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刀下留人!

全文大約 6000 字 閱讀約需 8分鐘

公眾號:元一(ID yuanyiyuanyi123) 轉載請後台回復 聲明 獲取授權後規範轉載

可以用微信打開這個鏈接,還附有視頻。內容和本文的一樣——

鴻茅藥酒,刀下留人!

1/宮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

前段時間在包叔那兒聽到一個故事。

1988年普通的一天,一個來自內蒙古的小伙闖進了《大同晚報》編輯部。他指著手中那張報紙,「就按這個樣給我打個廣告」。他叫烏力吉,他要賣的是一種叫做「楊振華851」的中華神葯。

小烏還提著一個樸實無華的土黃色玻璃瓶,裡面裝著迷人的粉紅色半流質物體,像極了將豆腐乳與清水混合攪勻的糊。

這種高科技的營養保健品,大師雕琢,千年傳承,極致考究國人身體特質,入口即化,絲滑撩人,那種以生豆子味為基礎,融苦辣酸甜咸麻澀於一體的不可描述的神秘味道,迷倒了在場的每一個人。

這場極富魔幻現實色彩的路演幫他拿到了這則廣告。曾被多家報社拒之門外,差一點就得把賣不出去的幾車口服液拉回老家的烏老闆迎來了人生的春天。這款「全球限量400盒」的傳世佳品,讓烏力吉「蒙A」牌照小麵包上拉的四百件的產品秒殺一空。

楊振華女士

隨後,「大同模式」在山西其他城市如病毒般蔓延開來,這個年輕人賺得盆滿缽滿。後來,「楊振華851」打入央視黃金檔,成為當年的「腦白金」,甚至還成為了亞運會指定產品。銷售代理的熱情絕對不輸幾年前的置業顧問和當下的知識付費傭金黨。若不是1991年媒體批評報道及其後衛生部查處,「楊振華851」說不定就成了國飲。

1996年,趙麗蓉老師為這款人間佳品量身打造了一首主題曲,對其神奇功效進行了生動傳神的描述:「一杯你開胃,二杯你腎不虧,三杯五杯下了肚,保證你的小臉呀,白里透著紅啊,紅里透著黑,黑不溜秋,綠了叭嘰,藍哇哇的,紫不溜湫的,粉嘟嚕的透著那麼美……

可誰又知道當年紅極一時的神葯,是不是二鍋頭兌的白開水?

最近,另一款神葯也出事了。

2/從南抓到北,從白走到黑

現實,竟會比段子還要魔幻。

2017年12月19日,來自廣東的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麻醉醫學碩士、副主任醫師譚秦東醫生髮布題為《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網帖,從心肌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論證了鴻茅藥酒會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

2018年1月10日,內蒙古涼城警方以「損害商品聲譽罪」將譚秦東跨省抓捕。3月13日,涼城縣公安局作出《起訴意見書》。案件已於4月9日開庭,但尚未宣判。

據說,譚醫生在「美篇」APP和他只有5個關注者的微信公眾號上發了文章,點擊率高達2075次。這種「惡意抹黑」為鴻茅方面造成了高達140萬元的經濟損失。

這實在是商業推廣的絕佳範本。不知鴻茅廠是否還需要軟文寫手,這個價碼看得我蠢蠢欲動。一不留神寫個「10萬+」爆文,是不是四捨五入就入賬「一個小目標」啊?

還有很多令人瞠目結舌的事情。

失去自由97天後,譚醫生被取保候審。毛衣里塞著皺皺巴巴的襯衣,黑色的布鞋也被染成土黃。此刻,他目中無神又面色木然,連說了三次「自由真好」

譚醫生前後對比

在接受新京報採訪的時候,面對記者王志安「後不後悔」的問題,他回答:「每年幾個億的廣告費,卻不願意花點錢做點藥理毒理測試,這樣不對,摸摸自己良心。舉頭三尺有神明」。只是說完之後,他又悄悄問了句:「王老師,我還這樣實話實說,不會又把我抓回去吧。」

而譚醫生的擔心並不是多餘的。

被釋的譚醫生稱,在廣州被抓時有三個警察和一個鴻茅公司的人。而鴻茅公司在北京設有機構,中轉北京時其中一人說「我們安排公司的車過來」

此外,路上吃飯買單都是鴻茅公司的人出錢。宣布逮捕的時候,那個高管又來了,提審和問話時他都在旁邊,卻不吭聲。

他新聘請的胡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了這樣一件事。雖然根據公安部規定,辦案民警禁止給當事人推薦律師,但涼城方面在把譚秦東抓進去以後,給他推薦了本地曾為鴻茅法律顧問的王律師。

當胡律師介入之時,被當地警方「非常友善」地提醒,「如果要做無罪辯護,可能就會判得很重,還不如認罪了事」

剛進去時,他還堅信自己無罪。不過,「那個地方太消磨人意志了,每天就十幾平的地方,關著八九個人,暗無天日,充滿了負能量」,三個月後他只能無奈地說,「能扛下來就扛下來吧,坐半年(牢),幾個月什麼東西,(只要)能出去就出去吧」。當提及女兒和身患冠心病的70歲父親,他飽含熱淚。

「我們沒有能量。我們搞不過他們的。」

被逮捕的譚醫生曾在看守所了度過了這個春節,在三個月的時間裡,他所學會了種菜;翻土、施肥和打糞,都有所進步。讓人不禁聯想到《肖申克的救贖》里的「體制化」。

試想,如果沒有他妻子多方奔走努力,如果沒有他委任律師對「無罪辯護」的堅持,如果沒有《新京報》(它同樣起底了前不久的王攀事件)這樣良知媒體的跟進關注,如果沒有億萬網民的質疑伐撻,那麼,譚醫生又何來勇氣繼續反抗下去?

更可怕的是,另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經銷商老A透露,「花錢送,輿論小了就能保住。地方政府會出面,我們是內蒙交稅大戶,地方會保護的。……反擊的帖子已經陸續出來了。……(譚秦東)當然是壞人了!要不是這個事鬧砸了,下一步要抓有個叫春雨醫生的,他在三月發了鴻茅好多負面,涼城那邊意思是判完這個(譚秦東)再抓那個吧。

也許,譚醫生是幸運的。還好他沒有「躲貓貓」,他等到了出來的那一天。

輿論嘩然,事情正在起變化。

當譚醫生又一次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他說,看守所里有兩個人比較同情他,跟他說了外面的事情,「說外面很多人都聲援我,說我還上了頭條,我就又產生了許多希望。」他還對律師表態:「讓我認罪是不可能的,我做好一年的時間打算,要把這場仗打下去!

2018年4月17日,公安部稱高度重視「鴻茅藥酒」事件,立即啟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序。同日,內蒙古檢察院認定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令涼城縣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回應,對譚秦東一案「已經依法開展案件核查工作」。4月19日下午,內蒙古食葯監局責成企業將近五年來被各地監管部門對其處罰的虛假廣告情況及產生原因、不良反應發生等情況向社會作出解釋和公開

當然,說這是「庶民的勝利」,還為時尚早。

3/每天來兩口,把病都喝走

就在譚醫生重獲自由和公安部通告當日,深陷輿論漩渦中的鴻茅藥酒董事長鮑洪升當選「內蒙古年度經濟人物」。

鮑總曾發過一條發聾振聵的微博,如是說:

「中國難於產生世界民族品牌,重要的是不良媒體,利欲熏心的記者,不顧民族利益,不求事實真相,胡編亂造,斷章取義,把艱難前行的民族品牌、本土企業扼殺在搖籃之中,這是民族的悲哀,媒體的恥辱。」

如此胸懷擔當,省級表彰實在屈才用,建議感動中國欄目組考慮一下。

同日,人民日報發文:

「醫生的言論是否對鴻茅藥酒構成嚴重損害,警方跨省追捕是否存在民事糾紛刑事化的問題,輿論場上出現的這些疑問,有待相關部門的權威調查、確證。唯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並及時公布進展,才能真正回應公眾關切。

「與此同時,鴻茅藥酒的藥品適用與違法廣告等問題,也呈現在輿論的探照燈之下。用保健品的廣告模式來宣傳藥品,既違背了法律規定,更是對公眾健康的嚴重不負責任。這種誇大藥品療效的虛假宣傳、嚴重欺騙和誤導用藥者的違法廣告,為何會有禁不止、屢屢發生?」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數據,2017年上半年全國受理「醫藥及醫療用品類」投訴中,涉及虛假宣傳的佔到近25%.廣告轟炸、虛假宣傳,讓消費者深受其害。

那我們看看鴻茅神酒的光輝履歷吧:其「古法釀造工藝」入選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百年鴻茅」品牌獲得「中華老字號」稱號,鴻茅商標「榮升」為「中國馳名商標」;鴻茅中醫藥酒文化入選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頗具諷刺的是,「中華老字號」加冕當年,在12部委聯合發文重點整治醫療、藥品、保健食品虛假廣告的行動下,先後在海南等4省被點名曝光;加持「中國馳名商標」同年,其違法廣告被湖南等10多個省區通報;它更是成為國家工商總局對全國範圍的嚴重違法廣告進行通報的第一名。

除了遊走在藥品與保健品邊緣的虛假宣傳之外,鴻茅藥酒的安全性也備受質疑。譚醫生的原文已被刪除,我們只能從一則新聞插圖中窺知一二。那篇文章提到了心肌的變化、心臟傳導系統的變化、心瓣膜的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5個概念,「這都是科學敘述,講的是這些疾病的原理,相似內容可以在權威醫學雜誌、網站上查詢。」

所謂精選的經古法炮製的67味中藥,有專家提示,包含何首烏、附子、檳榔、半夏、苦杏仁等毒性藥材,服用之後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這個配方里同時存在的半夏和附子,還應了中藥理論里的「十八反」。此外,配方中至少兩種一類致癌物,還有苦杏仁等含有有毒成分的原料。

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共檢索到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痛等。然而產品說明並未標註出這些風險因素,反而在廣告中宣揚「每天服用」、「長期服用」

而從2006 年起我國全面禁止從野外獵捕豹類和收購豹骨,只可將現存豹骨入葯。而豹骨正是鴻茅神酒的配方之一。全國僅存一千多隻,這樣稀少的野生動物種群是怎麼能夠源源不斷的支持如此巨大數量的的鴻茅藥酒進行生產銷售的?

更為關鍵的是,作為有正規批號的非處方藥品,根據春雨醫生的調查,在已公開的信息數據中,查詢不到鴻茅藥酒的臨床試驗記錄,似乎並沒有太多臨床數據支撐。

然而,熒屏之上卻出現了「每天喝上兩次,可以治癒五大類共數十種疑難雜症」的表述,以及「可以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主治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婦女氣虛血虧。再加上「每天兩口,健康長壽」的宣傳,彷彿喝了就能包治百病、延年益壽」——孫思邈在世大概也要深深鞠上一躬。

還有,在廣告中的鴻茅藥酒也有治脫髮白髮的療效。可惜,它在鮑董事長身上咋就是個例外呢?咋不多喝點啊?

據健康時報等媒體報道,在被譚秦東發文指為「毒酒」之前,鴻茅藥酒早就「劣跡斑斑」:投放於各處的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葯監部門通報,據不完全統計有多達2630次廣告違法,和數十次被暫停銷售。

順帶插一句,我絕對不黑中醫中藥。不過,畢竟門檻低,圈子大,搞「中醫」的不只是望聞問切的大夫,還有打著「傳統」、偽「國學」旗號,掛羊頭賣狗肉,招搖撞騙的神棍巫婆和江湖騙子,以及背景雄厚的東方神葯

他們遊走在法律邊緣,干著坑蒙拐騙的勾當,向老年人吸血。據統計,中國保健品市場規模已經達到2000億,其中專門針對老年人的保健產品達1000億以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於4月16日發布消息,已組織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葯轉化為處方葯進行論證。如果轉成,那就基本斬斷了整個營銷產業鏈。而且,就算是證實安全有效,以後哪個醫生還敢開,哪個病人還敢喝呢?

4/肥豬賽大象,公社吃半年

2007年後,國家食葯監局局長鄭筱萸因重大貪腐而被執行死刑。這是此前十幾年來少見的被判死刑的官員。人們發現,藥品文號統一換髮就是當時葯監局腐敗的重災區;而鄭局長任內一年內受理了10009種新葯審批,是美國的67倍,平均每天審批29種。各種「神葯」中,赫然包含鴻茅藥酒。

其實,不只是我們,連人民日報都「不由地為一些地方的政商關係感到擔憂」。鴻茅在當地是個什麼地位?

「鴻茅國藥廠改變了涼城縣,涼城縣就靠這個酒出名了」。

而如果挖掘鴻茅與其老總鮑洪升的故事,彷彿就看到文章開頭烏力吉與「楊振華851」的影子。

1988年,烏力吉在《大同晚報》10個版面的連環廣告砸出了一個新的醫學流派「蒙派」。正如莆田系壟斷了全國的民營醫院,這條完整的藥品保健品營銷產業鏈漸漸拓展出巨大的商業帝國——據一位「蒙派」早期領袖統計,全國85%的醫藥保健品從業人員來自內蒙古,超過50萬人,年銷售額約在100億元左右。

而鴻茅的崛起不得不提董事長鮑洪升——

1996年,鮑洪升成為「護腎寶」品牌全國總代理,首創了「全程服務營銷模式」,是產品成為全年銷售爆款。

1997年,鮑洪升又獨家代理「美福樂」系列減肥產品,連續兩年做到減肥產品國內銷售第一。同年,他把藏葯推向全國市場,其中「芒交」開創了藏葯在全國市場旺銷的火爆局面。

1999年,鮑洪升做起了婷美內衣,實現了「保健+服裝」的跨界創新。他找到蔣雯麗、李湘代言,同時以買斷專櫃的方式使婷美12天內火爆京城,26天風靡全國,在北京日銷200萬元,超過長期在中國內衣市場佔據霸主地位的六大名牌內衣單月銷售總和。

直到2006年,鮑洪升出任鴻茅掌門人。他先後與陳寶國、張鐵林、德德瑪、雷格生、黃健翔等合作,僅是2016年一年的廣告費就砸了150個億,東方神酒從此聲名鵲起。《大宅門》的白大掌柜成為了鴻茅的形象大使。

根據1998年的《農村牧區改與發展》中數據,「1997年,鴻茅集團總產值1.01億元,佔全縣工業的94%,全縣近一半的財政收入均來自於鴻茅集團。」在2017年,涼城縣政府工作報告上顯示,鴻茅集團上繳稅額超過3億,全縣的重點工作之一,就是「大力發展鴻茅藥酒」。

這才是最讓人細思恐極的。

5/酒固有一死,或輕於鴻茅

一位醫學碩士、副主任醫師探討一種藥物的毒副作用,完全是本職之事。居然被《環球時報》某位評論員戲謔是「個人言論」,甚至懷疑是否「捲入了不同集團和群體的利益之爭」!難道專業者科學分析合理質疑還比不上你幾個小編信口雌黃嗎?

這真是媒體的恥辱。

隨後,《人民日報》海外版將其啪啪打臉

「涼城縣公安局的介入是迅速的。1月2日立案偵查……1月25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對其逮捕。相信但凡是正常人,都能看出這其中多有存疑之處。……閱讀量只有2241的網文,是如何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呢?……備受質疑的鴻茅藥酒這期間竟然毫髮無損。媒體曾多番質疑鴻茅藥酒含有有毒的中藥材,難以證明廣告中『每天兩口,健康長壽』的宣傳語,但鴻茅藥酒的生產、銷售、宣傳依然長盛不衰。」

讓我們回到案件本身。

譚醫生沒有惡意損害鴻茅藥酒的主觀故意,而是「純粹是出於醫生的職業道德」,對這種甲類非處方葯的質疑。文章「都是科學敘述,講的是這些疾病的原理,相似內容可以在權威醫學雜誌、網站上查詢」

醫學碩士畢業、南方醫科大執業醫師、製藥公司顧問,如此身份,也應具有一定醫藥學專業評判能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之「消費者對經營者產品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內容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其名譽權。」如果不屬實,拿出證據啊!還有,那個有零有整的1425375.04元損失,如何證明與「捏造」的事實相關,因為2000次的訪問量嗎?

而我之所以在前面提到現在說「庶民的勝利」為時尚早,是因為事情的發展已經進入零和博弈。如果判無罪,那麼鴻茅全鏈以及涼城方面都將受損;如果判有罪,那麼它的示範作用絕不亞於「彭宇案」

2006年,南京老人徐壽蘭在公交站台撞倒摔成了骨折,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伙彭宇,彭宇則予以否認。徐壽蘭索賠13萬多元。法院認為本次事故雙方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正如一位法律人所說,我們希望看到「個案推動制度建設」。中國醫師協會發布的聲明中如是表述:

「我們認為刑法應當謙抑。……我們願意為譚秦東提供法律援助,公權力機關應慎重對待不同學術觀點和言論,防止將民事糾紛刑事化。」

而譚醫生最近接受採訪的表述十分值得回味:「(一開始)真的有點後悔。後來慢慢平靜下來,接受這個現實了,就開始覺得值,大不了就扛。我覺得人這一輩子總要說兩句真話,別人不敢說,我幹嘛不敢說,說了就說了,錯了就錯了,對了就對了,人這輩子要做兩件正確的事,說兩句真的話。到三四月份我不後悔了。

願法律能給良知一點底氣。

來自我的公眾號:元一(ID:yuanyiyuanyi123),如果你在公眾號後台回復"文件"還能看到被刪的東西。歡迎轉發,如果轉載請回復公眾號後台"聲明"查看說明。

相關報道和參考資料

[1]人民日報.鴻茅藥酒,神葯還是神廣告?

[2]俠客島(人民日報海外版).犯鴻茅藥酒者 怎能雖遠必誅?!

[3]新京報.被跨省抓捕的醫生:我本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

[4]虎嗅.鴻茅藥酒與廣告狂人們

[5]騰訊財經.鴻茅藥酒從國家品牌計劃官網消失

[6]鳳凰.中國醫師協會就鴻茅藥酒事件發聲明

[7]包郵區.神葯推手

[8]大白新聞.鴻茅跨省抓捕非個案,河北警方抓捕央視名嘴事件至今未結案

[9]易方興.鴻茅藥酒醫生被抓97天走出看守所說「自由真好」

[10]吳玲.鮑洪升鴻茅藥酒的成功發跡,是一部蒙派保健品營銷的變遷史

[11]雷斯林.鴻茅藥酒當事人:民不與富斗,富不與官爭

[12]搜狐健康.「鴻茅藥酒」的前世今生

[13]亞洲創業投資聯盟.「鴻茅藥酒」背後的利益集團依舊猖狂,我們不能繼續沉默下去!

[14]金牙大狀.鴻茅藥酒,憑何防民之口?譚秦東並不構成犯罪!

[15]虎嗅.鴻茅藥酒與廣告狂人們

[16]Yang Liu.如何評價「中國醫師協會就鴻茅藥酒事件聲明:防止民事糾紛刑事化」?

[17]周筱贇.鴻茅藥酒案必須追責,籲請監察委調查本案涉行賄受賄及濫用職權

推薦閱讀:

質問鴻茅藥酒:是否涉嫌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和虛假廣告罪?
因質疑鴻茅藥酒「有毒」被捕,但損害商譽罪沒那麼容易成立
「我」有來自天堂的毒藥,你有鴻茅酒嗎?
鴻茅想給「中醫黑」扣鍋?「中醫粉」同意了嗎?!
只手通天的鴻茅藥酒:治病是不可能治病的,只能靠廣告營銷和消滅負面言論發財這樣子。

TAG:鴻茅藥酒 | 跨省執法 | 中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