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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戰爭》(林白)

不得不承認,讀林白的小說緣於地域保護。她是我見過的第一個生長在亞熱帶的廣西聞名於當代文學史的作家。亞熱帶的一切我都太熟悉了,熟悉得我膩煩,所以從小就有一個偏見——凡屬於這座極南極熱的小山區的東西都比不上它以北的。這裡的生活除了潮熱得聞名,其他一切都那麼普通、自卑、落後,水果還是北方的珍貴好吃,建築還是北方的瑰麗別緻,服飾也是北方的新潮美麗,風景更是北方的開闊舒服,那麼,作家也是,北方更有文化內涵——等等,我是說這極南之地沒有文化?不是,也是。我從個人偏狹的思維上貌似北方文化才是正統。其後果就是,生活在此二十幾年,把它當成荒蠻之地,自己也就荒蠻無知起來了。

但與這本書相見恨晚,讀進去,愛上它,不是因為地域保護的初衷了,它是我的啟蒙呀,我的對於本土文化認知的啟蒙。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必須熱愛歌頌自己的故鄉,但我現在心甘情願熱愛歌頌這片潮濕悶熱、4-11月份都可以半裸著身子、只有夏冬兩季的小山區。我有預感我即將離開它,去找尋我所謂的更文明的生活,我也即將懷念它。

綠色·粘熱·神秘

我想用這三個詞表達我身處的文化。廣西老師常愛跟廣西學生調侃,廣西在古代是流亡政治犯的地方,在近代是 土匪退守的根據地,在現代是——我就想,古代流亡的政治犯如柳宗元等,是大文豪呀,政治之爭,難辯是非,而文學卻滋養了一代又一代人,同樣的,我不認為土匪都是一無是處的莽漢,你沒讀過水滸嘛!(以上僅為笑談)作為後人,我覺得我們蠻而不荒。我們有野蠻的髒話,直罵到骨子裡,我們有簡單的情歌,直甜到心尖上。

粘人容易讓人急躁、衝動,我見過太多一言不合惡語相攻拔刀相向的場面,因為見慣不怪,只當常態。也許粘熱也讓人產生距離?林白在小說里說自己對於故鄉、母親、朋友沒有太多的牽掛,只覺得學校是天堂,不希望放假,不喜歡回家。這點我深有同感。從小與親人若即若離,只盼著快快長大、快快離開。不習慣表達感情。在我眼所見之處,若朗有情妾有意,絕不會有暗送秋波、海誓山盟之事,這是外面的時髦人乾的,我們山裡人不會。也許只在某個清朗的早晨,郎把剛剛摘下的帶有露珠的芒果丟到妾的院子里:「嘗嘗我家的好吃還是你家的?」也許只在某個安靜的傍晚,妾踩著縫紉機細細縫補著郎的外衣,嘴裡笑著喃喃:「該死的!」我們不會傾訴、不會擁抱、不會牽手,更不會當眾親吻,我們與誰都保持著距離,臉上沒有豐富的表情,心裡卻如天氣般,熱辣辣,流於衝動。

多米為了體驗生活,隻身獨游大西南,神秘的大西南啊,不止有巫蠱,還有很多神秘的一語成讖。她對於預言的崇拜,是她對現實的轉折沒有任何抵抗力,而是隨遇而安,哪怕是旅途中被一個陌生男人要了初夜,哪怕是繼而又遇上一隻惡狼,哪怕最後遇上了一段盲目的愛情,為此殺了一個無辜的嬰兒,她無法表現出常人的悲劇感,她隨著命走。

多米是林白的樣子,林白是多米的鏡子。

綠色是我們這裡常年不敗的顏色,看書的時候我突然想到小時候集體看的那種鬼片,在女鬼出沒的地方總是有一股濃煙,而這濃煙恰是綠色的,也因為是綠色的,我才覺得它更神秘,更陰森,更適合鬼的出場。夜晚的綠色,是我們這裡夏天的顏色。燥熱、喧囂、糊成一片的划拳,灑了一地的米酒,這是我關於廣西小鎮的常識印記。回到神秘上來,我們信巫拜神,村頭村尾、屋前屋後,供著神龕,插著烏煙瘴氣的香,凡遇婚喪嫁娶、升學生子遠行等等諸事,必求卜於道公道婆,所以道公道婆的市場是極好的,地位也高,閉著眼睛插把香灑點神水,完成一個儀式便幫了一家人,如果違背規矩,只怕被詛咒。詛咒是最嚴厲的懲罰,哪家人突然得了重病或突然神志不清了,別人就振振有詞:「被詛咒了!定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我們都怕一語成讖,不僅道公道婆的話危險,只怕自己的話也是極危險的,因為從小就知道每一家每一村都有一個神(或是鬼?)在監督著,若是說錯了話,做錯了事,只怕會遭遇什麼不測。

生長在這樣一個山區的孩子雖然自小也接受無神論的教育,但面對很多無法說得清的事物也就私下裡信了鬼神之說。我們對於鬼神,既害怕又熱衷。怕鬼是天性,熱衷是認為鬼神乃我們的先人,他們會幫我們達成心中所想,所以我小時候,也有一個夢——想見鬼。林白在小說提到北流鎮有個鬼門關,她生在鬼門關,與生俱來就有許多關於鬼的奇思妙想。以致後來,她的遭遇都像讖語。

神秘、預言、先知,是我們驕傲乃至自負的源頭。小時候,總覺得自己具有某種超能力,學習輕而易舉就比別人好,能夠洞察別人的心思,遇到不幸也是鬼神的安排,肯定有某種使命在等著自己完成,所以必須經歷這些不幸。也因此,做事大多靠直覺、衝動,自負地以為所有後果都在自己的承擔範圍內。多米自己欣賞自己,自己喜歡自己,最後自己嫁給自己,她的代價是19歲的剽竊,30歲的失戀、墮胎、往後的走入婚姻的墳墓。不過我說過她並沒有感到這是一生的悲劇,悲劇也許只是她賦予生活的一片色彩。

多米因一場地下戀而死掉,她像張愛玲一樣預言,從此不會再愛。南寧是這場戲劇的舞台,黑暗的粘熱的神秘的綠是舞台的背景。多米為什麼單身多年突然就決定去愛一個人了?又是因為預言,她像這裡的很多孩子,容易受暗示。她覺得9是個神秘的數字,在9的這天,定會有奇蹟發生。所以她29的時候,碰上了符合幻想中的男人,便以29歲要愛一個人為由不計成本地愛上他。他其實像許多普通的男人一樣,開始說好聽的話,常常要與多米見面,聊夢想,然後進入多米的身體,但不想公開戀情,只想在事業上需要這個才女的時候要她,但又不想她過分認真,過分依賴自己,借口自己是個浪子,需要女人卻不需要婚姻,其實就是自私、逃避罷了。無奈多米不服呀,她認定了就是這個人,為他甘願做地下的女人,甘願寫出的東西署他的名字,甘願為了他的電影殺掉49天的嬰兒,多米究竟是愛上這個不值一提的男人,還是愛上自己的愛情了?最後的覺醒,是她得知他在自己墮胎養病的那段時間去跟另一個女人求婚,一個曾經寧可殺掉自己親骨肉也不結婚的浪子,為了另一個新歡,要結婚了。多米的預言再次以悲劇收場,她走了,結束這段多年後被自己稱為幼稚可笑的戀愛。然後正如她說的,她遇到一個老人收留了她,他成為她的丈夫。但是,她不會再愛了。

也許一次一次追隨預言的衝動的後果 就是——多米越來越愛自己,越來越不會愛上別人。多少災難不幸,終究只是一個人的戰爭,跟你的親人無關,跟你的朋友無關,跟你的男人無關。

也許是我們這個偏僻遙遠的地方過於平淡無奇,我們總期待著生活的真相是傳奇,我們比誰都怕無所事事,但生活的本來面目就是平淡。我們相信著自己的預言,以為遠離就可以接近夢想,但你發現沒有,大多數人的夢想最終還是賣鹹魚。

昨晚兩點看完這本書,我做了一個夢。我夢到自己喜歡上一個已結過兩次婚的男人,這絕不符合我對愛情的嚮往。我也是亞熱帶粘熱里滋長起來的女孩,懷著綠色神秘的夢,相信有一天天時地利人和,他必是年貌相當,有著深邃的眼睛,空白的過往,就像多米對情人的幻想一樣。可巫神帶到我夢裡來的那個男人不是這樣,但我真切地喜歡他,做完夢,我早早醒來——原來愛情不需要那麼多所謂的條件,它只需要對方一個穿越世俗煙塵的眼神。那麼,一個少女,長久以來做的這些假設,有什麼意義?

粘乎乎的下午,我雜亂的思緒一點點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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