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錢,喜歡的不得了!
我喜歡錢,很喜歡,喜歡的不得了的那種喜歡!
這種喜歡,甚至可以追溯到我小時候。
那時候,一毛錢可以買五顆糖,兩根辣條,一包無花果絲,那時候五毛錢對我來說都是巨款,要是見到哪個小朋友有了一塊錢的零錢,我就會變成他的跟屁蟲,期待著他能分我一根無花果絲,或者半顆糖果。
這樣看起來,好像我是為了吃的,不是錢。
事實上,那時小小的我有一個特別堅定且強烈的願望:
我要嫁校門口小賣鋪家的兒子,這樣我就能有吃不完的零食了。
好像還是為了吃,其實假如我那時候有足夠的零花錢可以買到各種想吃的零食,我喜歡的就會變成隔壁班笑起來眼睛彎彎的男孩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女孩要富養的重要性。
真的有可能因為一根辣條被人拐跑了,至少當時的我差點因為一根辣條就和人私定終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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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後,不再需要零花錢,有了自己的小金庫後,我可以買上一大包麻辣片和話梅吃個夠,我已經不需要嫁給商店家的兒子就可以有好多好多的零食後,我對錢的喜歡和追求仍然沒有停止腳步。
因為,還有更多的美食等著我,麻辣小龍蝦,炒蝦尾,烤扇貝,烤腰子,涮牛肚,燒雞,烤鴨,乳鴿燉湯,四川火鍋,潮汕火鍋,串串香,燜鍋,干鍋……總不能把老闆都嫁一圈吧!這不就是重婚罪嗎?
同時為了表達我對這些美食的尊重,我希望用通過自己的努力賺來的錢去購買它們,這是最好的認可和支持。
結果美食太多,錢不夠了。
人世間最悲傷的事情,就是你必須在美食之間做二選一的決定。
手心手背都是肉,割哪塊都疼啊!
於是,我對錢的執念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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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面試過一家公司,然後做了一套心理測試題,有道題問我:「你人生的終極夢想是什麼?」
我捏了捏自己沒幾兩肉的胸,特別真誠的寫下來這樣的回答:
「買東西不用看吊牌價。」
當時被大伯笑過,說我怎麼能回答的這麼實在,特俗。
後來,我問大伯:「假如你中了一個億,你還會上班嗎?」
大伯斬釘截鐵的說:「立馬辭職,回家吃喝玩樂,混吃等死。」
很快,大伯又說:
「如果真的中了大獎的話,我應該會去做些自己感興趣的事,也許會繼續工作,但絕不是謀生。」
有錢,不一定會幸福,但是它會令你底氣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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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明白,大大方方的承認自己喜歡錢這件事情,怎麼就和俗扯上關係了?
似乎一談到錢,大家就變得不是那麼親熱了。
關於錢的金句名言有很多:
「錢能買來房子,但不能買到家;錢能買到書本,但不能買到知識;錢能買到地位,但不能買到尊重;錢可以買到醫療服務,但不能買到健康。」
還有這樣的:
「百金買駿馬,千金買美人;萬金買高爵,何處買青春?」
說的好像是,沒錢就可以輕易擁有它們一樣。
張愛玲有句話: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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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到「有錢人有什麼了不起的!不就是多倆臭錢嗎!」
我覺得,是挺了不起的啊!
有人生病住院了,全選最好的,最好的藥物,最好的病房,最好的治療;而不是看著高額的醫護費用,每天淚眼汪汪卻無可奈何。
去自己嚮往的地方,吃自己想吃的美食,買自己心儀的東西,任何事情都能夠隨心而行,說走就走;而不是為了生計,為了生存,無限制的妥協投降,哭過之後擦乾眼淚抓緊時間睡覺,因為明早還要上班。
我當然明白,幸福是錢買不來的。
但是,
有了錢,生活會更好。
我喜歡錢,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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