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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阻止騙婚慘劇?專家強烈推薦超實用「婚戀行動準則」

繼蘇享茂之死、王寶強離婚案現反轉後,待產的美女演員張雨琦最近也被爆出疑似被騙婚,所謂的富豪老公其實又欠債又賭博!暫且不論這消息是真是假,不過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升、財富的增多以及結婚年齡的不斷推後,關於相親、婚戀的問題也日益增多。日前,共青團中央、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更是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青年婚戀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中指出,要促進婚戀市場規範發展,嚴厲打擊婚托、婚騙等違法婚介行為。

作為天穗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專業委員會的主任,王幼柏律師帶領的團隊(王幼柏律師團隊)每年都要經手幾百件離婚案件。

在經歷過現實中的紛繁聚散離合,王幼柏律師團隊總結了以下這套實用性超強的——「婚戀行動準則」,以幫助還在相親路上求索的人們,快速找到合適的幸福,以及遇人不淑時該怎麼面對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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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親交往時間不能太短建議一到兩年為宜

蘇享茂閃婚,張雨琦閃婚,甜蜜時的他們都沒有想到在真正了解後,現實會讓他們大吃一驚。

事實上,通過王幼柏律師團隊辦理的離婚案件的統計,閃婚的婚姻最後的結局絕大多數是以離婚為下場。

打一個淺顯的比喻,好比你去挑選一件衣服,如果你不試穿,就在所有衣服中隨便拿一件,可以肯定,這件衣服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不適合你。

通過相親認識的對象,因為交往的一對一,沒有相同的朋友交集,因此你獲得對方的信息只能通過彼此的交往去了解,這就決定了必須增加相互了解的時間。

婚姻是終身大事,不能當作兒戲。對此,王幼柏律師強調,

認識和交往時間必須要長點,才能真正了解一個人的人品、秉性、性格、三觀等等,才能真正了解到對方是否適合自己。不能因為年紀大或家人催促,而草率結婚,不然悔恨終生。建議婚前交往的時間一般為一到兩年為宜。

另外,在交往過程中,王幼柏律師也提醒大家:

要通過多方面去觀察對方,比如出去吃飯遊玩等活動對待他人的態度,平時約會是否準時,平時是否遵守承諾,平時交往什麼樣的朋友,兩個人性格是否適合,三觀是否契合,有沒有什麼不正常的現象發生等等。

2.戀愛前要確認身份確認對方真實身份和基本情況

了解和互信是建立感情的基礎,如果一開始都不能坦誠相待,那也會在以後的感情道路上預埋隱患。

在程序員蘇享茂的事件中,不要說戀愛,即使是領取結婚證時,蘇享茂都沒有見過翟某欣任何家人和朋友,顯然是不正常。

王幼柏律師提醒:

如果和異性交往一段時間後,感覺雙方比較合適,可以發展為戀人關係前,一定要記住,必須完全清楚對方真實身份和其他基本情況。比如對方的真實姓名,對方的婚姻狀況,對方的工作單位,對方的家庭情況等等。

如果一個人不願意讓你看其身份證等資料,不願意告訴你工作單位,不願意告訴你家庭情況等等信息,而口口聲聲說喜歡你,想和你在一起,絕對是騙子。

3.戀愛後還需理性思考多了解,多考慮是否適合

一句話說的好:「戀愛期間,男方是瘋子,女人是傻子。」這句話表明,不管男女,一旦戀愛,都可能失去理性,往往感情用事。其實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

不可否認,戀愛需要感性,太理性就索然無味。但在感性的同時,必須時時繫上理性這根弦。

對於兩個人的相處,王幼柏律師表示:

戀愛期間,我建議大家多增加相處時間,這樣才能多了解對方。個人的觀點是,在戀愛中後期,可以試婚同居。

因為,如果只是見見面,往往另外一方會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給對方看,而刻意隱瞞自己的缺點。

如果試婚同居,對方的優缺點將一覽無餘,沒辦法隱藏。同時對方人品是否端正,感情是否專一,生活習慣如何,性格脾氣如何,都可以一一觀察了解。

如果彼此非常合適,就可以考慮談婚論嫁;如果彼此不合適,或者發現對方人品不端,建議好聚好散。

同時,戀愛期間,要融入彼此的朋友圈,熟悉對方的親朋好友。這也非常重要。如果一個人不願意帶你去見其親朋好友,你絕對要留一個心眼,這個人不可能和你是真心的。

4.戀愛中勿泄露過多秘密尤其是涉及商業等關鍵性秘密

所謂「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就是說,認識一個人需要時間。在戀愛中認識一個人,一樣需要時間。在沒有完全認清和了解對方的前提下,不要盲目地把所有的底牌都亮給對方看。

對此,王幼柏律師認為,

戀愛交往應該坦誠相待,這是完全正確的。但不等於一交往、一戀愛就把自己所有的商業秘密、銀行卡秘密、存款多少等關鍵信息告訴對方。最起碼要在確認對方人品可靠,完全可以信賴,才慢慢告訴對方。

5.多談「情」少牽扯「錢」堅決拒絕不合理的金錢要求

雖然現在常說要門當戶對,不過幸福的感情或是婚姻還是以感情為基礎和紐帶的,物質只能作補充。

王幼柏律師建議,

在戀愛過程中,一是自己不要輕易露財,交往單純一點,多從感情本身出發;二是如果對方經常對自己提出不合理的金錢和物質的要求,你就要考量這個人的目的是否純正。

如果遇到對方提出不正當不合理的金錢要求,不要盲目地一味滿足對方,以免後患。對於一味提出這樣不合理要求的人,王律師的建議是,

為免後患,堅決拒絕並堅決分手。

6.遇騙財等麻煩事找律師尋求有效幫助,避免慘劇

如果遇到對方採取脅迫、恐嚇、敲詐等手段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馬上諮詢或者聘請律師,甚至報警處理。

要知道,如蘇享茂之類,面對惡妻的不斷脅迫和恐嚇,如果不是選擇妥協,選擇讓步,而是當機立斷尋求律師幫助,可以肯定的是對方的不良目的就不會得逞,最後的悲劇也不會發生。

因此,王幼柏律師想說,

各位朋友,請珍惜你身邊的或者朋友圈的律師朋友,遇到問題多問問他們意見,防範於未然,也許很多糾紛,甚至悲劇就不會發生。

希望

各位即將戀愛的朋友或者正在戀愛的朋友能夠在相親、戀愛過程中,擦亮自己的眼睛,按照王幼柏律師的建議,遵守婚戀行動準則,找到適合自己的對象。最後祝你們幸福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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