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成為最友善也最絕情的人。

我是個對生活極其鈍感的人,尤其體現在對於情感的感知上。

甚至可以說,我是個近乎冷漠的人。剛上高中時,大家對初中母校情節深重,翻牆裝病也要回去參加校慶。我依然待在座位上,想著能不能在晚自習結束前做完所有作業,好回家看那本沒看完的小說。

翻牆出門的同學被班主任抓回來,篡著拳頭,咬緊牙齒憤憤不平。我就繼續低頭寫作業。沒有任何鄙視的意思,說實話,我反而一直很羨慕那些有強烈共情能力的人。他們可以因為一個地方而熱淚盈眶,可以因為一句口號而搖旗吶喊。

非常純粹的能力,甚至在某些時候會被一些人利用,也會被一些犀利的人評價為「頭腦簡單,空有一腔熱血」。可也是我怎樣都無法獲得的一種能力。

他們是對這個世界永遠熱愛的孩子,相信每一個痕迹都會被保留,每一個記憶都是琥珀里被永遠定格的瞬間。他們咬牙切齒,滿眼通紅地去守護心裡的赤誠。

與他們而言,留下痕迹很重要。可更多時候我懼怕擁有這種能力。

有個很喜歡的博主,她曖昧的男孩移民去澳洲了。

在一大堆訴說瑣碎生活的文字末尾,她說,「想想挺可笑的。有時候你找了個北京男孩,以為那是最不可能離開北京的人,結果還是要離開。」

明明她的文字那麼樸素那麼平鋪直敘,可看到這裡,我還是難受地想哭。

人本能地會去尋找一些趨於穩定的東西,哪怕是再喜歡多變的人,也會需要尋找一個「永遠不會消失」的精神支柱。可矛盾的是,大多數在生命中出現的東西,總有一天會突然消失。

就像是,跟我談過戀愛的男孩兒,無一不說過要結婚。可最後大家總有不同的理由說再見,然後再也沒見。時間久了,也就對這些「誓言」越發鈍感。知道這些話,只是他們在這個偌大世界裡尋找安全感的一種方式,和他們以為的,給我安全感的方式。

當然,我絲毫不懷疑他們在表達的那一刻是真實而熱忱的。但更清楚,他們其實是那群對身遭一切都反應強烈的人。用力說愛,用力做愛,不過是為了向沉默而鈍感的世界吶喊咆哮:我在,鮮明地活著。

可過客畢竟只是過客,就算留下痕迹又能怎麼樣呢?

我一直是這麼想的,這麼認為的。所以懼怕去擁有敏銳的情感感知能力,拒絕頭腦一熱的衝動,更拒絕以任何出挑的方式來向世界證明什麼。

常常覺得,如果人與人之間的感情能夠量化就好了。那我就可以小心翼翼的把握好跟每個人相處的分寸,不多不少的,讓人家可以隨時抽身而走,讓我自己隨時可以離開,也不會有太多的放不下。

我嚮往的,從來都是小說里一劍一江湖的俠客。

他留下善意,但從不為誰停留。

他揮揮手,「有緣總會再見」。

最友善也最絕情的人。

是我想成為的人。

可當俠客坐在屋頂月下獨酌時,嘴角的那抹笑,到底是自嘲還是瀟洒,你知道嗎?

真正的放下,是鈍感就能做到的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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