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馬不吃回頭草
究竟前任對你做到多過分,你才能徹底放下他
若是之前,我可能想像不到,一個人,心裡揮之不去都是前任的影子。在一起是煎熬,分開又分外痛苦,痛苦得想重新挽留他,複合之後愈加煎熬。
如此往複,周而復始,把感情中的錯誤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不鬧個天翻地覆不肯放手。
這可能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吧。
「如果真的選擇分手,一定有無法彌補的錯誤」
我一直相信,分手必然是存在理由的。沒有人會平白無故,突然跟你說分手,然後走得頭也不回。(當然,除了那些鬧脾氣等著你哄的小女孩)
要麼是因為,覺得三觀不合;要麼是因為覺得男朋友太摳;要麼是女生脾氣太爆。一千對情侶或許就有一千個理由。總之,人們選擇分手,就是因為這個理由太強大,他們無法打敗這個僵局(抑或者根本不想打敗)。
正是因為這個錯誤太強大了,以致於你們兩個合力也沒辦法打敗它。那麼在你分手後倍感失落的日子裡,想啃回頭草的時候,仔細想想,橫亘在你們之間的問題真的能夠解決嗎?
如果不能的話,我希望你認真考慮之後再做決定。
「不過是無法忍受黑夜降臨時,
一個人的寂寞罷了」
很多人之所以無法拒絕,前任說的那句「我們複合吧」。大概就是,由兩個人的滿足到一個人的寂寞這一轉換,讓人倍感孤獨了吧。
雖然戀愛之前也是單身,可是經歷過兩個人相處的各種甜蜜時刻。再次體會一個人吃飯旅行到處走走停停的生活,就會加倍覺得寂寞。
這和夜深人靜時,越容易被情感左右的道理,是相近的吧。因此人們又常常說:不要在深夜的時候做決定。
其實分手又複合,或許並不是讓你們更清醒對待這段感情的辦法。不過只是,我們都難以忍受,夜幕降臨之後,被孤獨攫緊的空虛感罷了。
「好馬不吃回頭草,走得越瀟洒越好」
小J是我一個特別酷的朋友,之所以說她特別酷,是因為她說走就走彷彿瀟洒走一回似的。
小J 跟前任在一起時,受盡各種委屈,從雞毛蒜皮的冷落到發生大事也扔給她一個人去承擔。
扛過一次苦楚,下一次的苦楚又會過來。小J終於決定放開桎梏,讓自己好過,狠心提了分手,收拾好心情決定一個人走。
之後前任也找過她兩三次,她總是態度很堅定地回絕了他。自己一個人,把日子過得有聲有色,真的是走得越來越瀟洒了。
小J找我聊天,我都會說,你說走就走毫不拖泥帶水的氣質真是酷斃了。小J笑了笑,說:「好馬且不吃回頭草,更何況,是我這種一個人就能把日子過精彩的仙女呢」
你說
揮別錯的才能和對的相逢
可是你卻
偏偏執意在其中
無法自拔
何必弔死在一棵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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