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呼嚕被室友圍毆,不要讓校園暴力毀了孩子的一生!
校園暴力事件屢屢發生,惡劣程度每每刷新我們的認知,近日,一個17歲的姑娘小敏因為晚上睡覺打呼嚕,被同寢室的女生帶人圍毆致耳膜穿孔,說起校園暴力、欺凌這種事情,在很多家長的眼裡,他們認為小孩子打架,沒多大事,也就鬧著玩玩,但其實這一段經歷,對於那些曾經有過欺凌行為的人,在他們眼裡可能是好玩過癮的事,長大成人多年後可能早都忘了,但是對於受害人,這段校園欺凌的記憶有很大幾率會深深的刻在即將成型的性格里,嚴重的會給以後的人生留下很難改變的陰影。
究其種種,校園暴力背後,其最根本的原因可能並不是暴力本身,而是周圍人的默許和不作為,曾經在某論壇看到一段現實中校園欺凌的事情,當時突然覺得,就在我們身邊,曾經的那段校園時光,很多人光是好好地活著已經很不容易了。
而在現實中,這樣惡劣的事情不在少數,對於校園欺凌,大家都知道,我國14-18周歲的未成年犯罪,是從輕處罰的。
關於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具體是以下這麼規定的:
1、已滿 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2、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14周歲—16周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曆的年、月、日計算。過了周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周歲。
而一旦發生了校園欺凌這種事,讓我們感到難過的是,校方和老師的不作為,如果有的家長軟弱一些,不重視,那麼,在孩子之後的潛意識裡,就沒有了心理上的依靠,青春期的這樣的心理狀況,不僅會導致成績下滑,成年後很長一段時間的性格會變得內向,自卑,沒有安全感。
而在之前發生很多起嚴重的校園欺凌事件後,我國正在慢慢地健全、完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圖為某論壇政府官方賬號【共青團中央】發布消息稱:團中央正與全國人大法工委積極溝通關於推進,起草《學校安全條例》等相關規定。
雖然國家法規越來越完善,但是這樣的事情大概率是不可避免的,我們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但是如果發生了,請校方和老師重視起來,作為家長也應該給孩子以信心和依靠,同時,也希望在將來,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在孩子最好的時光里,雖然道阻且長,但是我們要堅信,這一天不會很遠。
如果您的孩子也正在受到欺凌,作為父母,請重視起來,給孩子幼小的心靈一個避風港,如果您有關於上述法律方面的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會安排最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您的疑惑,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您的人身安全和任何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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