esteem,Self-actualization。我們對於愛情的追求,對於愛情的渴望,希望獲得自由的愛情,是處於第三層次的需求的,也就是說在我們尋求了溫飽和自身安全後,我們就要追尋我們的愛情了。愛情不分性別。

二.荒誕的同性戀基因決定論

我也真的很討厭同性戀基因決定論,而這個假說也並不是被每一個同性戀所接納的。首先這個假說貌似現在並沒有得到任何的科學數據,科學實驗來支持它。其次,若性取向真的是基因決定的,那以後我們豈不是可以通過基因篩選來將同性戀扼殺在搖籃里了?其次是同性戀的後天養成論,我也不認為同性戀是後天養成的,因為就我個人而言,我發自內心覺得,我是個天生的同性戀。我生長在異性戀家庭,我看著瓊瑤劇長大,可我依然是個同性戀。

可是我這麼說,不是相互矛盾了嗎?其實也不一定,畢竟現在還沒有任何一位科學家能就此得出什麼結論。人就是這麼神奇,愛情也就是這麼神奇。就像我反問你,你愛上一個異性,到底是先天基因決定呢,還是後天在你父母的教育下養成的呢?

所以我也希望各位做同志運動的同志們,不要糾結於同性戀怎麼來的。同志運動,歸根結底,應該是一場人權運動。

三.同性戀是否是一場精神信仰呢

如果廣大的異性戀群體覺得愛上異性是一場精神信仰,那我就承認同性戀是一場精神信仰。但同性戀群體確實有同性戀文化。你看在網上流行的各類bl,gl的小說,影視作品等。可是同志文化是歸類在大愛文化下的。若你要說,掀起同志運動,推廣同志文化,會成為邪教運動,會對社會不利。那我主張大家先去台灣燒死瓊瑤阿姨。因為異性戀文化在她的推廣下,在她的作品等流行下,已經達到了該作者對於邪教組織的定義了。

四.同志運動實在不是一場階級運動

什麼是階級運動?什麼產生了階級運動?那是階級之間的矛盾不斷壯大,導致了階級之間的利益關係變得不可調和。而同性戀群體呢?代表著資本階級的庫克,代表無產階級的我都是同性戀。同性戀存在於每一個階級之中,那又哪來的階級運動的說法呢?文章作者更說,富人因為享樂主義,不需要孩子;窮人因為養不起孩子,他們就不生孩子。於是,他們都成了同性戀。

可能作者不清楚,社會上還有個群體叫丁克吧。但是丁克並不是同性戀,不要偷換概念,或者說,在你這樣大放厥詞前,請先做好功課吧。

五.同性戀運動的前景

作者說中國的生育率全世界倒數第一,老年化嚴重,同性戀運動背道而馳,是阻礙社會發展,違背社會需求的。我怎麼聽著都覺得你是在批判「計劃生育」。

既然你要和我談前景,我就和你說幾句簡單的話。中國男女比例現在是多少?假設全部是異性戀,有多少到了適婚年齡的男青年是沒有配偶的?他們怎麼辦?我們男同性戀不生小孩,是社會罪人,那請問,如果我們和廣大的異性戀男同胞搶女朋友呢?

要解決,男同性戀既不會跟廣大異性戀男同胞們搶對象,又能順應社會需求,多生孩子,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請求中國推行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以及降低同性戀家庭領養孩子的門檻。

六.想不到取什麼標題了

作者說同性戀這種文化得到那麼多人虔誠的信仰,就像穆斯林朋友不吃豬肉一樣,是因為自小生活在這個圈子裡,從小接受到了這樣的設定,我們缺乏一種叛逆創新的精神去突破。

天地良心啊!!!我從小生活的是異性戀圈子啊。我爸媽恩愛,我身邊的同學早戀,我目送他們去婚禮殿堂。我從小看著瓊瑤劇,長大讀著言情小說,我就這樣生活在一個被設定為男女之間的愛情是偉大的社會中啊。可是我依然是個同性戀。

本人人微言輕,學識淺薄,實在無法與原作者,這樣一位畢業與師範大學的高材生去論高低。但是看到有些我實在無法苟同的觀點,斗膽與之討論。理不辯不明,如果原作者能看見我的文章,也很歡迎與我做更細緻地討論。畢竟等下我還要上課,匆忙之下,只能寫這點了,其中可能還不乏因為匆忙下,不能準確表達我意思的一些語句,都歡迎大家在評論中指出。只要我覺得對的,我都改。但,不接受罵娘。

最後補充一句,師範校訓:學高為師,身正為范。為人師表者,還是應該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因為你不可否認,你將面對的是社會的未來,而你的言論思想,也將影響他們的成長,繼而影響社會以後的趨勢。謹言慎行,與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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