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還去開曼群島?范冰冰、鄧超告訴你一個好地方!

一說到避稅,腦子裡蹦出來的第一個詞就是「開曼群島」,畢竟這是李嘉誠也愛的地方。這個小島國之所以如此吸引人,主要是因為它的金融政策。島內稅種只有進口稅、印花稅、工商登記稅、旅遊者稅等幾個簡單的稅種。幾十年來沒有開徵過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資本利得稅、不動產稅、遺產稅等直接稅。外匯在開曼進出自由,各部門對投資者的金融信息更是三緘其口。

但是,以後想避稅不用跑那麼遠了,一條新聞,說的是范冰冰、鄧超等30多位明星在新疆霍爾果斯扎堆開了600多家公司,及一些輕資產公司,這下這個遙遠又神秘的地方火了,甚至被眾媒體戲稱「影視圈的半壁江山」。

有資料表明,明星直接擔任法人或間接控股的包括吳秀波、黃渤、趙本山、李湘、劉濤、陳建斌、王學兵、張嘉譯、徐靜蕾、梁靜、吳奇隆、范冰冰、陳坤、關悅、胡軍等。另外還有與明星間接關聯的公司,比如楊洋、宋茜、劉穎持股的霍爾果斯悅凱影視。

據一位代辦霍爾公司新開公司業務的人士介紹,目前已經在霍爾果斯註冊的影視傳媒類公司預估超過600家。就業內熟悉的來說,光線、華誼、博納、樂視、嘉映、華策、歡瑞世紀、耀萊、和力辰光、大盛國際、喜天、和和、銀潤、聯瑞……都在霍爾果斯註冊了公司。

為什麼都扎堆霍爾果斯?

2011年「一帶一路」戰略提出後,新疆霍爾果斯成為新的經濟特區,實行免稅政策,除此之外,更是提供了註冊公司快速上市的「綠色通道」。

我們來看一組數據

青春光線一家過去一年出品了《大鬧天竺》、《火鍋英雄》、《從你的全世界路過》、《誰的青春不迷茫》、《捉迷藏》、《少年》、《在世界的中心呼喚愛》七部電影,累計總票房超過22億,投資方分賬約8.6億。青春光線在每部電影里基本都是主要的出品方之一,假設平均的投資比例是20%,那年營業額就有1.72億。

畢竟明星們的廣告費、代言費和片酬十分高昂,按照正常納稅,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但如果這些費用全部從霍爾果斯公司入賬的話,就會減少很多。

所以說白了,明星和眾影視公司去的目的就是為了兩個字——避稅!

避稅合法嗎?

那麼有人就會問了,這樣明目張胆的避稅,開「皮包公司」合法嗎?

小編可以肯定的說是合法的。合理避稅是一種納稅籌劃,在稅法中承認納稅人有依法進行納稅籌劃的權利,納稅人有納稅的義務,同時也有不繳納比稅法規定的更多的稅收的權利。

況且上文提到,這是國家戰略規劃。

霍爾果斯是中國西部重要的門戶,其政策方面很寬鬆,影視類公司只要主營業務的收入佔到70%,剩下其他業務收入佔比不超過30%就行。其以豐厚的稅收優惠政策,帶動當地經濟發展,這樣才能更好的發揮其與周邊國家開展經濟、文化交流的國際大通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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