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物業是不是也昧了你這筆錢?
瀋陽市一小區物業公司在電梯等公共區域發布廣告獲得26萬餘元廣告費,業委會對於此項收益最終應歸誰的問題與物業方對簿公堂。
再來看看這些「別人家」的小區……
杭州一家小區業主委員會在今年春節前夕,給每位居民發放了150元的購物卡;
重慶市沙坪壩覃家崗街道某小區業委會為小區的業主發了41700元紅包;
南昌市某小區,給每位居民發放了120元的過年紅包。
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該歸誰,業主?還是物業?「法合君」來說說這回事兒。
從各級人民法院公開的裁判文書中找到了以下類似案例,看看這麼多年,你家小區物業是否一直欠你一筆錢?
01 小區物業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進行廣告投放等經營性活動的,扣除合理成本後的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重慶百年世家小區業主委員會與重慶伊仕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業主共有權糾紛案
類案案情
誰家小區物業這麼牛?侵吞公共收益80餘萬
百年世家小區的公共收益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為露天停車位收益(停車位未劃線,大約300個停車位),一部分為電梯廣告位收益。
開闢露天停車位以及廣告位未經過業主大會同意,也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審理中,伊仕諾物業公司舉示了2008年11月至2013年4月期間的公共收益賬目,合計819338元。
法院說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單位或者其他行為人擅自佔用、處分業主共有部分、改變其使用功能或者進行經營性活動,權利人請求排除妨害、恢復原狀、確認處分行為無效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該條第二款之規定,屬於前款所稱擅自進行經營性活動的情形,權利人請求行為人將扣除合理成本之後的收益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業主共同決定的其他用途,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本案中,伊仕諾物業公司利用百年世家小區的公共區域,開闢露天停車位,收取的露天停車位收益和利用電梯為廣告公司提供廣告位,收取的電梯廣告位收益,均屬百年世家小區全體業主所有,伊仕諾物業公司扣除合理成本之後的收益應返還給百年世家業主。
由於雙方對合理成本均不申請評估、審計,一審法院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和本地區行業現狀等因素,酌情確定百年世家業委會與伊仕諾物業公司按6:4的比例分配公共收益並無不當。
案號:(2015)渝一中法民終字第05661號
審理法院: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5-12-03
02 物業公司對外出租廣告位,所收取的全部收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四川省潤無聲物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與南充市濱江首座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
類案案情
私自外租廣告位,到頭不過一場空。
潤無聲物業公司與南充晶視傳媒有限公司簽訂《電梯廣告位租用合同》,將濱江首座小區的13部電梯租用給南充晶視傳媒有限公司設置廣告宣傳牌,管理費用為8000元/年、8500元/年,共計16500元由潤無聲物業公司收取。
法院說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的規定,小區電梯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依法應由全體業主共同管理,潤無聲物業公司在未徵得全體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將電梯出租,由此產生的收益應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潤無聲物業公司應將廣告收益款16,500元向濱江首座業委會移交。
案號:(2015)南中法民終字第754號
審理法院: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5-07-17
文章首發於「法合實驗室」微信公眾號(微信號LawsumLab)
法合實驗室(LawSumLab),實踐「法律+大數據分析」的法合理念,基於「星雲律例」(GaLawxy)大數據引擎,客觀中立地發布各種《法律大數據報告》(BigLaw-DataReport)和各類法律大數據分析工具。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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