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對思維、文化的影響

語言影響使用者的思維和使用族群的文化沒有問題,但這個影響不宜誇大,更不能說成語言決定。

薩丕爾和沃爾夫之所以提出這個假設,是因為當時美國結構主義主張研究語言的個性,甚至主張「一種語言一種語言地研究」。在「個性至上」主導下各種語言的個性被揭示出來之後,學界會拔高這種個性的作用,也是不奇怪的。到20世紀50年代之後,共性研究和類型學成為語言研究的主題,尤其是語序、顏色詞序列和語法化的研究,表明語言的共性遠遠多於個性,薩丕爾假說便消沉了。最近流行五十多年的共性研究又開始退潮,似乎個性又成為中心議題,這也符合目前世界民族主義高漲的大趨勢。

語言影響思維,一個典型例子是中美洲某些語言在陳述信息時,會根據其陳述信息的可靠性添加不同的動詞詞綴。親身經歷、有證據顯示、聽到傳聞、主觀判斷被區分為不同的類型。顯然,這種語言對使用者的影響是,使用者在接收信息時必然把它歸類為這幾種類型之一;即這種語言的使用者聽到我們說「昨天地震了」這句話時,一定要追問信息的來源和依據。

另一個例子是日語。日語十分注意區分一個事件是由於主觀意志導致還是客觀條件導致,這兩種誘因通過不同的語法形式表現。譬如,「下周要漲工資」,若這是說話人無法主觀決定的,因此要用ことになる這個形式結尾,如果用另一種形式ことにする結尾,就表示說話人有權決定漲不漲工資。日語也強調區分陳述的主觀性和客觀性,而且講究盡量避免主觀性,經常使用「我認為」「有這樣的看法」兩個形式加以區分。日語還重視祈使的」柔和「,經常使用」我認為XX也不錯「這種句式提出建議。所以有人認為日語體現了日本民族謙卑的特點,倒也有點道理。

印歐語的特點在古典語言如梵語、赫梯語和古希臘語古拉丁語中體現得最充分,在英語中已經消亡大半。通過英語觀察,印歐語特別重視形式邏輯,經典例子是it rains,一定要出現it佔據形式主語的位置;判斷句必須出現系詞。梵語的第一格最能體現印歐語的特點,這一格表示主詞不與他物發生關係,是獨立自主絕對的存在,這種極為抽象的名詞格類是思維客體「概念」被人所認識而在語言上的表現。梵語還特別喜歡使用抽象名詞,如不說「馬白」,而說「馬具有白性」,「白性」這種純粹的抽象概念在印歐古典語言大量存在,這似乎是古希臘成為科學起源的一個有利因素。

古漢語的特點,最明顯的就是用辭彙手段表達語法形式。譬如自動和使動這兩個形式,就用「至」「致」、「食」「飼」、「亡」「喪」這種辭彙加以區分,其他語法範疇(如果有)也同樣如此。古漢語用漢字書寫,一個漢字可以記錄不同的詞,而詞的語法形式也不反映在漢字中,這就造成了一個漢字可以根據語境做多種理解。

書面漢語最大的特點,就是大量的省略和替代。譬如《孟子·梁惠王》:「王好戰,請以戰喻。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或五十步而後止,或百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如果用英語翻譯出來,大概是:「My king,you love wars,so id like to take wars for example.In a war soldiers escaped with their armors thrown and their weapons dragged after having fought with each ohter,some stopped after running for 50 steps,some for 100 steps,how about the action that who have escaped for 50 jeered at whose who have escaped for 100?"

可以看出,加粗的成分是英語表達不可缺少的,而上古漢語可以省略。英語作為印歐語的一種,強調各種成分之間的關係以及用明確形式表現這種關係,是對印歐語的繼承。上古漢語則不同,並不需要用形式明確表示各成分之間的關係,而是根據語境自己推導。譬如既然說戰爭,那使用兵刃的一定是士兵;既然前文說到了士兵逃跑,那「五十步笑百步」一定指的是「逃跑五十步這種行為」,等等。上古漢語一個成分可以在語境中代替許多成分,在形式上無法區分,只能通過讀者自己去琢磨,這是漢文學意味深長的一個重要因素。

這種一個可以對應多個的「不明確」,對於語言研究而言是巨大的障礙。古代的語言研究者,最重視的就是「名」「實」之辨,搞清楚一個名義對應的事實是什麼,是研究的基礎。因此歷代小學家重視字義的考察訓詁,術語「之言」「之謂」「謂之」「之為言」「猶言」等等,就是為了搞清楚名義所指稱的事實而發展起來的。

如果說印歐語對形式邏輯的重視,成為希臘科學起源的有利因素;那麼漢語這種一個形式對應多個實質內容,名和實的關係含混,對漢文化造成了哪些影響呢?

一個方面就是「口號」「標語」政治的盛行。因為在名實兩側,文化上側重於」重名「,」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是不成『,各種政治運動都要以合理的名義去進行,至於其事實如何,則可以按需取用。許多例子都可以說明這一點。

清末義和團興起,滿清高層最初堅決鎮壓,因為義和團要「滅清」,然而慈禧因在歸權光緒這一問題上和西方產生矛盾,對西方又恨又怕。最後採納滿清頑固派建議,利用義和團抗洋,還披上「愛國」名義增加號召力。可是義和團和愛國清軍的實際做法是,破壞基礎設施,進攻駐華使館,最不能容忍的是,在攻擊使館區同時部分人居然在國子監翰林院縱火,將四庫全書采進本底本和《永樂大典》副本殘冊燒毀。幸而當時的有識之士乘亂收集了一部分加以保護。但是,這些行為只要貼上「愛國反洋「的名義,就可以堂而皇之地進行。

另一個例子,民國救亡圖強的風氣之下,一些激進的知識分子不顧事實只顧立場,對傳統文化採取極端鄙夷的態度,在吸收外來文化時又唯我獨尊,不尊重原意。譬如,民國反孔倒儒,居然極端到要廢除漢字這樣的程度,因為漢字記載了許多儒家的言論,是儒家傳播其思想的工具。這種言論的荒謬不言而喻,儒家之名居然把整個漢字也歸納其中,毫不考慮甲骨文在儒家之前出現這個事實,即便考慮其時代背景,如今也已經成為笑柄。嚴復翻譯《進化論與倫理學》,絲毫不尊重赫胥黎的原意,把達爾文和赫胥黎所倡導的多元包容、以不同方式適應環境而共處歪曲成「弱肉強食」「暴力進化」,可以說是思想界的名作,翻譯界的失敗品,赫胥黎知道了,一定後悔把「版權」給這樣的譯者。於是,一系列暴力行為都是在「進化論(evolution演化,進化是不恰當的翻譯)」這個名義下進行,可謂正義無比崇高無比,當然也血腥無比。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在文革之中達到最高峰,文革典型的文風是扣帽子擺立場,事實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看待事實。動輒「賣國賊」「漢奸」」走資派「」封建餘孽「之類的帽子,看過《霸王別姬》的觀眾都深有體會。紅衛兵以追求所謂平等愛國、反對剝削侵略之名,行破壞報復、宣洩凌辱之實。改革開放之後,」實事求是「的精神深入人心,事實比名號更重要這個觀念被大眾開始接受。許多領域把梳理事實放在第一位,探究事實真相成為一件崇高的事情。不過,文革遺毒不是一代人能夠肅清的,要真正做到事實第一,需要我們這一代人的努力。

這一點上印歐語系的民族,也就是今天的西方,也許確實有某種優勢。考研考雅思托福的同學都知道,英語作文最看重四點:邏輯 關聯 證據 多元。文章是否可以分析為一個邏輯嚴密的整體,各環節之間是否有足夠的關聯加以提示,各論點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加以支撐,這些證據是否具有多元來源以保證其反映大多數不同群體的意見。這四點是英語作文高分的必要條件,從中我們可以窺見英語國家的文化和思維方式。

我自己也參加過多次英語考試,寫作一直是短板,在外教的作文課上雖然知道英語作文應該這樣寫,卻總是慣性認為作文觀點一定要有主流支流,立場態度。然而,外教(李應岐教授)似乎並不在乎主流支流和態度觀念,而更在乎你的論據和邏輯是否能夠推出你的觀點,你的結論是否真實可靠。我想,不擺脫主流這個思維慣性,不摒棄一元這個文化基因,是無法寫好英語作文的。

多元是幸福的源,無論馬克思主義的共產主義社會,還是西方所強調的理想制度,多元都是必不可少的。相反,任何一元主義平均主義的理想制度,無論是柏拉圖的理想國,還是托馬斯摩爾的烏托邦,還是孔子的大同社會,還是赫胥黎的美麗新世界,都是毫無生氣,沒有任何個性和精彩可言,人與人沒有差別,整個人類如同機器運作一樣存在,所以羅素把這類烏托邦成為「死氣沉沉的殭屍」。《西方哲學史》

我們玩DOTA都知道,北歐是最幸福的國家,因為北歐國家的多元,電子競技可以進入課堂,同性戀可以成為總統,各種族群各種集團都可以表達自己的立場和利益訴求,沒有正統主流會指責電子競技是「玩物喪失」,女同性戀是「妖女魔鬼」,自己不贊成,卻不去強迫別人改變,這就是「和而不同」的精神,這是儒家文化的瑰寶,可惜秦制建立之後,儒家瑰寶成為裝點,法家愚民弱民以維護權威政治的一套卻大行其道,以致於20世紀初文化大變之時,儒家成了背鍋的對象,法家成了所謂「法治」的典範而被吹捧。

北歐國家幸福指數之高,我們就用DOTA選手芬蘭牛仔liquid.matubama的照片來作證,順便作為本文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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