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鮑姆的《民族與民族主義》
《民族與民族主義》(英文名:Nation and Nationalism since 1780:Programme,Myth,Reality)一書是英國歷史學家艾瑞克·霍布斯鮑姆根據他1985年5月在貝爾法斯特皇后大學主持的「懷爾斯講座」的提綱改寫而成。該書論述了民族與民族主義在歐洲近兩百年歷史中的種種表現及其內涵之演變。作者迴避了對民族的概念和標準等問題的糾纏,而是著重於它們的變遷與轉型,並藉助於民族主義的研究來說明民族問題的複雜性。歐洲近現代史是因民族主義興起而重新拼製版圖的歷史,各種民族與民族主義的意識也影響到周邊地區和殖民地,因此,民族與民族主義的發展演變構成了世界近代史的主旋律。《民族與民族主義》一書對於了解民族與民族主義在世界範圍內的發展演變狀況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在本書的導論部分,霍布斯鮑姆首先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個設想:核戰浩劫後的一天,一位來自銀河系以外的星際史學家來到戰後滿目瘡痍的地球,想要一探地球毀滅之因。經過一番詳細的調查,這位星際史學家的結論是:若想一窺近兩世紀以降的地球歷史,則非從「民族」以及衍生自民族的種種概念入手不可。「民族」這個字眼,闡述了紛擾人事的重要意義,但是,「民族」到底對人類有何意義可言?這個問題即是揭發人類毀滅的奧秘所在。
現代西方學者通常認為:法國教士奧古斯丁·巴洛於1789年首先使用「Nationalism」(民族主義)這個詞,用來指稱推翻封建君主政體的一種社會力量。還有一種觀點認為:西方近代民族主義發生於19世紀初,即在拿破崙對外戰爭第二階段的「侵略戰爭」期間,在法軍的鐵蹄下,歐洲各國反侵略、反統治的民族主義情緒日益高漲,民族主義思想隨之應運而生。因此,「Nationalism」一詞又最早在1836年被界定為「民族感情」的一種形式。通過對民族主義相關論述和著作的學習、整理、研究,不難發現,「民族主義」這一概念的興起有著非常明確的時間尺度,民族主義深刻貫穿於歐洲乃至世界近、現代史的始終,這也是歷史學家白芝皓(Walter Bagehot)將19世紀的歷史詮釋為「民族創建的世紀」(nation-building)的原因。民族觀念的形成、民族國家的建立、民族獨立運動的興起,無不是世界近、現代史的重要組成部分,稱其為「歷史的主旋律」亦不為過。
一、「民族」與「民族主義」的含義及理解
在分析民族與民族主義之前,我們必須先搞清楚,何為民族,何為民族主義,以及二者之間存在何種關係。關於民族和民族主義的定義,學界始終無法尋求一個統一的界定標準,也無法得出一個統一的結論。對此,白芝皓說:「若你不曾問起民族的意義為何,我們會以為我們早已知道答案,但是,實際上我們很難解釋清楚到底民族是什麼,也很難給它一個簡單定義。」[1]的確,「民族」這個詞與我們的歷史和現實生活存在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以至於我們每個人都對它並不陌生;然而,「民族」這個概念距離我們每個人又是那麼遙遠,又是那麼模糊,因此即使是民族問題的專家學者,也難以說清究竟民族是什麼。霍布斯鮑姆坦言:「『民族問題』是出了名的極具爭議性的主題,而我也不企圖是其爭議減少。然而,我仍衷心期盼,通過這本書的出版,將那場講座的菁華轉成文字,以便能讓我們對相關歷史現象的研究更上一層樓,這才是我心之所願。」事實上,民族這一概念並非如白芝皓所言,系「與人類歷史共久長」[2];一直要到18世紀,這個詞的現代意義才告浮現。
(一)什麼是民族
將人類劃分為民族集團,乃是民族建立的必經過程。然而奇怪的是,至今尚無一致通論或標準規則可以作為民族區分的標準——即使有人宣稱「民族認同」(national identity)乃是他們個人安身立命最基本而不可或缺的認同所在,是他們賴以為生的社會價值體系,也無法解決此項欠缺明確界定的難題。這項發現本身並不足為奇,因為民族原本就是人類歷史上相當晚近的新現象,而且還是源於特定地域及時空環境下的歷史產物,因此它自然會先發生在聚居區而非世代散居在世界各地的人群當中。不過,追根究底,我們至今仍無法得到一個統一的結論,也無法確定該藉助什麼樣的「先驗標準」來判斷並劃分不同的民族。
就劃分民族的客觀標準而言,有時是根據單一的標準(如語言、族群特性等);有時會交雜各類不同的標準(如結合了語言、共居地、共享的歷史經驗及文化傳統等等)。往往大家都會借這些標準來解釋:為何某某民族國家得以創造而其餘不可。斯大林就曾經提出判斷民族國家的一套標準,當然,他的標準也並非世上唯一的標準。無論這些客觀標準是什麼,它們顯然都無法成立,因為符合這類定義的諸多群體,只有少部分不管在何時都可被稱之「民族」,反倒是例外情形不時可見:不是符合標準者根本不是「民族」,或不具民族精神,就是百分之百的「民族」卻不符合這些標準。事實上,民族根本不可能具有恆久不變、放之四海皆準的客觀定義,因為「民族」這個歷史概念才剛誕生,還在不斷變化發展,且至今仍非舉世皆然的實體。
更有甚者,就像我們已經了解的,上述所謂的客觀標準,如語言、族群特性等,其實都非常含糊不清,想用它們來判斷民族,無異於緣木求魚。正因如此,那些「客觀標準」才會讓有心之士或宣傳家有機可乘,結果適得其反,所謂「客觀標準」反而更加失去了解釋族群差異的功能。
既然判定與劃分民族的標準如此混亂,我們只能從既有民族出發,進而推論得出:民族是指一群基於歷史、文化、語言、宗教、行為、生物特徵而與其它有所區別的群體。民族有「客觀」的特質,這些特質可能包括地域、語言、宗教、外貌特徵或共同祖先,也包括「主觀」的特質,特別是人們對其民族性認知和感情。
(二)什麼是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即指以自我民族的利益為基礎而進行的思想或運動。美國學者漢斯·科恩認為:「民族主義者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應該被看作是一種思想狀態。」[3]英國學者愛德華·卡爾則認為:「民族主義通常被用來表示個人、群體和一個民族內部成員的一種意識,或者是增進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財富的一種願望。」民族主義亦特指民族獨立運動之意識形態,民族主義以民族特色看待人類活動。因為民族已成為國家結構的主流,政治學上(以及媒體)傾向注意這些極端類型的民族主義。英國民族學家安東尼·史密斯認為:「民族主義是一種意識形態運動,目的在於為一個社會群體謀取和維持自治及個性,他們中的某些成員期望民族主義能夠形成一個事實上的或潛在的民族。」[4]
據美國學者路易斯·斯奈德研究統計,近代以來至少存在有200種以上的不同含義的民族主義。所以,美國學者卡爾頓·海斯得出結論說:「關於愛國主義、民族性和民族主義的歷史和屬性的系統和總體研究,在任何語言中都不存在。」[5]他進而指出:一,民族主義是一種歷史進程——(人們)在此進程中建設民族國家;二,「民族主義」一詞意味著包含在實際的歷史進程中的理論、原則和信念;三,民族主義是某種將歷史進程和政治理論結合在一起的特定的政治行動;四,民族主義意味著對民族和民族國家的忠誠超越於其他任何對象。
由此可見:西方近代以來誕生的「民族主義」,如同「民族」術語、概念和理論一樣,具有錯綜複雜性。圍繞著「民族主義」起源的探討,西方學術界通常存在兩種見解,一種觀點認為:「民族主義」為近代出現的政治現象,因而探求它的所謂「起源」不能從近代以前的歷史時期(前近代)去尋找,因為從歐洲「前近代」歷史時期中的階段、職業、語言、地理等方面的歷史現象看,各國的「nation」(國民)長期各據一方,四分五裂,難以形成作為一個民族所須具備的共同意識和歸屬感情,以至於國家形態上的「民族主義」如同無源之水。這種主張被稱為民族主義起源論的「近代主義」。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民族主義」起源於古代,一路傳承至近代。古代社會的凱爾特人團結一致,英勇抵抗尤利烏斯·凱撒率領的羅馬軍團,即為古代典型的「民族主義」反抗運動。這種主張被稱為民族主義起源論的「原初主義」。
(三)民族與民族主義的關係
與人們通常的認識和普遍認可的邏輯不同,民族與民族主義的關係,並不是先存在一個客觀事實上的「民族」再由此衍生出該民族群體或個體對民族整體的認同和歸屬以及對該民族利益的維護,而是先有了民族中的個體或群體對於民族獨立乃至建立獨立民族國家的渴望,才產生了民族身份的認同和民族歸屬感;換言之,不是先有民族,後有民族主義,而是先有民族主義,後產生民族。霍布斯鮑姆認為,「民族」乃是通過民族主義想像的來得產物,因此,我們可以借著民族主義來預想「民族」存在的各種情況;但是,真實的「民族」卻只能視為既定的後設產物,難以討論。《民族與民族主義》一書正是以這種取向來進行討論,並著力討論「民族」概念的變遷與轉型,尤其會把焦點集中在19世紀末。當讓,概念絕非漫無目標的玄學思辨,而是根源於特定地域,成長於特殊的社會背景,成型於既定的歷史時空。因此,霍布斯鮑姆認為,必須將「民族」的概念還原至這些歷史現實中來進行討論。
由此觀之,不論是民族的主觀認定(個人或族群甚至民族整體對於民族身份的認同以及對民族獨立的追求)或客觀標準(歷史、地域、語言、文化、宗教、習俗、族群特徵等),都不盡令人滿意,反而會誤導大家對民族的認識。無論如何,對一個初入門的學子而言,姑且抱著不可知的態度方為上策。因此,《民族與民族主義》一書對「民族」並沒有明確的先驗定義,也就是說,當任何一群足夠大的人群宣稱他們屬於同一民族,那麼,本書便會接納他們的自我認定,視為是他們對「民族」的暫定假設。然而,我們不能只從政治人物宣稱他們是在為「民族」奮鬥,就假定那個「民族」的人們已認為他們屬於同一民族。民族主義「代言人」的出現並非不重要,而是因為「民族」的概念到今天,已被濫用到足以混淆是非,不具有任何嚴肅意義的程度。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也在他的著作《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中將民族、民族屬性和民族主義視為一種「特殊的文化的人造物」。安德森認為:這些人造物之所以在18世紀末被創造出來,其實是從種種各自獨立的歷史力量複雜的「交匯」過程中自發地萃取提煉出來的一個結果;然而,一旦被創造出來,它們就會變得「模式化」,在深淺不一的自覺狀態下,它們可以被移植到許多形形色色的社會領域,可以吸納同樣多形形色色的各種政治和意識形態組合,也可以被這些力量吸收。
二、民族主義的起源、形成與發展
(一)民族主義的起源:從原始氏族公社到近代民族國家
雖然說「民族」是由民族主義觀念所創建的一種「想像的共同體」,但這種想像絕非無中生有、空穴來風,而是有其歷史淵源的。民族作為一個歷史概念,是由人類的本性所決定的:人是一種群體性的社會動物,其個體的生存利益和族群的利益往往是統一的。原始社會時期,社會生產力水平極度低下,人類因生存的需要而形成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氏族公社,藉助群體的力量以獲取生活資料和生存保障。人類依附於族群,產生對族群、對社會的認同感、歸屬感和依賴感,同時自發地為族群利益作出貢獻、並維護族群的完整性,這就是最原始、最樸素的民族主義雛形。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部落聯盟和早期國家組織相繼出現,人們對族群的依賴也就自然地轉化為對國家的認同。但由於早期奴隸制國家在經濟上過度依賴對奴隸勞動力的剝削而不是技術創新與提高勞動生產率;在政治上,制度不健全,不能有效地起到團結和動員人民的作用,因此這一時期民族主義思想發展仍很緩慢。
進入鐵器時代以後,農業生產力顯著提高,種植農業幾乎完全擠佔了採集和漁獵,成為社會經濟的主體。經濟基礎的穩固促進上層建築的發展,這一時期,國家組織日益完備,出現了職業軍隊和大規模戰爭,這使得國家和民眾之間的相互依附關係進一步增強——一方面,民眾需要國家組織、動員力量來為經濟生產和民眾的生命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巨大的行政和軍事開支也使國家需要民眾提供財稅與兵力來源。
雖然民族主義的道德價值一直處於激烈的爭論中,但歷史經驗不止一次地證明,民族主義對於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統一有著極為顯著的推動作用,甚至可以說是世界近代歷史的重要推動力量。中世紀時期,天主教會的宗教統治和封建領主的割據是阻礙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兩股最大的力量。當時的西歐民眾只有宗教和所屬地的概念,而沒有所屬民族和國家的概念。當時,資產階級最迫切的願望就是衝破天主教會和封建領主的束縛,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資產階級選擇了與封建君主結成同盟——因為他們有共同的敵人。在經歷了漫長的統一戰爭後,民族國家逐漸削弱了天主教會的勢力並取代了封建領主,成為西方世界的主導力量,同時開啟了西方近代歷史的進程。在這一過程中,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起到了極為關鍵的作用,民族主義學者主張以共同的語言、居住地、族群等因素作為紐帶,建立一個統一的、單一民族或多民族的國家,並竭力維護這個國家的統一,而這無疑為資本主義的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民族主義的形成與發展
17世紀以降,隨著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運動的深入發展,西歐各國的新興民族國家紛紛打破天主教會的思想桎梏,並且在社會科學領域掀起了更大範圍的思想革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啟蒙運動和科學革命。這一思想革命浪潮對當時的西歐社會乃至對此後的全世界都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啟蒙運動中佔據主流的民主人權、自由平等、理性主義等思想為資產階級革命提供了思想指導和理論依據,而科學革命則在工業化進程中轉化為巨大的生產力。歷史經驗證明,任何一個國家走向大國、強國的基礎和前提是國家統一、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而民族主義在這一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民族國家獨立的進程催生了民族主義,民族主義則又促進民族獨立和新的民族國家的形成。
19世紀初,民族主義的理論體系逐漸發展與成熟,並先後在歐洲和美國付諸實踐。民族主義學說堅持認為人類被自然地劃分為民族,而這些民族又通過特定的、可確認的特徵為人們所熟知,同時認為政府唯一的合法形態是民族自我統治的政府。這些主張事實上大多掩蓋了民族主義內在的排外主義、擴張主義等暴力的內涵。筆者認為:西方近代民族主義外在的擴張主義表現形式,可以說最初始於1648年簽訂的「威斯特伐利亞合約」(the Peace Treaty of Westphalia):法國、荷蘭和瑞典這三大新興霸主的崛起,既是經濟、軍事強盛的結果,又是民族國家身份獲得的象徵。與此同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又相繼獲得了這種獨立民族國家的身份。當時西歐形成的這類獨立民族國家,大多指「主權國家」,表現為民族與國家同一或國民與民族個體的形態,因而又被稱為「民族國家」,體現為一種「市民的民族模式」(a civil model of nation)或「國民的民族模式」(a people model of nation)。這些「主權國家」在威斯特伐利亞合約體系中以「基督徒」和「民族國家」的雙重名義肆無忌憚地帶著對自己以外的民族或國家的厭惡與蔑視對外宣戰,用大炮說話,強迫殖民地國家簽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這就是民族主義中的擴張主義最初的外在表現。
結束語:警惕民族主義的濫用
歷史上,民族主義的濫用曾導致了一系列災難,一戰的教訓仍歷歷在目: 兩種民族主義共同推動政治領袖和軍方走向戰爭,一是小國的民族主義,尤其是巴爾幹地區被統治的少數民族的極端民族主義,是引發戰爭的直接原因。哈布斯堡帝國據統治地位的奧地利人和匈牙利人日益面對境內少數民族的反抗,尤其是巴爾幹地區的塞爾維亞人、羅馬尼亞人、捷克人、斯洛伐尼亞人等,後者組成各種地下團體,有時候採取恐怖主義手段。例如,引發一戰的「薩拉熱窩事件」,就是塞爾維亞黑手黨以恐怖手段刺殺奧國皇儲。列強之所以迫不及待地參戰,也是為他們本國的民族主義狂熱所推動。德國統一後,社會各階層民族主義情緒高漲,媒體大肆宣揚「地緣政治學」、「生存空間論」、「人種優劣論」、「武力決定論」等等,其主題是德意志人是最優秀民族,註定對世界起到支配作用。對這種民族主義情緒,政府有意培養,學者也著書立說加以解讀,為這種瘋狂的自命不凡立言,這是後來納粹在德國崛起的思想基礎。意味深長的是,雖然很多人將德國的侵略擴張下意識地歸罪於上層容克貴族,但實際上煽動民族主義最賣力的卻是德國新興的工商階層及專業人員階層。比如在這方面影響力最大的「泛德意志同盟」,其成員多為大資本家、議員、律師、媒體老闆和主筆、政府官員、軍官、牧師和教授等。
其他各國也多多少少存在著這種民族主義激發的好戰情緒。如果今日的人們了解到,在1914年8月一戰爆發時,在不少歐洲國家首都,人民自發上街慶祝,包括遠說不上軍國主義的英國,倫敦特拉法加廣場上也是「歡聲雷動」,該作何想?
民族主義泛濫,是從工業革命之後一直勢不可擋且極度樂觀的現代主義和全球一體化浪潮的消退所致。 從一開始,現代主義和全球一體就發出了耀眼的光芒,遮擋了長達數千年歷史的民族主義的亮度,也使得現代文明,甚至包括共產主義運動都低估了民族主義的力量。 忙于飛行和出席國際會議,享用互聯網的電子產品和狂歡全球一體的精英人類,沒有看見埋藏在世界各處那些極度仇恨的眼神,他們沒有能力趕上和享受現代文明帶來的快樂,他們更多的是傷害和失落。 這為極端民族主義的死灰復燃埋下了隱患。說到底,民族主義的根源來自於根深蒂固的偏見、深入骨髓的恐懼與潛藏已久的仇恨。正如霍布斯鮑姆所言:人類毀滅的根源將會是民族主義的濫用和極端民族主義的膨脹。
主要參考文獻
[1][英]艾瑞克·霍布斯鮑姆.民族與民族主義[M].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6.4.
EricJ. Hobsbawm. Nation and Nationalism since 1780 Programme,Myth,Reality.
[2][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M].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6.4.
BenedictAnderson. Imagined Communities: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London,1983.
[3][捷]米洛斯拉夫·羅奇.《歐洲民族復興的社會先決條件》(Social Preconditions ofNational Revival in Europe,Cambridge 1985).
[4]歐內斯特·蓋爾納(Ernest Gellner).《民族與民族主義》(Nations and Nationalism,Oxford,1983).
[1] Bagehot,Physics and Politics(London 1887),pp. 20-21.
[2] Bagehot,Physics and Politics,p. 83.
[3] Hans Kohn,The Idea of Nationalism,A study in itsOrigin and Background(New York,1944)
[4] Anthony D. Smith,Nationalism,A Trend Report and Bibliography:
[5] Carleton B. Hayes,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Modern Nationalism(New York,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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