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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會有那麼一個人,忘不掉,就算了。

昨晚我又做夢了。夢到家中被盜,報警抓住的小偷是你。我和你一路走著,一路給警察叔叔求情,說是我搞錯了,你不是這樣的人。他沉默地抓住我的手,說再走一段就分開吧,叫我回去。最後遞給我一根紅繩,和你小時候戴在手上的一模一樣,叫我再也不要來找你。

忘了這是多少次做夢夢見你了。

好像從念大學開始,每逢重要的節假日或者回家的日子,都能做夢夢到你。每一次醒來的一瞬間都清清楚楚的記得夢到了什麼,洗漱過後卻又慢慢忘記。

和他認識的時候,大約是小學3年級,他轉學到我們班。見面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有很多中性筆芯,我送你一些」。後來同桌的日子,全是在我搜刮他的中性筆芯中度過的。不出意外的,我們考上了同一所初中,那個時候和發小關係很好,被全班同學調侃,說我長大以後一定會和發小結婚。於是總是拿他當擋箭牌,毫不臉紅的扯著他的手向全班同學說「你們不要瞎說,我可是喜歡他的。」他無動於衷的把手甩開,坐回座位上,好像生氣了。我依舊死皮賴臉笑嘻嘻地坐在他身邊耍賴「我就說一說啊,你不要生氣嘛。」

念初中的時候,女孩子發育比較早,個頭都攢得很高;男孩子卻遲遲停留在年少的階段,每次填健康調查的時候,班上很多男孩子都捂住表格不讓大家看。那個時候,他個子也很矮,我就每天以姐姐自居的使喚他,告訴他「你回家多喝點骨頭湯,等你長高了,姐姐滿足你一個願望怎麼樣?」他朝我翻了一個白眼「不需要。」

這樣想來,他對我一直都是嫌棄狀態。

初二的那個冬天,我和發小因為一點小事情吵架,跑去找彼時的班主任調座位。軟磨硬泡,班主任只得答應只要我找到願意和發小換座位的人,就可以自己看著辦。於是我屁顛屁顛地跑去求他,理由是「小學的時候就是同桌,一日是同桌終生是同桌,人要有義氣。」他答應了。於是又開啟了一年的同桌生涯。

當時學校的窗戶很高,從上面數下來有三扇。第二扇對於一個初中生來說,根本就關不了。所以打掃衛生的時候,老師也囑咐大家不用管第二扇以上的玻璃,也不要用椅子墊著去開窗戶。

那天下課,班裡的屁神放了一個很臭的屁。好像每個人的讀書生涯里,總是會遇到一個超級愛放屁的同學。班上個子很高的同學就踮著腳打開了第二扇窗戶。只是到了快要放學的時候,冷風就呼呼地從打開的窗戶朝里刮。我和他正坐在窗戶下面,就像所有故事發生的一樣,他看了恨不得縮在衣服里的我一眼,默默地把凳子搬到窗邊,站上去關上了窗戶。

我一句話也沒有說,只是沒有想到,後來將近十年的時間裡,每當我想到他,總會想到那個小小的,站在板凳上的背影。

中考那一年,有關他的記憶幾乎為零。除了在聖誕節收到過他送的一個大大的蘋果,其餘的大致都記不清楚了。只記得自己每天跟著閨蜜在操場上練體育,刷題,聊八卦。至於那個時候的他在幹什麼,我是一點印象都沒有。

中考他沒考好,進了另一所很一般的中學。一個在城東,一個在城西的我們,幾乎沒有再見過面。我在新的高中里適應得不錯,很快交上了新的朋友,很快認識了個子比他高,能輕而易舉關上窗戶的男孩子。只是偶爾,能聽到他的好朋友說起關於他的事情,大概就是什麼高中以後突然長得很高;他們班有兩個女孩子追她;他沒有好好學習,隔三差五的逃學······諸如此類。我也不甚上心。

大約那個時候就是這樣吧,一切都值得期待,所以想著自己會有更好的未來,會有更多的變數。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每天發生的新鮮事情上,都集中在那個時候喜歡的明星身上。對於過去的同學,似乎就能很容易的讓他過去了。

直到高三那年他給我打電話,說,想好好學習,問我可不可以給他找一些學校的資料。那個時候的他,聽說有一個十分要好的女朋友。

我沒有多想的將學校發的資料都複印下來,把老師說的參考書目都寫下來,請他的好友一同帶回去給他。在字條里囑咐了他一句,希望談戀愛不要影響到你學習,不然這麼多資料也是白瞎。

現在想來,那個時候他的女朋友應該恨死我了吧。

高考出分那天我哭得稀里嘩啦,接到他的電話,是考出了一個比較不錯的成績,專門打來感謝我的。那一瞬間我似乎感覺沒有那麼難過了。因為自己的失誤傷心到要死的心情,突然間因為他的成功而緩解了許多。至少,做成了一件事情。

高考結束以後那段時間,算是兩個人從初中分開以後真正地長時間地在一起玩。那個時候驚覺他確實長了不少個子,比我高出一大頭;只是嫌棄我的樣子一如既往。我也就樂得每天傻呵呵地逗他。

請同學吃飯的頭一天,高中玩得很好的朋友就來家裡面玩。晚上太晚沒有公交,就住在了家裡。這件事情不知道怎麼傳到了他的耳朵里,於是吃飯的那一整天他都在抱怨為什麼他認識我那麼多年,都沒有在我家住過。

我本以為只是說說而已,直到晚上送走了一部分朋友,找遍家中的客廳、書房和遊戲房都沒有找到他,以為他提前走了的時候,才聽聞朋友說,他喝多了,躺在卧室里。

我從窗戶跳進卧室,氣沖沖地問他「幹嘛招呼都不打就睡別人的卧室?」

他睡眼惺忪地答我「我就是想在你家住一會兒·······」

後來的事情,出乎我的意料。我一直以為,無論如何,我們會在一起的。我曾想過無數次要是他說喜歡我,我一定會和他在一起的。只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最後聽到的,是他和學妹在一起的消息。

大家在一起聚餐的時候,他和學妹在一起一個多月了。聚晚餐收拾東西的時候,他站在我身後抽煙。我越想越生氣,氣不打一出來地諷刺他「我真是沒想到,學妹那麼小,你都能下得去手,你真是只要是個女生你都下手啊。」他沉默了許久沒有說話。最後留下了一句「你我不是沒下手么?我擔心,最後連朋友都沒得做。」

於是到現在,我們這的是連朋友都沒得做了。

年少的情感總是來得莫名其妙,卻隱藏在豐富多彩的生活深處。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男孩子什麼時候才算喜歡你?

有一個高票答案是「除非男生親口說他喜歡你,否則一切都不算喜歡」

我把這條回答轉到票圈。收到了他好友的回復:

難道,他做得還不夠明顯么?

生活和歲月不會像我們想像地這般戲劇和轉折。我和他很久很久沒有再見過面,最後一次聊天的界面停留在兩年前我問他到底喜不喜歡我上,他的回答是

喜歡。喜歡得太久了。就忘了。

人的記憶總是會忽略一些自己當時不在意的部分。

就好像,他初中的時候把手甩開,氣呼呼地坐回座位上時,緊張得通紅的耳朵;

就好像,聖誕節時他聽別說包24層的蘋果就是告白;

就好像,收到資料和字條的他很快和女朋友分手······

而我,從來沒有為他做過任何的事情,甚至在自己有感興趣的事的時候,毫不在意關於他的一切。而是到最後埋怨他不勇敢上。

第一次做夢夢到他時,醒來淚流滿面。第二次做夢夢到他時,想著以後一定要努力,不能再做這樣的夢。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最後我就放棄掙扎了。想著沒關係,夢也不代表著什麼。

我在日記寫上一段話:

以前我覺得的,一定要繞過這座山才行。

努力了五六年,發現沒繞過去。但是現在覺得這座山橫在這裡似乎也沒有關係了。

畢竟,沒有人會去山的那頭,也再也不會有人提起。

我們平凡的就像一顆毫不起眼的塵埃,在這個星球上生活著。沒有大起大落轟轟烈烈的愛情,只是因為一些小小的岔路口而錯過的故事。而有些人想起來,並不會想電視劇里一般心痛到想哭,只是偶爾深夜夢回,發現自己還沒有忘掉,然後安慰自己一句:「還是忘不掉啊,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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