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頓飯換一個工作,北漂女的心機你學不來
當初看《東京女子圖鑑》的時候,我對這個劇對女主一開始刻畫的映像非常深刻,有很多細節特別打動人。
剛到東京的女主跟男朋友住的地段是東京的三茶,女主早上醒來發現自己的文胸都已經變形變舊了。
她就看著那個文胸想像自己以後想要的生活。後來她有了新文胸,但是當初三茶那個男朋友也早就不在她身邊了。
北京女子圖鑑的陳可依看似悲慘,其實悲慘是自找的,而且開頭兩集她就連連遇到貴人。
首先,陳可依一個有男朋友的人,去北京的時候借住,非要借在男同學家裡。我看陳可依自己老家也至少是小康以上的家庭,出門連找幾天單獨的地方住都不行?
雖然這種住男同學家裡的情況少,但是因為男朋友在北京而跟去北京的妹紙是挺多的。
情侶一起住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就是你們可以共同承擔經濟壓力,比如一起負擔房租和水電。
壞處就是當你們感情不和的時候不敢輕易分手,因為你面臨著找房子和搬家兩件事,比起眼前實打實的難關,可能想想你就不分手了。
這樣湊合的情侶在剛開始北漂的時候真的太多,而且最後無法做出改變,離開這個家的人可能是女生。
陳可依投奔的這個老同學實在太有心機。先是讓陳可依自己打車過來,沒有去接她,從而省下了三位數的的士費。
兩個人見面的時候,老同學表現得好像是自己很想去接她,只不過礙於單位有事沒辦法而已。
後來又故意把水費單子放在茶几上,讓陳可依看到單子,陳可依果然要幫他去繳費。
一個男的,免費得來一個妹紙來家給洗衣服,還能給自己繳水費,這種美事,怎麼想都是老同學賺了。
而且王佳佳後來對他還有段評價,說他當時和女朋友分手以後,連追王佳佳身邊兩個人,人家都看不上他。可見陳可依這個老同學為人猥瑣,精於算計。
果然,後來老同學想要猥褻陳可依。追這個劇以來,一直看到大家說這個劇寫實。我就想問問你們,你們真的會因為想要去北漂這麼心無城府的住進一個異性家裡嗎?
再說說後來買裙子的戲碼。王佳佳是挺厲害的,閨蜜買不起裙子,她馬上叫來一個大老闆來買單。我看彈幕很多人都說王佳佳中國好閨蜜,對陳可依算是挺好的了。
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王佳佳是第一個帶陳可依見識到「原來蹭個裙子這麼簡單」的人,陳可依發現,原來想要的東西可以這樣唾手可得。
有的人看過了更精彩的世界還能回來,但更多的人就回不來了,就會一直迷戀燈紅酒綠下交錯的手指,碰過酒精冰涼的唇,不想被正名還想要別人靠近得心。
這種人嘴上說著想回來,實際上他們回來了以後還是會再回去的。不但浪子回不了頭,浪女也回不了。
後來陳可依果然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從她陪吳昊那頓酒開始。這種「帶妹妹」的酒局在現實生活中有沒有呢?是有的。
而且這種酒具也就真的是帶你吃吃飯,未必是要佔你便宜。但也許你發現,飯桌上坐在你對面的「妹妹」是哪個夜總會的小姐,哪個「妹妹」又是小有名氣的網紅。
也許你會在心裡鄙視她們,可是這時候,你在老闆們眼裡和她們是一樣的。
貴人是有的,但是靠貴人提攜讓人真正上癮的地方在於:你永遠不知道機遇什麼時候會送到你面前。
陳可依也沒想到,她從這一頓飯,就從公司前台變成了另外一個公司的銷售部員工,名字也從陳可依變成了陳可。
職場鬥爭那裡還算有點真實。兩個經理在同一個部門,公司最後只提拔一個人。這種事在一些「狼性文化」的公司真的有可能發生。
我們部門就曾經有兩個主管,除了我以外還有另外一個妹紙,另外一個妹紙帶進公司的實習生我根本使喚不動。
雖然她名義上也是部門的實習生,但是基本不聽我的,我給的活最後就拖著。現在想到這段工作經歷我都覺得挺噁心的。
但「站隊」文化我覺得沒有這麼的明顯,這麼擺到檯面上來。陳可依贏這局憑的是運氣,想想如果最後上位的不是張超而是柳大姐,那麼她的結局會是什麼樣。
我覺得不要跟小人耗時間,不站隊固然是正確的選擇,但是這些兩邊站隊的同事,也完全不值得你和他們一起共事。
再跳槽的陳可遇到了她的第三個貴人,就是她後來的老闆顧總。顧總對她就更加好了,不但把自己的房子便宜租給她,而且還讓她隨便用自己的那些奢侈品首飾和包。
這樣的好事在現實里根本不可能發生。你真的工作了以後很可能你發現你的老闆也在吃著泡麵加著班,住的地方還未必有你好。
因為他也是拿投資人錢開的公司,也是給投資人打工,尤其在互聯網公司這種現象就更普遍了。大家千萬不要因為看了這個劇就對你的老闆心存幻想。
說說陳可一直想要的LV吧,其實她跳槽以後的一個月工資就可以買到的包。
她一直把這個包當做她自己的一個信仰,做成電腦封面也好,路過LV店的時候在櫥窗張望也好,她真的太想要一個LV了。
這個心情我是可以理解。尤其在她見了王佳佳輕輕鬆鬆套了吳總一條裙子,就看見一起蹦迪的女孩背著LV,甚至跟她一樣坐公交車的女孩兒也背著LV,她更覺得LV是北京白領的標配。
我們很多人都因為「別人都有」所以也想要。可是我們並沒有看到別人是怎麼擁有的LV。這個世界上所有想要的東西都是被明碼標好價的,你想要什麼就得拿別的東西來換。
就好像陳可那個跟老總出差上位的女同事梅梅,後來被人家正室打到公司來一樣,她為了這個位置付出的可是肉體和臉面。
但千萬不要以為你也會有這樣的機會,現在這個時代已經不流行靠「睡老總」上位了。高總有錢又有權,想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非要趁出差的機會睡自己的同事?
他要是情商這麼低這麼不小心,怎麼可能做到公司高層?想睡老總上位,你可能先得花錢整容、買衣服、買包,然後你也未必有這樣的機會。兔子不吃窩邊草,老總們都是人精。
後來陳可跟於楊的那個合作,堪稱本劇前六集職場鬥爭的巔峰。
她本來差點丟了於楊的單子,後來先是攔住快遞讓晚點送合同,又是跑到於楊面前聲淚俱下得裝可憐,最後再遞上三份根據於楊的要求做好的合同。
乍看之下手段是很精明,距離更是提到陳可為了演好這場戲而且不狼狽,事先塗了防水睫毛膏和口紅雨衣。
就不說攔快遞這一招在現實生活里行不行得通。於楊一個富二代+老闆,真的看不破陳可這一點點手段?無非是賣她一個面子而已。
更別提後來陳可喝酒喝吐,吐到了自己的LV包里,於楊心有歉意還賠她一個LV。
是,於楊至少長得帥,他們兩個俊男美女這戲還唱得下去,現實職場你以為你碰到的甲方老闆都可以這麼帥?
別說帥不帥,你身為乙方的對接人,你根本對接不到甲方的老闆,最多能碰到跟你職位差不多的人。所以送LV賠罪嘛,除非於老闆對陳可有意思,否則這情節根本說不通。
好了,你們有沒有發現,陳可一路到現在憑藉的都是「貴人」+「女生一點點的小心機」呢?這兩點還可以歸結為一點,就是陳可走到現在都憑藉著她的美貌。
她如果長得不美,她就不可能被吳昊帶去酒局,她如果沒去那個局,也許現在還在當那個每天焦頭爛額的前台妹紙,拿著微薄的,根本不可能買得起LV的收入。
如果她沒跳槽,也遇不到張超,也遇不到顧總,也遇不到於楊。現在的她就如萬千北漂一樣,忙碌、枯燥、看不到盡頭。
我沒說她沒有實力,可是陳可如果不是美女,那就連展現實力的機會都沒有。
不過既然預告了這是大女主戲,一個女主角配十一個男性角色,我相信戚薇的角色還能憑著「貴人」一路開掛下去。但這也只是劇里的北京,現實的北京沒這麼浮誇。
沒有能讓大老闆隨時來給自己買單的閨蜜,沒有跟領導睡覺就升職的女同事,也沒有你哭哭啼啼就能拿下的乙方。
現實的北京大家都很冷靜,很平凡。跟大家一起擠地鐵的你,也是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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