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拜金主義與安貧樂道的撕裂
藝術總是從現實生活當中提取素材,先前馮導的《我不是潘金蓮》,上映之後,反響熱烈。不單單是形式上的突破,故事也是從「假離婚」事件開始鋪陳,講了「官與民」的關係,講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李雪蓮」與「秦玉河」假離婚,是因為對公職人員「二胎政策」的限制。她沒想到的是「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還被污衊為「潘金蓮」,為此李雪蓮一路告狀從鄉到縣到市最後到省里,鬧了不少笑話,也改變了不少人的命運。類似這樣的「假離婚」在現實生活中也時有發生。今天一條《百對夫妻集體離婚》的新聞實在引人眼球,這背後又是因為什麼樣的利益糾葛?
事情是這樣的。南京高新區的一個村莊要拆遷,絕大部分民房已成廢墟,居民通過「假離婚」可以從拆遷中獲取高額補償,為了多拿拆遷款,不僅年輕夫妻,連七八十歲的老人也離婚了。居民鑽到了「政策」的空子,離婚後每戶可多拿錢和房屋面積。居民反映「原本一戶人家只能有220平米房子,離婚後能夠多出來一戶,多70平方米,還能補償13.1萬元。」而這種取巧的辦法居然是拆遷辦給村民開會的時候明確表示過的。據說此次集體離婚的江北村丁解一組有規定:夫妻倆凡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離婚必須滿五年以上,才能按政策以兩戶計算。然而此時有一家法律服務所的工作人員卻到村裡現場辦公,幫村民到法院打離婚官司,因為拆遷政策中並沒有規定,在法院判決離婚不享受拆遷政策。於是法律服務所背後來「助陣」,每戶收取離婚費從5000元一下子漲到15000元。
拆遷辦表示,村民的行為是嚴格按照《拆遷文件》執行的,通過法律途徑的裁決會立即生效,並且獲得補償。律師認為,「假離婚」這種為了某種特定的目的而進行的離婚也存在潛在的法律後果。原則上「這種行為是不值得提倡的」,但是「法不責眾」。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我們的政策層面出了問題。
我想這不只是政策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我們處在一個「功利主義」盛行的當下,我們處在一個「一切向『錢』看」的當下,我們還處在一個「多元價值觀」碰撞的當下。資本在全球擴張,物價不斷在上漲,民生不易,生活不易。我們在說著「中國夢」,也在堅韌的前行。在「經濟主義」空前發展的時代,「安貧樂道」早已經不是一種「主流」的「文化價值」「文化現象」。通過各種途徑獲得利益的增長,是最大的「現實」,也最接地氣。我們的主流價值觀24字是什麼?顯然,從大街上拉一個人出來,能一字不差說上來的真的很少。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拜金主義」的「狂熱」,「多元文化價值」在「撕裂」中鬥爭融合。我們大概過去窮怕了,現在大多數人民坐擁「百萬」房產,依然覺得自己「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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