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本能》讀書筆記part1
讀書筆記主要是提煉了本書的「乾貨」,書中有許多有趣的社會學心理學語言學的實驗因為篇幅關係我都沒有記錄下來,推薦大家看一下史蒂芬平克的這本書啦,能夠對喬姆斯基的轉換生成語法有一個大致的了解,作為一本科普書還是蠻有趣的,同時也能讓大家對語言和語言學能有更深入的思考。
語言究竟是一項「文化創造」還是人的一種「本能」呢?作者以及喬姆斯基的學派更傾向於後者。從科學的角度來看,精密複雜的語言能力是我們與生俱來的一種生物屬性,它並非源於父母的教導或學校的培養。
開篇作者就語出驚人:語言才不是你的爸比媽咪教給你的呢,這是你與生俱來的一個本能/天賦。語言並不是文化的產物,語言能力的獲得不同於一般的學習模式(如學習辨認時鐘或了解美國聯邦政府的運作模式)。相反,語言是人類大腦組織中的一個獨特構件。
喬姆斯基:1,人們說出或聽到的每個句子基本上都是一句全新的話,它們都是第一次出現在天地之間。因此,我們不能將語言視為一種簡單的「刺激-反應」系統,大腦一定擁有一套指令或程序,可以用有限的詞語製造出無限的句子。我們可以將這個程序稱為「心理語法」(mental grammar)。
2,無須正規的指導,兒童就能迅速發展出這套複雜精密的語法,並能準確合理地理解他們從未見過的陌生句式。因此喬姆斯基認為,兒童必然擁有某種先天機制,它符合世界上所有語言的語法原則,這就是所謂的「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它能夠幫助兒童從父母的言語中悟出句法模式。
語言變化的可能性是極其有限的……我們每個人所習得的語言是一個豐富、複雜的結構,而這一結構根本無法用人們(幼兒時期)所接收的零散的語言片斷來加以支撐……然而,生活於同一語言社區的所有個體使用的基本都是相同的語言。因此,只有假設這些個體採用了某種具有高度限制性的原則,才能對這一現象做出合理的解釋。
研究兒童的語言的發展過程。我要論證的核心觀點是,語言之所以具有普遍的複雜性,是因為孩子們在不斷地對其進行改造,一代又一代,皆是如此。一些實驗證明,學習母語的孩子能夠使得本來支離破碎的語言變得更加複雜,合乎語法以及更具系統性。在父母均沒有掌握正確手語語法的情況下,孩子反而做到了這一點。這某種程度上證明了語言本能或者說語言基因的存在。
一些句子並不可能由孩子身邊的人說給他們聽,然而幼兒卻能準確無誤地依照語法說出正確的句子,喬姆斯基將這一推斷稱為「輸入貧乏論證」(the argument from the poverty of the input),它是「語言天賦論」的主要證據。
各種語言中存在的普遍規則如助動詞的倒置原則、名詞和動詞的搭配原則、主語和賓語的位置原則、短語和從句的關係原則以及格的一致性原則等等,語言的這些特點也某種程度上支持語言是人類共有的一種本能。
關於「模仿」的說法從一開始就經不起推敲,一個典型例子是「wug測試」,這個測試同樣可以證明孩子的語言習得並非源自對父母的模仿。在測試中,孩子們首先看到的是一張由線條勾勒的圖畫,形狀類似於一隻小鳥,研究人員把它叫作「wug」。然後,研究人員再給孩子觀看一張畫有兩隻「wug」的圖片,並對孩子們說:「現在這裡有兩隻了,這裡有兩隻______。」通常,一個4歲的孩子會脫口而出:「wugs。」但患有語言障礙的成年人卻很難做到,他們雖然有時可以依靠推理來得到正確答案,可是其正確率遠遠低於正常習得語言的幼童。
這些例子表明,複雜的語法普遍存在於人類世界的各個角落,無關社會階級和家庭環境。
語言不是思維的唯一方式。心智計算理論是認知科學的基礎,無論是英語還是其他任何自然語言,都不能用作心智計算的介質。心語,才是思維的語言。我們的思想原本是以無聲的形式棲息於大腦之中,即所謂的思維語言,或者說「心語」(mentalese),而只有在我們需要與他人交流時,才臨時披上了一件語言的外衣。
著名的「薩丕爾-沃爾夫假說」(Sapir-Whorf hypothesis)。該假說的主要觀點是「語言決定論」,即人們的思想由語言提供的各種範疇所決定。不過,該假說還有一個較為溫和的版本,即「語言相對論」:不同的語言導致了不同的思維。
反對語言決定論:實驗表明嬰兒雖然不會說話卻已經具備了思維能力,不會說話的猴子也能分辨它們之間的親屬關係,一些科學家和藝術家也聲稱自己不靠語言就能進行藝術創作或科學發明。
各式各樣的語言並不能用于思維的表徵,與任何給定的語言相比,「心語」既有更加豐富的一面,也有更加簡單的一面。如果要實現正確推理的功能,這些思維語言就必然要極其相似,並且這種相似度顯然超過其各自對應的自然語言。而很有可能的是,這些思維語言其實是同一種語言,即一種普遍的心語。因此,掌握一門語言其實就是懂得如何將心語翻譯成一串串文字,或者將一串串文字翻譯為心語。有些人雖然不懂得任何語言,但同樣擁有心語。而且推測起來,嬰兒和許多動物也應擁有心語,只不過形式上更為簡單一些。的確,如果嬰兒缺少一種可以和英語進行互譯的心語,我們就無法解釋他們是如何學會英語的,甚至無法解釋學習英語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每個人的大腦中都裝有一部「心理詞典」和一套「心理語法」,語言就是用語法規則組合起來的詞語。有些語法規則在嬰兒誕生之初就存在於他們的大腦中,他們是天生的「語法專家」。
語言的工作機制是:每個人的大腦中都包含了一部詞典,它囊括了所有詞語及其代表的概念,即「心理詞典」(mental dictionary),此外還包含了一套遣詞造句的規則,以便傳達各個概念之間的邏輯關係,即「心理語法」(mental grammar)。
語法是一套離散組合系統,這一事實產生了兩個重要後果。
第一個即是語句的浩瀚無窮。
第二個後果是,它是一個獨立自主、與認知無涉的代碼。語法只告訴我們應該如何組合文字來表達意義,而這些規則與人們相互之間傳達的具體意義無關。因此,我們常常會有這種體會:雖然一些句子並不符合英語的語法規則,但我們卻可以從常識上理解它們。反之亦然,一些句子雖然毫無意義、不知所云,但卻符合語法標準。喬姆斯基曾經杜撰過一個經典的句子,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 無顏的綠色念頭狂怒地睡著。 這個特意杜撰的句子表明,語法和語義是相互獨立的。
如何通過語法組合文字潛藏於人類語言之下的語法到底是如何組合文字的?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在學習語言的時候,人們學習的是如何將字詞合理地排列,而不是機械地記住其前後順序。人們是通過詞性(如名詞、動詞等)的搭配原則來實現這一點的。換言之,我們之所以可以辨認出「colorless green ideas」這個短語,是因為它在形容詞和名詞的搭配上與「strapless black dresses」(無肩帶的黑色裙子)這樣的常見短語完全一致。
第二,名詞、動詞和形容詞的搭配並不是以首位相接的形式連成一串的,在句子的構建過程中,存在著一個整體藍圖或者框架,為每個單詞設定了具體的安放位置。
喬姆斯基轉換生成語法設計的核心要義是:這棵語言「樹」是模塊化的,就像電話插孔或者水管接頭,諸如NP之類的符號就像一個個連接插頭或者某種形狀的配件。根據這套設計,一個組件(短語)能夠輕鬆地插入另一個組件(更大的短語)的任意部位。一旦某類短語被語法規則所定義,並由此獲得了一個類似插頭功能的符號,它就無須再被定義。這類短語可以插入任何一個與其匹配的插座。這種「即插即用」的設計安排解釋了人們為什麼能夠在句子的多個不同部位使用相同的短語。
語法具有了自治性:它並不在乎字句的意義是否符合常理。
現代語言學的一個最有趣的發現是:世界上所有的語言似乎都擁有相同的構造。
不妨以英語的名詞短語為例。首先,名詞短語中必須包含某個特定的名詞,這是它被稱作名詞短語的原因所在,而且,這個名詞決定了它的大部分屬性。這個特定的名詞被稱為短語的「中心語」(head),這個單詞所傳達的信息位於樹形結構的最高節點,它居高臨下,規定了整個短語的性質特徵。我們得出了通過詞義來建構短語意義的第一條原則:短語的意義取決於中心語的意義。
其次,短語意義的建構還擁有第二條原則,它使得短語不但可以指涉世界上某個單一事物或者行為,還可以描述一組參與對象之間的特定關係及其所扮演的具體角色。這些「扮演角色」(role-players)通常被稱為「arguments」,「論元」,這個術語出自邏輯學和數學,代指一組關係中的參與對象。中心語和它的扮演角色(即主體角色之外的角色)構成了一個次級短語(subphrase),它比名詞短語和動詞短語要小,而且有著非常彆扭的名稱:「N-杠」(N-bar)和「V-杠」(V-bar)。
構成短語的第三種成分是一個或多個修飾語(modifier/adjunct)。修飾語和「扮演角色」並不是一回事。例如,「a man from Illinois」(來自伊利諾伊州的人)和「a governor of California」(加利福尼亞州州長)表現的就是兩種不同的關係。要成為一個州長,你必須要有一個州來管理,因此,「加利福尼亞州」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它讓這個州長有了管理的地盤,成為名副其實的州長。相比之下,「from Illinois」(來自伊利諾伊州)承載的信息卻沒有這麼重要,它只是幫助我們更加明確自己談論的對象。
短語結構樹形圖是針對我們大腦所設立的語言規則的一種假設,正是這套規則掌管著我們的語言表達。根據它的指令,如果一個短語同時包含一個扮演角色和一個修飾語,扮演角色必須比修飾語更接近中心語,修飾語絕不可以插入中心語和「扮演角色」之間,這是違反規則的做法,除非出現某種交叉分支(即在「N-杠」之下插入一些無關的單詞)。
適用於N-杠的這些原則也同樣適用於V-杠和動詞短語。
名詞短語和動詞短語存在許多共同點:(1)一個中心語,它決定了短語的名稱和主要意思;(2)一些扮演角色,它與中心語一道,共同組成一個次級短語(N-杠或者V-杠);(3)修飾語,它處於N-杠或者V-杠之外;(4)一個主語。無論是名詞短語還是動詞短語,它們內部的排列順序都是一樣的:一個名詞總是位於它的「扮演角色」之前(如「the destruction of the hotel room」而非「the of the hotelroom destruction」),一個動詞也總是位於它的「扮演角色」之前(如「to destroy the hotel room」而非「to the hotel roomdestroy」),而修飾語則位於它們右側,主語位於它們左側。由此看來,這兩種短語似乎有著相同的設計標準。事實上,介詞短語和形容詞短語也是一樣。
有了這套通用設計,我們就沒有必要撰寫一長串規則來描述人們頭腦中的語言機制了。我們或許只需要兩個超級規則,就可以涵蓋所有的語言結構。在這兩個規則中,名詞、動詞、介詞和形容詞的區別被打破,統一用變數「X」來表示。由於短語的屬性取決於它的中心語(「一個高大的人」說的就是某種類型的人),因此專門將中心語為名詞的短語稱作「名詞短語」就顯得過於繁瑣,我們完全可以用「X短語」來代稱,因為中心名詞的名詞性和它所包含的其他所有信息一樣,都會上行至樹形圖的頂端,居高臨下地決定整個短語的屬性。以下就是這兩個超級規則的表達式(和之前一樣,請重點關注規則之下的解釋文字,而非規則本身): XP →(SPEC)XYP* 一個短語由一個可有可無的主語,加上一個X-杠,再加上任意數目的修飾語構成。 X→ X ZP* 一個X-杠由一個中心語,加上任意數目的扮演角色構成。只要將名詞、動詞、形容詞或介詞代入X、Y和Z,你就獲得了各類短語的實際結構規則,這種高度精簡的短語結構模式被稱為「X-杠理論」。
這種一致性現象在許多語言中都有表現:這個發現表明超級規則不僅適用於英語中的所有短語,而且適用於所有語言中的所有短語,我們需要做的就是一個修訂:去掉兩個超級規則中「從左到右」的詞序要求,這樣一來,樹形圖就具備了變形功能。這種將不同語言區分開來的條件叫作「參數」(parameter)。這一概括性的語法概念由喬姆斯基首次提出,名為「原則-參數理論」(principles and parameters theory)。 喬姆斯基認為,這種與詞序無關的超級規則(即「原則」)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與生俱來的。當兒童學習某種特定語言時,他們不必掌握一長串規則,因為他們天生就懂得超級規則。他們唯一要學的是特定語言的參數值:是像英語那樣「中心語在前」,還是像日語那樣「中心語在後」。他們只須留意自己的父母在說話時是將動詞放在賓語之前還是之後就可以了。如果這一語言習得理論符合事實,它就可以解開一個困擾著語言學家的謎團:為什麼兒童的語法水平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獲得爆炸式發展,達到成人一樣的精密水平。他們並不需要掌握幾十、幾百種規則,而只需按動幾個心智開關即可。
名詞短語必須被貼上格的標籤,這一要求解釋了為什麼有些句子即便符合超級規則,也令人無法卒讀的原因。舉例而言,直接賓語的角色必須緊跟在動詞之後,位於其他任何角色之前:名詞短語不能毫無標籤地任意漂浮,而必須以格標記,即緊跟動詞之後。雖然動詞和介詞可以為其毗鄰的名詞短語標格,名詞和形容詞卻沒有這個功能。我們說出的句子受到動詞和介詞短語的嚴格控制,各個短語不能隨意「定居」,它們有著明確的「工作職守」,而且無論何時都必須「持證上崗」。
助動詞一般出現在樹形圖的外圍,這反映出它們是對句子其餘部分的整體判斷。助動詞是句子的中心語,就像名詞是名詞短語的中心語一樣。由於助動詞又被稱為「INFL」(「inflection」的縮寫),因此我們可以將句子稱為IP(即助動詞短語)。它的主語位置是為整個句子的主語而設的,這表明,一個句子其實就是一個論斷,即句子的謂語(即動詞短語)符合對句子主語的描述。
然而為了解釋被動句等情況,需引入深層結構和表層結構的概念:每個句子都擁有兩種短語結構。到目前為止,我們所討論的結構都是深層結構,它是由超級規則所規定的結構。深層結構是心理詞典與短語結構的介面。在深層結構中,動詞「put」的所有角色都出現在它們的預期位置。然而,通過所謂的「轉換」操作,句中的短語可以「移動」到樹形圖中有待填補的空當中去,而這個空當就是該短語在句中的實際位置,這個新的樹形圖就是表層結構(如今被稱為「s-結構」)。
在表層結構中,由於轉換操作而移動的短語會在其空出的位置上留下一個無形的符號,這個符號被稱為「語跡」(trace)。語跡的作用是提醒人們被移動的短語所扮演的角色。正是由於語跡的存在,表層結構才能囊括必要的信息,從而還原句子的意義,而原初的深層結構只是用來調取心理詞典中的正確詞條,它本身不起任何作用。
表層結構能夠在移動短語的同時仍然保留它們所扮演的角色,這種能力給英語這種講求語序的語言提供了一定的迴旋餘地。例如,一些通常深埋於樹形圖中的詞語可以被調到句子的前端,以便在第一時間用最重要的信息勾住聽者的耳朵。
它確鑿無疑地駁斥了經驗主義的信條,即「若無之前的感知,心智將空無一物」的觀點。語跡、格、X-杠以及其他語法裝備都是無色無味、無可感知之物,但它們顯然存在於大腦的潛意識中,屬於心智活動的一部分。對於稍有頭腦的計算機學家來說,這並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的地方。如果我們不定義出一套與輸入輸出並無直接關聯的變數和數據結構,就不可能編寫出略具智能的計算機程序。
人類心智運用的是抽象的變數和數據結構,這曾經是一個振聾發聵的革命性觀點,即便是現在,某些領域的學者依然覺得它驚世駭俗,因為這個觀點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人們的認知結構與兒時的生活經驗並沒有直接對應的關係。一些語法規則在嬰兒誕生之初就存在於他們的大腦之中,而正是這種天生的語言習得機制,使得孩子能夠分辨出父母口中發出的各種聲音,並理解其中的含義。對語法的剖析已經成為心理學研究的重頭戲,因為它完美地證明了一點:心智的複雜並非是後天學習的結果;相反,後天的學習乃是源自心智的複雜。這才是一條真正的新聞。
單詞擁有一個精密的結構,構成部件叫作「語素」(morpheme),它們以特定方式組合在一起。單詞的結構系統是X-杠短語結構系統的延伸,在這個系統中,大的名詞性成分建立在小的名詞性成分之上,而小的名詞性成分又建立在更小的名詞性成分之上,以此類推。我們可以依據構成元素的意義來計算整個詞幹的意義,這類似於句法中所使用的方法。一個特殊的元素是中心語,它決定了整個單詞的指涉對象。
語法中的不規則現象就像人類某些古怪變態的行為一樣。
「flied out」和「Walkmans」之所以顯得有些奇特,是因為它們都沒有中心語。無中心語單詞是一種特殊詞幹,出於某種原因,它們的特性與位於詞中最右端的元素有所不同,而普通單詞的特性則往往取決於詞中最右端的元素。因此,如果「low-life」無法獲取「life」的意思,它也就無法擁有「life」的複數形式。「life」一詞的不規則形式「lives」被束縛於心理詞典之內,無法應用到「low-life」上,而通用的規則變化「添加後綴-s」則趁機佔領了陣地,因此出現了「low-lifes」的形式。
不規則形式位於單詞結構樹形圖的最底層,也就是心理詞典中的詞根、詞幹的插入層。
複合詞可以由不規則複數構成,但不能由規則複數構成。單詞結構理論可以輕鬆解釋這一效應。不規則的複數形式顯得特立獨行,因此被作為詞根和詞幹存儲於心理詞典中,而無法通過規則來生成。由於這種特殊的身份,它們可以用於複合詞的構造,通過「詞幹+詞幹」的方式形成新的單詞。但是,規則複數卻不是作為詞幹存儲於心理詞典之中,它們是在必要的時候,依據詞形變化規則臨時組裝的合成詞。它們出現在「詞根→詞幹→單詞」的裝配過程的末尾階段,因此無法應用於複合規則之中,因為複合規則只能從心理詞典中提取詞根或者詞幹。
實驗證明,在詞法的層面上,兒童能夠自動區分心理詞典中的詞根和依據規則創造出來的屈折詞。
鑒於以上原因,我們認為,雖然單詞是依據一套固定規則由各個部件構造而成的,但它與短語存在差別,短語依據的是一套不同的規則。因此,通常所說的「單詞」一詞的精確定義是:一種建立在詞法規則之上且不能被句法規則分割的語言單位。
單詞」還擁有另一個迥然不同的含義,它指的是一種需要我們死記硬背的語塊:即一串與某個特定意義形成任意關聯的語言材料,也就是我們的心理詞典列出的一個個條目。語法學家安娜·迪休洛(Anna Maria Di Sciullo)和埃德溫·威廉姆斯(Edwin Williams)創造了一個術語「句素」(listeme),即需要死記硬背的語言單位,用以指代「單詞」這一含義(這個術語以詞法單位語素和語音單位音素為參照對象)。需要注意的是,句素的概念與「單詞」的第一個精確含義(即句法原子的概念)並不完全吻合。句素可以是樹形圖上任意大小的分支,它不是由某個規則自動產生的,而是必須強行把它記住。不妨以成語為例,我們無法依據中心語和扮演角色的關係原則,通過構成部件的字面意義推導出以下成語的意義:「kick the bucket」(一命嗚呼)、「buy the farm」(死於非命)、「spill the beans」(泄露秘密)、「screw the pooch」(把事情搞砸)、「give up the ghost」(駕鶴西遊)、「hit the fan」(遭遇麻煩)、「go bananas」(精神錯亂)。我們必須強行記住這些短語大小的語言單位所表達的意義,就好像它們是一些簡單的單詞,這就是句素。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些成語是名副其實的「單詞」。迪休洛和威廉姆斯以「語法沙文主義者」的口吻對心理詞典做了如下描述:「如果將心理詞典看成是一群句素的集合,那麼就本質而言,這部詞典也顯得太過乏味了……心理詞典就像是一個監獄,它只容納那些不法之徒,它的收容對象只有一個共同點:無法無天,不受管束。」
由於單詞是一種純粹的符號,因此它的讀音和意思之間沒有一絲必然的聯繫。正如莎士比亞極其精練地說道:名稱有什麼要緊的呢?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正是由於音義關係的任意性,我們無法指望能通過某種巧妙的記憶方法來減輕記憶的負擔,至少對於那些單純詞來說是如此。
嬰兒總是能夠排除不計其數的、在邏輯上同樣成立的其他選項,直覺般地了解一個單詞的正確含義。這一現象例證了奎因所說的「歸納法的恥辱」(the scandal of induction)。它既適用於科學家,也適用於兒童:他們能夠通過觀察數量有限的某類事件,成功地對未來所有同類事件做出正確的概括,同時將與最初觀察結果並不矛盾的無數錯誤概括排除在外。這是為什麼呢?
面對世間萬物的種種謎團,我們天生就傾向於做出某些特定的猜測,而這些猜測往往都能切中要害。我們可以假設牙牙學語的嬰兒的大腦能夠把世界切分成無數個獨立、有限且內聚性強的物體,以及這些物體表現出的運動方式,並且能夠將同類的物體合併在一起,形成一個個心理範疇。我們也可以假設嬰兒本能地認為語言中包括兩類單詞,一類單詞表示不同類型的物體,另一類單詞表示不同類型的運動,也即名詞和動詞之別。
非常重要的一點是,這個世界上的確存在著各式各樣的物體和運動,我們的心智天生就是為了發現它們,並用單詞來一一標記的。這是達爾文學說的要義所在。這就像在一個叢林世界裡,能夠對下一步的情形進行成功預測的有機體能夠養育更多的後代,並將這一優勢遺傳給他們一樣。鑒於整個世界的構成狀態,將時空切分成不同的物體和運動是一種非常高明的預測手段。它將世上種種具有固定形態的物質設想為一個個物體,換句話說,就是用一個總的名稱來概括這些物質的所有組成部分。據此我們就可以預測這些組成部分將持續佔據一定的空間區域,並以整體的方式進行運動。對世界上的大部分物體而言,這個預測是正確的。
即便是目不識丁之人,也可以將連續不斷的經驗切分為各種物體、種類和運動,更不用說地點、路徑、事件、狀態、材質以及其他類型的概念了。嬰兒認知實驗證明,正如我們所認為的那樣,嬰兒在學會物體的各種名稱之前就已經有了對物體的概念。早在嬰兒未滿周歲,還沒有接觸任何單詞之前,他們似乎就已經意識到一些我們稱之為物體的東西了。當他們看到一個物體的組成部分突然脫離物體、擅自行動時,會流露出驚訝的表情。同樣,如果某個物體神秘地出現或消失,或者徑直穿過另一個固體,又或是不依靠任何支撐懸浮在空中,都會讓他們倍感驚訝。
實驗也揭示了兒童能夠極其深刻地理解不同詞類在句子結構中的身份地位,以及它們與概念和種類之間的關係。
名稱到底有什麼意義呢?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它的意義非比尋常。從詞法意義上說,一個名稱就是一個複雜的結構,它由一套套規則精美地組裝而成,即便有時看上去異常古怪,也有其合理的一面。從句素的意義上說,一個名稱就是一個純粹的符號,它是成千上萬個同類中的一員,我們能夠迅速地了解它的含義,是因為它與孩子的心智、成人的頭腦以及現實的本質相契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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