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的契約精神
契約精神是西方文明社會的主流精神,「契約」一詞源於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義為交易,其本質是一種契約自由的理念。所謂契約精神是指存在於商品經濟社會,而由此派生的契約關係與內在的原則,是一種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生活中的契約精神並不只適用於簽訂合同或者是企業之間,普通吃瓜群眾之間也存在著小的契約精神。你和朋友約好了幾點鐘在哪裡見面,結果你的朋友並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到達約定地點,這也就是一種小的契約精神的缺失。
今早發生在我父親身上的一件事情讓我想到了這個話題。家中的窗戶出現了漏水情況,於是父親和維修工人約定今天上門修理,二人確定約定的時間是在前天晚上,可是今天上午並沒有人來。於是父親打電話詢問,被對方告知把這件事情忘記了,說是明天再來。父親只好答應。這件小事看似簡單常見,可能有人會覺得僅僅是晚一天而已,並沒有什麼大礙。
那好,我們來深入的看一下這件事情:
1. 為什麼維修工人會忘記這件事情,是真的忘記了嗎?我只能願意去相信對方是真的忘記了,不是有意的。可今天對方去了另一個城市做活了,而我們家屬於小的維修活,利潤相對來說一定小的的多。那麼中間就存在著機會成本,對方完全有可能選擇了更高利潤的活從而放棄了利潤相對較小的維修活;
2. 造成這件事情的主要責任人是誰?我想應該會有人說,這是維修工人不遵守約定,沒有誠信造成的,是他們的錯。不錯,我絕對支持這種觀點。可是,全面思考這個問題,是什麼造成了維修工人的誠信缺失,有可能是他們的個人文化素養,可能是工程間的利潤差異,也有可能是社會文化風氣。那如果把這些因素都考慮進去,是不是事件的責任人就應該轉換了呢?我的父親其實是有辦法來避免這件事情的發生的,至少是有可能避免發生的。辦法也有很多,比如前一天的晚上進行電話的double check,重點強調約定的時間,把態度強硬一些等等,都是可以去降低對方失約可能性的辦法;
3. Well,接下來,會有人說,這麼一件小事,你說了這麼多,考慮了這麼多,還讓你父親打電話催,是不是太小題大做了,累不累啊。如果有人這麼問我,我一定回答對方:累,的確累。可我覺得這個累有必要:首先,家裡的漏水情況是必須要處理的,這是逃避不掉的問題,是必須去解決的問題。其次,這次的失約造成了父母在家的無果等待和一整個上午的時間損失。最後,如果不做進一步的跟進,明天的新約定,也會有可能再次失效,進而耽誤和影響明天的生活安排。由於一次契約精神缺失造成的事件,所產生的連鎖反應,是很多樣的,也是很難預計的。
生活中很小的一件事情,其實有很多細節值得我們去回味。不過話說回來,我們可以依照個人的角度去看待分析問題,每個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生活步調選擇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想表達的是,無論是企業間的合同協議,或者是你在生活中與朋友甚至陌生人的小約定,最好還是依照約定完成。如果有特殊情況,導致你無法如約完成,那也應該提前告知你的約定方,儘可能的減少對對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而不是等著對方來詢問你進程。在初入職場的員工中,也經常有類似情況,領導催著做工作,或者是領導不詢問,不懂得自己去主動彙報工作進度,這對公司和個人的職業發展都是不利的。
所以,人以信為本,以信而立。無論工作還是生活,只要是我們約定了的,最好都要去做到,不然的話,你花費在約定本身的時間和成本就是一種自我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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