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服兵役罰5萬嫌重?若戰場臨陣脫逃按軍法咋懲?
作者:張曉昆,來源:微信公眾號 軍旗獵獵
罰5萬取消復學資格,
拒服兵役懲罰重嗎?
12月21日澎湃新聞以為《杭州一小伙拒服兵役被罰款5萬 取消大學復學資格》題報道:杭州市蕭山區「95後」青年孔某因受不了訓練苦、管理嚴等,拒絕履行兵役義務,日前被部隊退回原籍。依據《兵役法》、《浙江省徵兵工作條例》和蕭山區相關規定,孔某將被處以5萬元罰款,並取消其大學復學資格。此外,2年內不得被國家機關、國有企業錄用、錄取,不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專業技術證書,不得辦理出國出境、升學等。
消息傳來,眾多網友紛紛點贊:「罰得好!」但也有個別人為主角辯護,認為對青年人懲罰太重。
這個懲罰重嗎?我們不妨來看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役軍人有前款行為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的義務,而不是權利。
我們知道,權利可以放棄,但義務是不能放棄的。也就是說,因受名額限制,兵役機關可以不徵集你,但你要隨時做好被徵集的準備,一旦國家需要,就要義無反顧,積極應徵,而絕不能拒絕。
古今中外,治軍之道都離不開賞罰嚴明。近年來,我國處理拒服兵役事件越來越公開透明,也越來越嚴厲,摒棄了以往單一宣傳「一人蔘軍,全家光榮」優撫政策的做法,而把
「拒服兵役,必受嚴懲」的警告寫在了大門上,我們也需要讓每名青年在邁入軍營大門之前就清楚地看到「賞罰嚴明」這四個字。
拒服兵役,必受嚴懲事實上,孔某絕非我國拒服兵役第一人,當然也並非因為拒服兵役受處罰的第一例:2015年壽陽縣濱河管委會青年李某,在服役期間,因怕苦怕累、不願受部隊紀律約束,拒不參加正常的訓練和操課,以種種理由逃避服兵役。根據《山西省義務兵徵集和優待安置條例》的規定,對李某處罰11萬餘元,全縣政府企事業單位禁止招聘李某、教育部門不得為李某辦理升學手續等。
2014年7月,江蘇丹陽市一名青年因為拒服兵役被當地罰款8萬元,取消其家屬的軍屬待遇,收繳全部優待金;不得復學;兩年內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職工,不得出國。
2011年,武漢3青年因為拒服兵役遭處罰,當地政府後對3人作出公安機關不得為其辦理出境手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建議各級黨團組織不予批准辦理和接納其為黨(團)員等多項處罰。
以上處罰重不重?
我們不妨來看看其他國家的做法。
據筆者所知,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特別是大國,都就公民服兵役的權利和義務頒布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拒絕服兵役的行為在任何一部成熟的兵役法里都規定了處罰措施。
美國:動員法規規定,年滿18歲者自生日後30天內必須到兵役機關登記,否則將被處以5萬美元的罰款,且不得擔任公職和享受各種社會福利待遇與保障。
法國:《國民役法》規定,年滿17周歲不參加兵役登記者,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接到入伍通知拒不入伍報到者,判處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還要處以罰款。
日本:《自衛隊法》規定,預備役人員接到徵召命令後,無特殊情況逾期3日未報到者將處以3年以下徒刑。
由於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雖然規定了每個公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但只有少數優秀青年能夠進入軍營服兵役。因此,建國以來很少出現逃避兵役的現象,與其他國家相比,對逃避兵役者的處罰低了很多。
但是,處罰標準過低,又很難起到法律應有的約束力作用。正因為長期以來,逃避兵役個案不多,處罰不嚴,才導致今天拒服兵役問題的發生。因此,我們支持相關部門對拒服兵役的處理。執法不嚴,法將失效;法律失效,國之秩序如何維護?
而且,平時若不嚴懲,若是在戰場上臨陣脫逃,那將對全軍士氣產生更大影響,也就是動搖軍心。所以,我們在觀看古裝片中的戰場畫面時,經常可以看到「臨陣後退者立斬不饒」的台詞。
歷年來,我國在徵兵報名上一向要求主動報名,經過層層審核篩選,合格者才能參軍入伍。既然選擇了參軍入伍就要充分做好準備,正如一位網友在新聞後的評論:「你當軍營是會所呀?進去享受,進出自如?」
總而言之,依法治國絕不是一句空話,違法就必須付出代價。隨著軍隊改革的實施,軍人待遇與社會地位不斷提升,地方青年參軍熱情一度高漲,我們必擇優而選,凡是抗拒服兵役,把國防視同兒戲者,不但要被退回,還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國無防不立,民無兵不安。作為一名大學生,連起碼的國防意識都欠缺,基本的國民意識都沒有,我們對這樣的逃兵堅決嚴懲,絕不姑息!
相關鏈接
俄羅斯:俄《共青團真理報》曾報道:一位叫安德烈·扎戈爾斯基的20歲年輕人,在收到去莫斯科切爾塔諾夫區兵役局報到的通知後,請友人將自己打傷,得到了一張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並藉此逃避服兵役。莫斯科市檢察院調查處得知真相後向法院提起訴訟,這個年輕人將面臨20萬盧布的罰款或3至6個月的監禁,如果情節嚴重的話,最高可判處2年監禁。
韓國:知名饒舌歌手劉承俊因為不想當兵,甘願以放棄韓國國籍申請美國綠卡的代價來逃避兵役,引起了舉國震怒,至今都不肯原諒他。韓國政府更下達封殺令不允許其再進韓國,他向韓國申請工作證想入關,在仁川機場就被役政單位攔截,讓他連國門都不能入。2002年11月與新娘吳幼善訂婚的劉承俊由於吳幼善父親的去世,返回韓國卻仍然在海關被拒,因而推遲了婚期。透過多次陳情、上書,韓國役政單位仍以「褻瀆社會道德、損害國家利益」為由,再度拒絕劉承俊入境。最近,韓國政府針對網友進行調查,還有高達90%的韓國人不贊同他回國,可見被痛恨的程度。
作者:張曉昆;本文首發於公眾號軍旗獵獵。
推薦閱讀:
※美國B-2隱身戰略轟炸機厲害在哪裡?中國能造這種飛機嗎?
※假如德意日一方在二戰中先擁有核武器,二戰的結局會改變么?會改寫哪些歷史?
※中國在什麼情況下才會使用超音速核彈武器對付美國?
※消防滅火為人民服務要收費?這不是愚人節玩笑!
※中國航母編隊首度突破第一島鏈會帶來什麼影響?
TAG:軍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