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霍州市環保局把宣傳部介紹信當作護身符

近日本社接到霍州市群眾舉報,稱當地有一家企業將污水直接排向汾河,嚴重影響了汾河下游沿岸居民的正常生活。

2018年4月8日本社特派記者前往霍州市實地調查,在排污現場記者撥打了環保舉報熱線,值班人員告訴記者馬上安排查處,可沒一會卻接到了一位李姓煤礦負責人電話,邀請記者前去企業坐坐,記者以已經離開為由推脫了煤礦的邀請。

上圖:(排污現場)

4月9日早上8點記者前往霍州市環保局了解情況,可一直到8點40才有4人簽到上班,門房大爺告訴記者局長開會去了,你們在等等其他人一會就來了,記者將環保局懶散一事反映到霍州市紀檢委(5625541)辦公室。一直到9點(202)辦公室來了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必須持有當地宣傳部介紹信才可以接受採訪。

無奈記者又前往霍州市委宣傳部登記備案後,宣傳部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從來就沒有開過介紹信,也就沒有介紹信,他們那是不正當理由,沒權拒絕採訪。

記者在次返迴環保局,辦公室(朱水龍)主任告訴記者,要採訪必須有介紹信,沒有介紹信我們就不接受採訪,隨後要把記者推出門外,記者告訴朱主任,這是辦公室,你沒有權利這樣做,才制止了朱主任的粗魯行為。

上圖:(朱水龍)主任

經過溝通後記者見到了監察大隊陳永平隊長,陳隊長告訴記者,我們執行的是系統內部規定,臨汾市環保局開會時特意強調記者採訪必須持有當地宣傳部介紹信,至於霍州市委宣傳部怎麼規定我們也不知道,反正沒有介紹信我們就是不接受採訪。

那麼在胡文傑局長的帶領下,霍州市環保局是執行系統內部規定還是執行霍州市委市政府規定,我們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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