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追著前男友打了分手炮。」
1.
幾天前,有個女生在後台私信我,說和前男友分手了,很難過,很不甘心,也很捨不得他,想再去找他。
我問,是吵架鬧的分手還是感情破裂分手?
她說,分手是前男友提的,說是和她在一起沒那種感覺了,厭倦了。
我說,那有沒有可能是他在外面有人了?
她想了想,過了一會兒才回復說,應該沒有,沒察覺出這個跡象,不過在分手前很長一段時間,他對我就漸漸地有點冷淡,我就感覺他沒當初那麼愛我了。
她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再去找前男友。
我說,不要去,真的不要去,沒用的。
她沒聽,她說她想再去爭取一次,多給自己留下一點和他的回憶。
今天,她又發來消息,說是去見了,她哭泣哀求,她不停挽留,前男友十分感動,抱著她安慰她,和她做了一次,然後和她徹底分了。
她問我,宸哥,你幫我分析分析,他是怎麼想的?他是不是還愛我?要不然他怎麼還會和我做這麼親密的事?可他那些決絕的話又不像是假的。
我一聲苦笑,真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姑娘怎麼那麼傻,不聽勸呢?
要我說啊,男生容易產生「她好像喜歡我」的錯覺,而女生的迷思則是常常欺騙自己「他還愛著我」。
2.
有句話說,男人是因性而愛,女人是因愛而性,著實有幾分道理。
姑娘們可能不明白,男生和你做愛,什麼都證明不了,因為在很多男生心裡,送上門的炮,不打白不打,打了不白打,反正是自己佔便宜。
而這位女生最大的問題就是對決絕分手的前男友還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分手之前男生早已冷淡許久,這就足以說明他當初的愛已成往事。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任你傷心欲絕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在我之前一篇寫移情別戀劈腿出軌的文章下方,有一位讀者評論說,其實換個角度想,幸好戀愛可以分手,結了婚還能離婚,要不然當他已經不愛你了,還必須勉強和你過一輩子,這對兩個人來說都是折磨。
只是,愛情的弔詭之處就在於,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共同決定,而分手卻只需要一個人就可以單方面宣判這段感情的死刑。
這就帶來一個必然的問題,那就是很多分手只是其中的某一個人不愛了,但另一個人還愛著對方,這個時候,還愛著的這個人就會受到傷害。
戀愛就像兩個人拉著一根橡皮筋,分手時被彈得最痛的,從來都是那個捨不得放手的人。
3.
我在遇到現在的女朋友之前,談過兩段戀愛,都是女方分的手。
被分手之後,我也是百般不舍、萬分難過,奴顏婢膝地去討好去挽回,最後還是沒能挽回。
這兩段經歷讓我越來越認可一個道理:你已經失去愛情了,就不要再把僅剩的尊嚴也一起失去了。
也正是有了這些經歷,之後我才理解了,為什麼影視劇里的主角被分手時,他們會轉身就走,哪怕心痛到窒息落淚,也不肯讓對方看到自己的軟弱和不舍。
要不然還能怎樣呢?跪下來求她嗎?淋著大雨朝她大喊大叫嗎?
別逗了,感情是哀求不來也綁架不來的,愛情也不該是這個樣子的。
4.
被分手後想去找前男友複合的姑娘,我見的多了。
除了那些因為誤會和少年意氣的爭吵而分手的,其他的情況下,我一般都不建議她們去找前男友複合。
即便是想要複合,也要把當初導致你們分手的原因找到,把背後隱藏的問題和矛盾解決,要不然複合了之後你們依然還會因為同樣的問題和矛盾而分手。
更不要說,即便是你想複合,也要對方還對你有感情,也有這個意願啊!
如果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的話,你一個勁兒地拿自己的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有意思嗎?
你還記得你們第一次見面時的樣子,你們第一次聊天說的話你也都截圖存在手機里,你還貪戀著他的好,他送你的那支口紅你都還沒用過幾次,前段時間逛超市他放到購物車裡的那盒套套還安靜地躺在床頭櫃的抽屜里,還剩好幾個沒用完……
愛的痕迹還在,愛怎麼就沒了呢?
這樣的錯愕和痛楚,當然戳心地難受,不能多想,越回憶往昔就越難過。
可是,分手就是分手,過去了就是過去了,躺在愛情的廢墟上長吁短嘆有用嗎?腆著臉去找前任苦苦哀求有用嗎?
沒用的。
幸好愛情不是人生的一切,單身的那些年,你一個人不也就這樣走過來了嗎?
所以,無論是男生還是女生,被分手之後都別再糾纏前任了。
不要見,也不要賤。
你要相信,你值得擁有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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