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鬧分手和鬧離婚這事兒,我從來都是勸分不勸合的
爸突然跟我打電話,問兵的事,兵是我弟弟,親弟弟,我們在一個廠子里上班,一個餐廳里吃飯,卻很少一塊出去玩兒。
爸打電話是問我,說兵告訴他們他分手了,分了就分了嘛,這事兒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就是這樣回的。
他讓我打聽打聽是咋回事兒,我不幹 ,這沒有打聽事兒的毛病。我讓他直接去問當事人,說拐彎磨角的問我幹嘛呢,應該直接問兵呀。
媽又趕緊接過電話,急急的,說兵告訴他們他分手了,我就回說分了就分了唄,這麼著急上火幹嘛。
媽還是讓我打聽打聽,這事咋回事,為什麼要分等等等等。
我是覺得,兵已經28歲了,是個成年人,他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他能為自己負責,不用別人瞎操心,就算是父母也不能。
這話,我也對二老說了。
然後,我就聽到媽媽開始說我,你看你這當哥的,你弟都28了還沒結婚,以後找不著了怎麼辦,聽得出是真生氣了。
我就納了悶了,就算是他打光棍,那也是他的事,跟我有什麼關係。這話我也說了。
然後,他們就很生氣的把電話掛了。
最近也沒有打電話給我,我以為這事就這樣了。
昨天吃飯的時候,又是一個飯局,元旦天天出去吃飯,媳婦兒一個妹結婚,一個妹訂婚,過年還有一個弟結婚,說不定還有另一個妹要結婚。
元旦全是飯局,飯是有得吃了,不過也挺煩的,就不能讓人安安靜靜的坐一會兒。
就是在訂婚的飯局上,媳婦兒說爸媽打電話讓她打聽兵的事,說還拜託拜託;這意思是不找我了,去找她了,還是要打聽。
還說,讓兵說清楚怎麼回事,兵說早就說清楚了,分了就是分了嘛。
可是爸媽不答應,不能接受兵分手的事實,怕兵以後找不著媳婦,說是畢竟都快30了呀。
好像不結婚,就是天大的事兒,表示你這個人是完全失敗的。
我實在是沒法同意這個觀點。
我以為,待一塊不舒服,尤其是三觀不合的,得趕緊分掉,要不然會把人活活磨死,最受不了生活中這些擺不脫、剪不斷、理不清的事了。
爸媽以為,能湊合就湊合,堅決不能分。
我以為,單身也不是什麼壞事,只是一種生活方式,單身很好啊,自由。
爸媽以為,光棍就是失敗,讓他們很沒面子,在村裡抬不起頭。
我以為,生活嘛,完全是自己的事兒,誰也不能過來對別人的生活指手劃腳。
爸媽以為,活著就得讓別人說好。
哎呀,跟他們是沒辦法講理的,所以我是乾脆不講。
至於兵這個當事人,要承受什麼樣的眼光,那是他的事兒,不是我的,我不操心這個。
剛好,兵打電話,說要請吃飯,就去了,約了火鍋。
火鍋啊,每次吃完第二天都爆菊;我特馬又忘了,這會兒正在爆,疼的厲害,媳婦兒說,在辦公室就聽到我在廁所疼的哇哇叫。。。
我問兵是不是真分了,他說是啊,好久了。
我馬上同意,說分了就分了,分了好,自由。
媳婦兒馬上瞪了我一眼,說自由什麼時候都有。
這話我是非常非常同意的,並且趕緊舉雙手表示非常同意,媳婦兒還是瞪著我,好像我說的很假似的。
可我就是這樣想的,所以我是誠實的,我確實以為,自由什麼時候都會有。
兵女朋友,現在應該叫前女友,我們也是一個廠里上班,一個餐廳吃飯,我居然都沒看出來,他倆分手了。
媳婦兒說,看你這當哥的,連弟弟分手都不知道,今年總感覺他倆不對勁。
我問為什麼分了,兵說感覺不合適就分了,我拍手稱快,還說分的好,在一塊兒不舒服就分手,沒毛病啊。
媳婦兒又說我,看這是個什麼哥。
關於分手和離婚這事兒,不管是誰,要來問我的意見,我從來都是勸分不勸合的,這話說出來,估計爸媽會氣得想揍我。
我又說,這事兒值得慶祝下,要了啤酒,這得喝幾杯,恭喜回到單身生活啊。
我又勸他,既然單了,就多單幾年,做點自己喜歡的事兒,就算一直單著也無所謂啊。
媳婦兒在一旁直拿白眼翻我,看你高興的,趕明兒也讓你變成單身狗。
嚇得我,趕緊往嘴裡塞塊豆腐,免得又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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