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治國大道(四) 共15篇

中華治國大道(四) 共15篇

李道真

十三、法家治國

法家治國主張霸道,但霸道並不等於法家。春秋五霸還是要憑藉仁義,以信服天下而達到稱霸的。

法家主要通過嚴刑酷法、利益誘惑,以及玩弄權勢、權術來奴役百姓。主要代表人物有慎到、申不害、商鞅、韓非。其中韓非為法家集大成者,可以說是法家的真正代表,他總結了慎到、申不害、商鞅等前人的觀點,並歪曲、盜用了老子的道家思想,最終建立了法家。

前面談到了,儒家思想是道家入世的部分,將其分離了出來,而法家思想也是來源於道家的。不同的是,孔子講「述而不作」,儒家只是將道家入世的那部分總結、獨立出來,並沒有標新立異,獨創思想,其與道家是一體相連的。而法家則是盜用了道家思想,通過將其歪曲、邪用,而另搞出一套東西。所以法家思想屬於邪道、魔道。

古人講: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法家的基點是惡與魔性,它開創了中華歷史學說中的邪惡之源。在它的眼中世界只有邪惡、不存在美好,人性中沒有善,只有魔鬼般的醜惡,應該將百姓當作牲口一樣奴役,建立一個只有戰爭與奴役的社會,建立嚴刑酷法來代替天道,以君王代替天,這是法家的思想基礎。

我們現在來分析一下法家的思想模型:

任何一種完善的治國方式,必然會形成一套自我循環運作的機制,因而建立一套完備的治國模型。道家治國,是使天下都回歸於道中,在道這套自動完美的機製作用下,自然率性而為,達到無為而治。儒家治國是通過禮義的機制,規範天下百姓的行為舉止,使達到人類的道德要求,並通過中庸(外儒內道)的制約,使人類的道德始終以大道為核心,立於不敗。

所以儒、道兩家治國,都是以天道為標準來施治。

而法家是反人性、反天道的。它否定道德,人為的制定出一套嚴刑酷法,並以其為標準來代替天道。天道是創造天地萬物,並維繫天地萬物存在的最和諧完美機制,是客觀中無形存在的不變真理,順之者昌吉,逆之者必自滅,無物可逃。所以天道不言,人人敬畏,冥冥中得到普遍的尊崇。

法家以人法代替天道,人法不是客觀真理,只是當權者個人的意志,所以不會有生命自覺去尊崇它,人法便得不到推行。為了保證人法得以普遍推行以取代天道,法家首先便要建立「勢」,以「勢」為背景,憑藉「勢」的強力,使人法得以推行與執行。

天道被廢棄,人法得以強力執行與普遍推行後,立法者便可取代上天,成為天下百姓的「天」,成為自然萬物的主宰,他的個人意志便是「天意」。這樣就阻斷了人類與天地神靈的聯繫,斬斷了人類道德之源。

為了保證人法能取代天道,人法必須牢牢控制住每個人。人性有兩大缺陷:一是慾望,一是恐懼。慾望即所好,恐懼即所惡。完全控制住了人類的好、惡這兩大人性把柄,就能像操控傀儡一樣操控人類。法家通過獎賞,即通過權勢、地位、利益等的誘惑來勾引人的慾望;通過刑罰,即酷刑、殺戮、銖連等來控制人的恐懼,以這兩大把柄將天下百姓如同傀儡一般操控。

但人性的這兩大缺陷有一個剋星,那就是道德,唯有道德才能剋制這兩大人性缺陷。所以法家在施行人法之前,必然要先廢棄人類的道德,這樣才能牢牢控制住每個人。它便通過否定仁義,顛倒善惡是非標準,誣陷聖賢等手段達到破壞道德的目的。當人類道德被拋棄後,人性之缺陷便暴露無遺,便在法家的操控下不斷放大,最後導致的最直接後果就是使人性淪喪至泯滅,成為衣冠禽獸與魔鬼。

另外法家還必須保證人法具有絕對的執行力,決絕無情,賞罰必信,具有不可置疑的威勢,這樣才能使人們對人法的直接畏懼與順從超過天道。

而人法制定出來後,只是一紙空文,所以必須要藉助強大的「勢」使其得以強力執行與普遍推行後,人法才具備威力,才能讓人畏懼與順從。勢足夠強大,人法便足夠強大,它們是合二為一的,相互加強。法家便通過各種手段,使天下一切權勢最終都集中在君王一個人的手中,讓他掌管天下一切生命的生死存亡、生殺予奪,以君王來代替「天」。這樣君王與人法相合一,人法借君王之勢得以強力執行,推行於天下,君王也藉助人法對天下百姓的控制,聚集更強大的勢。最後人法即君王,君王即人法。

道家所遵從的天道,是造就天地萬物,並維繫天地萬物客觀存在的最完美機制與唯一準則,所以道在先秦時也被稱為「太一」。法家為了使人法代替天道,所以也必須使人法成為天下百姓的唯一準則,所以天下絕不允許有兩個掌管人法的人出現,天下一切權勢必須絕對集中在一個人手中,這是基礎。

完全以人法代替天道後,會摧毀人類道德的平衡點,打破人類是非善惡的衡量標準,並以人法作為新的道德平衡點與是非標準,來建立一種新的以人代天的變異社會。這樣導致的最直接結果就是徹底摧毀了人類的道德,帶來陰陽反背的天象。

法家是對道家思想的完全盜用,但它徹底歪曲、顛倒了道家思想。道家治國的核心機制是天道;法家治國的核心機制是人法。道家治國的最終目的,是讓天下都回歸於大道,在這套自動而完美機制的作用下,自動運行,率性而為,達到無為而治;法家治國的最終目的,是讓人法最終代替天道,成為天下唯一的法則,並在勢的作用下,使天下完全屈從人法,在人法的控制下,自我機械的運作,也達到所謂的「無為而治」。

道家無為而治,是擺脫一切外在手段的干擾,使天下在道中自動達到最和諧完美的狀態,自然萬物共生共存,天地蒼生盡得幸福美滿。法家所謂無為而治,是完全依靠人為手段,以人法代替天道,通過摧毀人類的道德,左右人類的慾望,達到控制天下的目的,從而建立極度集權的君主專制,將天下百姓都淪為君主的奴役工具或戰爭機器。

道家治國是往回走,通過不斷消減百姓的私心慾望,清除後天的污染,使天下回歸於先天純真無邪的狀態,不使用任何人為強制手段,完全順從生命先天的本性,藉助天道的力量自然而達到。法家治國方向上完全與道家背道而馳,它完全依賴強權、暴力、權術與利益誘惑等手段,通過擴大、放縱人類的魔性與慾望,以完全掌控人類的慾望來達到左右天下的目的。

由於法家的基點是極端與邪惡的,所以完全沒有智慧,即使它的思想抄襲於道家,但是連道家的皮毛都沒得到,完全將道家歪曲、顛倒,背道而馳。就像前面打的比方一樣:如果道家是純真無邪的小孩,他可以光著屁股到處跑;而法家抄襲道家的結果,是讓獸慾滿身的成年人,光著屁股滿街邪淫,將人間淪為禽獸之邦。

當今中國的治國手段,很多都來源於法家,它繼承了法家最邪惡與敗壞的那部分,並在歷史中實踐成熟,應用於當今。只是法家是君主一個人獨掌天下一切權勢,而現在是一檔獨掌天下一切權勢。法家以人法取代天道、代替人類的道德標準;現在直接以無神論滅絕人類對天地神靈的信仰,以「某某理論」代替天道,以D性代替人性,作為人類的道德標準。法家的基點是惡與魔性;某檔的基點是仇恨與鬥爭。它們都通過玩弄權術、手段,通過製造恐懼,通過慾望控制,達到奴役天下百姓,控制每個人的目的。

法家如同毒品,因為它直接針對與操控了人類的慾望和恐懼,所以能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這些特點,使法家能起到毒品與興奮劑的作用,服用後能立即使人的精神被激發得極度亢奮,產生超常的爆發力,但其後對人體與精神的傷害是不可估量的。法家能在短期內迅速增強國力,但最終必將毀滅這一切。

所以歷史上,除秦朝較看重法家外,其後任何時期都從未重用過法家,都是在外儒內道的模式下治國,以天道為核心,這也是中華神傳文化的主脈,是中國存在的根本。而秦朝對法家的施用,也不是完全施用,而只是部分取用,並與其它的治國方式兼用。秦始皇本人就是修道之人,是遵天道的,只是非常時期而借用了法家。

十四、法家之術

上文說了,法家的目標是以人法代替天道,來建立以人代天的魔性社會。而以人法代替天道必須依據強大的「勢」,保障人法的強力執行,同時使人法成為天下唯一的準則,所以必須使天下一切權勢都集中在君王一個人手中,使人法與君王合一。

韓非說:將一尺長的樹木立在高山上,就可以俯視千仞深的山谷,這並不是因為樹木本身高,而是因為它的位置高。桀做了天子,能夠控制天下,並不是因為他賢能,而是因為他的權勢大。千鈞重的東西有了船就可以浮起來,而幾錢輕的東西沒有船就會沉下去,這並不是因為千鈞的重量輕而幾錢的重量重,而是因為千鈞的東西有了托力而幾錢的東西沒有托力的緣故。所以短的東西能夠俯視高處的東西,是靠了它的地位;小人能夠制服賢能的人,靠的是他的權勢。[57]

飛龍乘雲,騰蛇駕霧,憑藉的是雲霧之勢,若雲霧消散,那飛龍與騰蛇就與蚯蚓沒什麼兩樣。當堯還是平民百姓時,連三個人都管理不了;而夏桀做天子後,卻可以搞亂天下。所以我從中明白,(治理國家)應該依賴於權勢,而不要依靠什麼賢德與智慧。[58]

父母對待子女,希望子女平安順利,遠離犯罪。而君主對於民眾,危難時要他們拚死作戰,安定時又要他們儘力耕作。父母懷著深厚的愛,希望子女平安順利,但子女卻不聽父母的話;君主對百姓沒有仁愛之心,要求民眾為自己拚死出力,卻能夠行得通。明君懂得這些道理,所以拋棄仁愛之心 ,而只增強威嚴之勢。[59]

百姓都是屈服於威勢,而很少能被仁義感化的。[60]

法家是完全反道德人性的,必須依賴強權暴力,依靠強大的勢才能得以上位,這是法家的基礎和保障。法家要達到人法與君王合一,成為天下唯一準則,以代替天道,所以天下權勢必須集中於君王一身,絕不允許有第二個掌權人的存在,以保障人法絕對、唯一的地位。

韓非說:道與他所生的天地萬物不相同,秤與它所稱的重量不相同,君主與他的臣下不相同。道是獨一無二的,所以稱為「一」,君主應該效法天道的獨一無二。[61]

要時刻繃緊你的弓弦,防止一個窩裡出現兩隻公雞,否則將斗得不可開交。豺狼在羊圈裡,羊就不會增多。有兩個人當家,事情就不會成功。[62]

君王獨斷專行,才能稱得上是王。[63]

那麼它又是通過什麼手段達到集天下一切權勢於君王一身的呢?首先是通過玩弄權術控制臣下,讓臣下絕對服從。

韓非說:做君主的,要像經常劈削樹木一樣整治臣下,不要使樹木枝葉茂盛。樹木枝葉茂盛,將會充塞官府,私門將會富實,公門將會空虛,君主將受蒙蔽。經常劈削樹木,不要使樹枝向外伸展,樹枝向外伸展,將會威逼君位。經常劈削樹木,不要使枝粗干細,枝粗干細,將會經不住春風,經不住春風,樹枝將會損害樹心。[64]

韓非說:君主不要顯露他的願望與意圖,君主顯露了他的願望與意圖後,臣下就會根據君主的意圖進行自我掩飾與偽裝,就看不清他們的真實面目。君主只有不展示自己的好惡,臣下才能展現自己真實的一面。所以,君主有智慧也不要用來思考,使萬物尋找自己真實的位置;有能力也不要作為,以觀察臣下的辦事能力;有勇力也不要表現出來,讓臣下充分發揮他們的勇武。因此,君主不使用智慧而能明察,不發揮能力卻有功績,不表現勇力卻擁有強大的武力……所以說,君主什麼事都不表現好像沒處在君位上,君主神秘莫測臣下根本捉摸不透。君主在上面無所表現,群臣在下面膽顫心驚。[65]

天道隱而不現,如果君主神秘莫測,讓臣下無法捉摸,那就像天道一樣高高在上。君主什麼也不要表現出來,這樣才能在暗中觀察臣下的過失。看見了裝作沒看見,聽到了裝作沒聽到,知道了好像不知道一樣。君主知道臣下的言論主張後,不要去更改他,用他們自己的行動去考察驗證。每個官職只能有一人,不要讓他們相互通氣,那麼一切事情就會暴露無遺。君主掩蓋自己的行跡,隱藏自己的意願,臣下就無法探測;不顯智慧,不露才能,臣下就無法揣度。[66]

君主在聽取臣下的言論主張時,應該像喝醉了酒一樣模模糊糊。群臣動嘴動舌,我卻不先開口;群臣越發動嘴動舌,我就越發裝得糊裡糊塗,讓他們自己去爭論、去分條縷析,我從中得以看清、了解他們……君主表示了自己的好惡,則會惹事生怨。所以要隱藏好惡,什麼都不表現出來。君主不和臣民共事,臣民才會尊敬君主;君主不和臣民議事,讓他們自己去干。君主關閉起門戶來,坐在室內觀察外面,一切近在咫尺,全在眼前。該賞的賞,該罰的罰,根據他們的所作所為,使他們受到相應的處置。如果君主不能夠表現得神秘莫測,臣下就會找到利用的借口。[67]

韓非讓君主故意表現得神秘莫測,目的是將君主推上神壇,以代替「天」,然後通過與人法的合一,使人法最終代替天道。

韓非說:英明的君主用來控制他臣下的手段,不外乎兩種。這兩種手段就是「刑」與「德」。什麼是刑、德呢?殺戮懲罰的權力叫做「刑」,獎賞的權力叫做「德」。做臣下的都害怕殺罰而貪圖獎賞,所以君主掌握了這兩種手段,臣下就能被控制住了。但是奸臣卻會利用君主手中的權力殺罰他們所憎惡的人,利用君主手中的權力獎賞他們所喜歡的人。這樣施行刑、德的大權就落到了臣下手中,那麼全國的民眾就都害怕他的臣子而看輕他們的君主,會歸附他的臣子而背離他們的君主。這是君主失去刑德大權帶來的災禍。[68]

如今君主處於制人之勢,坐擁整個國家,把持著重賞與嚴罰這兩大權柄,只要依靠這些法律手段,即使田常、子罕—類的亂臣也不敢不老實,何必尋找那些誠實不欺的人呢?[69]

前面說了,慾望與恐懼是人性的兩大缺陷,韓非讓君主通過「刑罰」、「獎賞」這兩大手段操控人性的兩大把柄來完全控制臣民,將天下百姓都變成任其操縱的傀儡。

但是道德是人性缺陷的剋星,只要人類心中還堅守著道德,就會克制這兩大缺陷,始終堅守以天道為核心,而不以人法為標準,不受法家傀儡般的操控。所以法家必須先摧毀人類的道德。

韓非說:像豫讓、伯夷、叔齊這樣有道德的賢人,不畏重刑、不圖利益,這樣刑罰就沒辦法制約他,獎賞也沒辦法引誘他,這樣的人就是無用的人。是我所鄙視厭棄的人,但卻是當代君主所稱讚訪求的人。[70]

像許由、續牙、晉伯陽、秦顛頡、衛僑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識、卞隨、務光、伯夷、叔齊,這十二個人,都是見利不動心,臨危不懼的。有的給他天下都不接受,更不願為五斗米折腰。見利不動心的人,即使君主厚賞,也不能打動他;臨危不懼的人,即使君主用重刑,也不能屈服他。這些都是國家無法管制的人……像這樣的人,古代的聖王都不能讓他們臣服,當今之世,要他們又有何用?[71]

關龍逢、比干、季梁、泄治、申胥、伍子胥這六個人,都憑激烈爭辯或強行勸諫來壓服君主……豁出命來強諫,即使家破人亡,腰斬兩段,手腳異處,也不畏懼。像這樣的臣子,古代的聖王都不能容忍,當今之世,又怎麼能用他們呢?[72]

韓非又說:設立名號,本是用來表示尊貴的,而現在有人輕視名位與權勢,世人卻稱讚他們高尚。設立爵位等級,本是用來區分貴賤的,但是對君主傲慢而不願求取官爵的,世俗卻稱讚他們賢明。威攝與利誘本來是用來推行政令的,而對於那些輕視利益、不畏權勢的人,世俗卻稱讚他們莊重。法令是用來治理國家的,但對於那些不遵從法令而為私門效勞的人,世俗卻稱讚他們忠誠。官爵是用來勉勵民眾的,但對於那些追求聲譽而不肯做官的人,世俗卻稱讚他們有氣節……民眾對名聲的追求已超過了對現實利益的追求,這樣,那些士人,即使淪落到飢餓貧困的境地,也要隱居在深山以便在天下掙得好名聲。這些都是因為君主失去了治國的原則,而造成了天下不能治理的原因。[73]

不接受君主的徵召,被稱為正直。不接受君主的賞賜,被稱為清廉。有令不聽從的,被稱為勇敢。清心寡欲、寬容仁愛、行善施德的,被稱為仁義。私立學派的,被稱為師徒道統。閑靜安居的,被稱為有思想……臣民沾染這些風氣到了這樣地步了,在內就會擾亂民眾,在外就會不利於國家。[74]

韓非說:天下的人都認為堯、舜的做法是正確的而去效法它,因此就有了殺死君主,忤逆父親的事情出現。堯、舜、湯、武,違反了君臣間的準則,擾亂了後世的教化。堯自以為聖明,但他卻讓自己的臣民舜作皇帝;舜自以為賢德,但他卻接替了自己君主的位置。商湯、周武王自認為仁義,但卻殺了自己的君主。這就是那些自以為英明的君主常常交出自己的權力,而那些自以為賢能的臣子常常奪取權力的原因。所以直到現在,做兒子的有奪取父親家業的,做臣子的有奪取君主政權的。父親把家業傳給兒子,君主把政權讓給臣民,這決不是用來確定名位教化天下的辦法。 [75]

韓非將堯、舜大公無私禪讓天下說成是亂了君臣之道;將商湯推翻殘暴的夏桀、周武推翻無道的商紂,說成是逆亂叛上、亂臣賊子。將父親把家產傳給兒子,君王將帝位禪讓給臣民說成是亂了天下教化。他認為君主無論如何荒淫無道,即使殺光了天下百姓,臣民也絕不能反叛,必須逆來順受,任其宰割。這就是將君主作為絕對的標準,用人來代替「天」,從而摧毀百姓對天地神靈的信仰,讓人法取代天道,以達到毀滅人類社會的目的。

韓非說:舜不仁不義不忠不孝,流放了自己的父親,殺死了自己的弟弟,以自己的君主為臣,將自己母親當作妾一樣對待,以君主的女兒為妻。 [76]

這裡除了堯將自己兩個女兒嫁給舜是真的以外,其餘都是韓非的顛倒黑白、造謠誣陷。某檔的厚黑學可能是從這裡起源的吧。

從以上可以看出,韓非通過孤立片面的強調其極端的認識,來達到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目的,以破壞人類的道德觀,摧毀原本以天道為核心的道德平衡點,從而將人法建立為新的平衡點,成為新的是非善惡標準,以代替天道。

韓非說:醫生善於吮吸病人的傷口,口含病人的污血,不是因為有骨肉之親,而是利益所驅使。車匠造好了車子,就希望別人富貴;棺材匠做好了棺材,就希望別人早死。並不是車匠仁慈而棺材匠狠毒,而是別人不富貴,車子就賣不掉;別人不死,棺材就沒人買。[77]

韓非剔除一切道德因素,一切在他眼中都只剩下利慾。醫生給病人吮吸傷口,口含污血,如果沒有道德、醫德的作用,誰能這麼做?看看現在中國的醫院就能知道。

法家將人法與君王合一,將君王推上神位,具有掌管一切的絕對權勢,以代替天道。要知道君王是人,不是神;人法是人制定的,絕不是客觀真理。君王可以為自己的私慾任意改變人法,他可以任意把百姓變成牲口,把人間變成地獄。

道德被拋棄後,法家便通過完全控制人類的慾望與恐懼來死死控制住每個人,使人法完全代替道德。

韓非說:假使人們不吃不穿而不餓不冷,又不怕死,就沒有待奉君主的願望了。思想慾望不受君主控制,君主就無法指使他們了。[78]

取得富貴是臣下最大的利慾,臣下懷著取得富貴的目的來辦事,就會冒著危險、捨棄性命,竭盡全力,死而無怨。這叫做君主不講仁愛,臣下不講忠心,就可以稱霸天下了。[79]

而在法家控制人類的兩大手段中,製造恐懼是它最重要的手段:

韓非說:施行仁義、愛護百姓都不可取,只有嚴刑酷法才能用來治國。[80]

嚴刑酷法是百姓所討厭的,但是可以治理好國家;哀憫百姓,採用寬鬆的刑法,是百姓所喜歡的,但是會使國家大亂。[81]

公孫鞅的法律是對輕罪給以重罰。重罪不容易犯,而小過失是人們容易去掉的。讓人們去掉那容易犯的小過失,而不觸犯難犯的重罪,這是治好國家的原則。小過失不發生,大罪惡不出現,這樣天下就平安無事了。[82]

對百姓施行刑罰,並不是討厭百姓,而是愛他們。刑罰重,百姓就安寧;獎賞多,奸民就多。所以,重刑罰是治理百姓的頭等大事;獎賞多,是禍亂的根本。[83]

人法,是君王的根本;刑罰,是愛的源泉。[84]

施用酷刑,減少獎賞,是君主對臣民的愛,臣民就會拚死立功求賞。獎賞多,而刑罰輕,是君主不愛臣民,臣民就不會拚死立功求賞。[85]

韓非說,愛百姓有多深,就要對百姓施用多重的刑。對百姓越殘暴,表示越愛護百姓。這種思維彷彿一條惡狼對著一群綿羊在說:我之所以咬你們、吃你們,是因為太愛護你們

在人法具備完全操控人的能力後,法家還要繼續將人法推進,使天下百姓每時每刻都在人法的控制中,無處不在,無時不在。

韓非說:奸人在一定能被察覺的情況下,才會戒懼;在一定要受懲罰的情況下,才不敢再犯。在不能被察覺的情況下,他就會放肆;在不會受懲罰的情況下,他就要橫行。把廉價的東西放在冷僻之處,即使是曾參、史鰌這樣道德高尚的人也有偷竊的嫌疑;把百金放置在鬧市中,即使出名的盜賊也不敢取走。不被察覺,曾參、史紹就可能在暗處幹壞事;一定察覺,大盜就不敢在鬧市上取走放置的百金。所以明君治理國家,多設耳目,重罰罪犯,使民眾由於法令而受到約束,而不靠廉潔的品德停止作惡。[86]

曾參與史鰌是古時候有名的道德之士,常被視作道德的典範。韓非通過誣陷造謠,說人法沒有監視到的地方,曾參、史鰌都會成為小偷,從而徹底否定道德,並偷梁換柱,以人法代替道德,以達到讓人法無時無刻不監視百姓的目的。君主不是神,人法不是天道,那如何才能達到讓人法無時無刻不監視百姓的目的呢?

韓非說:對於犯罪隱匿不報的就重罰,對犯罪舉報告密的就重賞,這樣耳目就能遍布天下了。[87]

治理得最好的國家,善於把禁止奸亂作為急務。杜絕那些不易覺察的奸亂行為要用什麼方法呢?關鍵在於一定要讓百姓彼此互相監視。那麼又怎樣使民眾互相監視呢?大致說來,也就是施行連坐了,就是一家犯罪,周邊的五家或十家人全部抄斬。這樣所有人都唯恐牽連到自己,就不得不相互監視。這樣民眾都會對自己小心謹慎而對別人進行監督,從而相互揭發告密。揭發別人的人能得到獎賞,免受刑罰,有奸不報的人就會連坐被誅殺。如此一來,奸人就都被揭發出來了,連細小的奸亂行為都不會發生,靠的就是暗中告密和實行連坐所起的作用。[88]

某檔大搞階級鬥爭,強調階級立場,為了堅持D性,令子女舉報父母,甚至親手打死父母;學生舉報、批鬥老師;夫妻戀人之間互相揭發告密;甚至一家人分成好幾派,日日監視告密,使人性泯滅,道德喪盡,這也是從法家這兒學去的。法家是以人法代替天道,它是以D性取代人性。

達到了讓人法深入每個百姓的生活,無時無刻不監視百姓的目的後,就可以任意愚弄、奴役百姓,但在愚弄百姓之前,必須給百姓洗腦,使他們成為沒有思想、沒有智力的機器。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毀掉一切能喚醒百姓思想,使百姓獨立思考,人性復甦的一切思想學說。

韓非說:像孔子、墨子那樣知識淵博、機智善辯的人,但他們不從事耕作,國家能得到什麼好處呢?像曾參、史鮑那樣孝順而清心寡欲的人,但他們不參加打仗,國家能得到什麼利益呢?[89]

如今只要擅長文章學術,能說會道,則不需要勞苦耕作就可以獲得財富,不需要冒險打仗便可以得到官爵,那麼人們誰不樂意這樣干呢?結果就出現了一百個人從事於智力活動,卻只有一個人從事於體力耕戰。從事於智力活動的人多了,則法治就要失敗;致力於體力耕戰的人少了,國家就會變得貧窮。這就是社會混亂的原因。[90]

因此,在明君的國家裡,廢除一切學術文化的文獻典籍,只留下法律作為教材;禁絕古聖先王的言論,只以當今執法的官吏為老師。[91]

臣民常稱讚古聖先王的道德而心生嚮往,就是對當今君主的誹謗。[92]

商鞅說:禮樂、詩書、善良孝悌、誠信貞廉、仁義、和平是國家的六大禍害,像寄生蟲一樣,稱為「六虱」。[93]

在法家的模式下,國家只能有兩種人:一種是專門耕田的苦力,另一種是專門打仗的機器。除此之外的一切人都是社會的蛀蟲。法家要廢除人類的一切思想學說與學術文化,燒掉一切文獻典籍,只留下法律的書作為課本。這樣人類的精神就變得極度貧乏,徹底失去了思想,失去思考判斷能力,這樣就能更好的愚弄與奴役了。

某檔,大殺文人學者、焚書、破四舊、毀壞中華文化,只留下罵列等書籍與樣板戲給人作教材,使中國人的精神生活極度睏乏,思想極度無知,從而達到任意愚化與奴役國人的目的,用的就是法家的這一手段。將人變得如同牲口與機器一樣,沒有思想,沒有道德,沒有人性,沒有信仰,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回想文革,至今都會讓很多人不寒而慄。法家在兩千多年前就建立了,歷史上都是受到批判的,即使秦始皇在非常的時刻都不曾全面施用它,首先將它全面實施的是某檔。

百姓完全被洗腦後,接著就是像對待牲口一樣,任意奴役了。對如何奴役百姓最在行的是商鞅,商鞅對百姓的奴役是把天下百姓都變成只會耕田的奴隸與戰爭的機器。

商鞅說:禮樂、詩書、善良孝悌、誠信貞廉、仁義、和平是國家的六大禍害,像寄生蟲一樣,稱為「六虱」。

人民貧窮就會努力致富,致富後就會放縱,放縱就會產生六虱的禍害。因而人民富裕了就不容易奴役他們,那就設法讓百姓將糧食交出,使他們每人都出力,那樣農民就不會懶惰。農民不偷懶,六虱就不會產生。[94]

農民有了剩餘的糧食,於是成年安逸享樂。商人獲致了大的利潤,販賣華麗、玩好的物品,於是對於日用必需物品發生了不良的影響。[95]

百姓想要得到的東西非常多,但獲取的渠道只能有一條,使百姓不通過這條渠道就得不到所要得到的一切。這樣,就能把百姓控制集中在手中,將百姓的力量控制集中在手中,國家就變強。[96]

百姓貧窮,國家會變弱;百姓富裕了,就會放縱享樂,放縱享樂就會產生六虱,國家照樣會變弱。所以對於窮人,要用刑罰逼迫他努力勞作,使變富。對於富有了的人,要設法讓他們的錢變成國家的,這樣他們就會變窮。治國的秘方,就是讓窮人先變富,然後再讓他們變窮。[97]

先迫使窮人變富,窮人變富後,國家必須想辦法「合理」拿走他們的財富,讓他們再度陷入貧窮。如此,才會重新激發百姓的求富動力,他們為生存疲於奔命,根本沒有精力去思考、享受,國家也不再有「虱」了。這種讓國家富有而讓老百姓保持貧窮的治國方法,某檔盡得其精華,它總能通過各種「合理」的手段,將百姓的錢放進它的口袋中,任貪官揮霍。使老百姓一身做牛做馬,到頭來一場空。

商鞅說:國家貧窮而發動戰爭,就可以把禍害轉給敵人,國家就沒有六虱的禍害,必然強盛。國家富強而不打仗,就會使老百姓偷生,國家就會產生六虱禍害,必然會衰弱。[98]

這一點,某檔也現學現用。比如所謂的對越自衛還擊戰,就是利用戰爭轉移國內矛盾。

商鞅說:百姓勇猛,就順著他們的慾望重賞他;百姓怯弱,就順著他們的恐懼用重刑誅殺來威脅他。這樣,怯弱的人因為害怕酷刑而變勇敢,勇猛的人因為重賞而亡命。怯弱的人變勇敢了,勇敢的人去亡命,國家就無敵稱王了。[99]

如果百姓願意饑寒而死亡,都不願為了利祿而爭戰,那是亡國的風氣。[100]

民眾看見打仗,就像飢餓的狼看見了肉一樣,那麼國家就強大。一般來說,戰爭是民眾討厭的東西,能讓民眾喜歡去打仗的君主就稱王天下。強大國家的民眾,父親送他的兒子去當兵,哥哥送他的弟弟去當兵,妻子送她的丈夫去當兵,他們都說:『不能得到敵人的首級不要回來!』又說:『不遵守法律,違抗了命令,你死,我也得死,鄉里會治我們的罪,軍隊中又沒有地方逃,就是跑回家,我們要搬遷也沒有地方可去。』軍隊的管理辦法是將五個人編成一伍,實行連坐。用標記來區分他們,用軍令來束縛他們。逃走了也沒有地方居住,失敗了沒有辦法生存。所以三軍的將士沒有一個不聽從軍令的,就是戰死也不掉轉身後退。[101]

商鞅還說:政策如果是百姓所厭惡的,則百姓就弱;政策如果是百姓所喜歡的,百姓就強。百姓弱國家就強,百姓強國家就弱。[102]

法家善於將百姓推到國家的對立面,將他們變成奴役的工具與無人性的戰爭機器。

商鞅說:人民必須屈辱,這樣才知道大人的尊貴;必須卑賤弱勢,這樣才懂得當官的厲害;必須貧窮,才會為賞賜而賣命。人民有了地位,就會輕視官爵;富裕了就會看不起賞賜。[103]

用善民治理百姓,百姓就會親近愛護他的親人;用奸人來治理,百姓就會親近國家的制度。使民眾團結起來就會互相掩蓋庇護,這就是所謂的善;使民眾疏遠分離,互相監視,這就是所謂的奸。表彰善民,民眾的罪過就會被掩蓋起來;用奸人,則有罪的就會被誅殺。犯罪被隱匿,則百姓勝過法律;犯罪被誅殺,法律就勝過百姓。百姓勝過法律,國家就大亂;法律勝過百姓,國家就強盛。所以說用良民治國,國家必然混亂而削弱;用奸民治國,國家必然大治而強盛。[104]

某檔繼承了這個模式。有人將它比作人性的絞肉機,一般來說,只有道德最敗壞的人才能在其體制內生存,凡存有道德良知的,都會在一輪輪的政治運動、權力鬥爭中被活活絞死而淘汰出局,最後剩下的基本都是具足「D性」,喪失「人性」的人格分裂的D徒。

韓非說:秦國遇到嚴重饑荒,宰相范雎請求說:「皇家苑囿的草木植物,蔬菜、棟樹果、棗子、栗子,足以養活百姓,請您用來救濟百姓吧。」秦昭王(法家)說:「我們秦國的法令,是讓百姓有功受賞,有罪受罰。現在如果開放苑囿的蔬菜瓜果,就是讓百姓不論有功無功都受到賞賜,這是使國家混亂的做法。救濟百姓而使國家混亂,不如扔掉瓜果蔬菜而使國家太平。」秦昭王的另一種說法是:「如果開放皇家苑囿的瓜果蔬菜,倒也足以養活百姓,但卻會引起有功的人和無功的人相互爭奪。與其讓他們活著而使國家混亂,倒不如讓他們死掉而使國家安定!」[105]

看到這裡不禁令人想起某檔的所謂「三年自然災害」。那三年其實風調雨順,根本沒有什麼自然災害,完全是某檔人禍造成的。在全國範圍出現嚴重的饑荒的情況下,1958至1959年,某檔仍然大量向蘇聯和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出口支援糧食。例如1959年,全年出口糧食數量達到歷史上的最高,為415.75萬噸。搶了百姓的糧食送給外國人,就是不給餓死的百姓,致使這三年餓死了幾千萬中國人,到處出現人吃人的現象!

最後用老子《道德經》中的一句話作為結尾: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當人民不畏懼統治者時,那麼大的禍亂就要到來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謀生的道路。只有不壓迫人民,人民才不厭惡統治者。[106]

十五、道德之源

依據中華歷史的漫長發展歷程,筆者將歷史上諸家的治國模型進行整合與提煉,得出中華治國的最終模型,即以道德為核心,禮樂為中層,刑法為表層的三層立體模型。

這個模型三層之間相互連接,形成層向運轉,其由內而外以溢出法則層層貫穿,形成了一股由內而外不斷溢出運行的勢。所以這個模型的運轉方向,必須時時朝向道德核心層面,這樣才能剋制溢出,否則當最表層的法律都不足以再制約百姓時,毀滅的日子就來臨了。

因為法律是最表層的層面,相對於其它層面來說,法律是死的條文,它不具備象,而人是活的,活的東西是必須有象的。如果人類順著溢出之勢,一味往表層發展,一味的完善法律、重視法律而忽視道德,用這死的東西來制約活人,就會將人類的象慢慢封死,使人類完全失去生存的空間。這樣就會造成不斷溢出,人類會不斷放縱、鑽法律的空子,法律便又只能不斷完善、增多,這樣就形成惡性循環,會使人類活動的空間越來越少、越來越小,發展到最後,會使人類沒有任何出路,被法律給活活封閉死。

如現在的法律越來越完善,法律條文已多得無法計算,並且每年都在增加著,多到世界上任何一個律師與法官都不可能記得全。它幾乎涵蓋了人類生活的任何一個方面,像一個牢籠一樣,將人類關在裡面,並且法律條文還在瘋狂增加著,人類活動空間越來越小,按這種勢頭髮展下去,最終人類會將自己困死,沒有任何出路,使人類任何一個活動都可能會觸犯到法律,時時生活在恐懼之中。比如現在很多人無意中犯了法,自己都不知道,甚至連律師犯了法自己都不知道,這是人類的自我毀滅之路。

因為法律只是純粹的治人手段,沒有象,沒有心法,所以法律絕不可以單獨孤立施用,法永遠不能獨成一家,否則必是邪法,必須依附於心法,必須給法律置入道德的內涵,注入象,使其變活。

比如道家講伐無道,以天道為準則,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無道必亡,這是道家的天法。人間的法律是效法天法而建立的,《周易》中的噬嗑卦所表示的就是天法所生成人法的過程。儒家講出禮入刑,使禮刑結合,將法律依附於儒家禮義的基礎之上。這樣法律依附於更深層的層面,就有了象,就是活的,具備無限的發展空間,而不是一些死條文,不至於將人類封死在死胡同中。

現代的法律都是順著溢出之勢,往表面上走,完全是以治人為目地的,以利益為核心,而不是為了護持道德,偏離了它存在的意義。按這種勢向走下去,法律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嚴,但犯罪率會越來越高,社會問題越來越多。事實也是如此,現代人類都在嘗著這個苦果,越到後面會越可怕。

老子說:禁忌越多,百姓越貧窮;手段越多,國家越昏亂;心機智巧越多,邪道越盛行;法律制度越繁多苛刻,盜賊仍層出不窮。從這些可以看出,施行無為而治才是治國的正道。

所以法律永遠只能用作道德的輔助手段,只能是臨時手段,最終必定要將天下導入道德層面。

在法律作為道德的臨時輔助手段時,就必須時刻圍繞著道德的核心層面運轉,以道德為心法,絕不能偏離,這是法律的正道。正如堤壩,必須緊緊圍繞著河道,防止洪水溢出,脫離了河道,堤壩就失去了意義與作用。

法律的制訂必須以大道為宗,以護持道德為根本,起到罰惡楊善的作用。不能以利益為核心,不能以所損害利益的大小作為衡量標準,而是以對社會道德所造成的影響作為衡量標準。法律不在於維護生命利益上的公正,而在於秉持人心道德的公正,所以法律必須能觸及到人類的道德層面,可以對一個人的基本道德品行進行宣判、制裁,而不是一些無法觸及人類道德的死條文。

這個中華治國的三層立體模型,自古以來都是由內而外層層溢出的,它形成了一種「勢」,就是由內而外運轉的「勢」,帶動著這個立體模型的層向運轉。當人類在這模型中,隨著這種溢出之勢的驅動而運轉,就會不斷往表層溢出。當最後最表層也無法制約人類的繼續溢出時,人類就走到了終點。

所以人類必須在這模型中,逆著這種溢出之勢往回走,朝向核心道德層面,形成逆向運轉。這樣人類社會就會不斷的升華、回歸,越來越幸福美好,具有無限光明的未來。

人類如何能逆著這種強大的溢出之勢?筆者找到的答案就是導入道德之源,引入道德源頭的強大力量,使人類由內而外的抵抗溢出之勢,逆流溯洄。

那麼什麼是道德之源?就是人類對天地神靈的正信,人類的道德就是從那裡發源的,由宇宙高層流入人間,由神靈導向人類。只有來自道德源頭的信仰力量,才能凈化人類,抵消溢出之勢,使人類回歸於神的懷抱,回歸於先天純真無邪的本性。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力量能夠挽救人類,這也是人類唯一的回歸之路。

人類歷史的發展其實是神早已安排好的,每個朝代都有它的氣數,其實最終定下的結果凡人誰也左右不了。古代帝王都要夜夜觀測天象,以秉承天意,順天而行,不敢逆天而為。誰順承了天意,神就會賜給誰榮耀與力量,同時也給自己選擇了最美好的未來。執意逆天而行者,必然被歷史的車輪所輾死,被天地神靈所唾棄,入無生之門!

部分參考文獻:

《春秋緯》

《風俗通義》

《管子·真法篇》

《春秋運斗樞》

《白虎通義》

《帝王世紀》

《列子?黃帝篇》

《淮南子》

《洛書》

《說文解字》

《高士傳》

《尚書大傳》

《神奇秘譜》

《宋書·符瑞志》

《太平經》

《春秋》

《孟子》

《呂氏春秋》《淮南子》

《新論·王霸第二》

《尚書·禹貢》

《漢書·元帝紀》

《道德經》

《禮記》

《太公六韜》

《左傳》

《大學》

《中庸》

《論語》

《後漢書》

《韓非》

《商君書》

《法華文句》《慧琳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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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禮號謚記》說:「夏禹、殷湯、周武王,是三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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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太平經》:帝者,為天地之間作智,使不陷於兇惡,故稱帝也。王者,人民萬物歸王之不傷,故稱王。 ↑
  14. 《春秋》說:齊桓、晉文、秦繆、宋襄、楚庄是五伯也。(《風俗通義》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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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漢書·元帝紀》: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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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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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孔德之容,惟道是從。 ↑
  24.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
  25.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慾;絕學無憂。 ↑
  26.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人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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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 ↑
  29.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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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太公六韜》曰:「禮者,天理之粉澤」。 ↑
  34. 《中庸》:「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 ↑
  35. 《呂氏春秋》: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 ↑
  36. 《淮南子》:夫聖人之舉事也,可以移風易俗,而受教順可施後世,非獨以適身之行也。今國之富者寡而貧者眾。贖而受金,則為不廉;不受金,則不復贖人。自今以來,魯人不復贖人於諸侯矣。 ↑
  37. 《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
  38. 《孟子·盡心上》: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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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後漢書》載:「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是以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 ↑
  41. 《禮記?祭統》:「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 ↑
  42. 《禮記?祭統》:禮有五經,莫重於祭。 ↑
  43. 《左傳?文公二年》:「孝,禮之始也。」 ↑
  44. 《中庸》: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 ↑
  45. 《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
  46. 《論語》 ↑
  47. 《中庸》: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
  48. 《中庸》: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見乎蓍龜,動乎四體。禍福將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誠如神。 ↑
  49. 夫有材而無勢,雖賢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於高山之上,下則臨千仞之谷,材非長也,位高也。桀為天子,能制天下,非賢也,勢重也。千鈞得船則浮,錙銖失船則沉,非千鈞輕錙銖重也,有勢之與無勢也。故短之臨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賢也以勢。 ↑
  50. 飛龍乘雲,騰蛇游霧。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螾蟻同矣,則失其所乘也。……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吾從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也。 ↑
  51. 父母之所以求於子也,動作則欲其安利也,行身則欲其遠罪也。君上之於民也,有難則用其死,安平則盡其力。親以厚愛關子於安利而不聽,君以無愛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知之,故不養恩愛之心而增威嚴之勢。 ↑
  52. 且民者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 ↑
  53. 道不同於萬物,德不同於陰陽,衡不同於輕重,繩不同於出入,和不同於燥濕,君不同於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道無雙,故曰一。是故明君貴獨道之容。 ↑
  54. 毋弛而弓,一棲兩雄,其斗狺狺,豺狼在牢,其羊不繁。一家二貴,事乃無功。 ↑
  55. 王者獨行謂之王 ↑
  56. 為人君者,數披其木,毋使木技扶疏;木枝扶疏,將塞公閭,私門將實,公庭將虛,主將壅圍。數披其木,無使木枝外拒;木枝外拒,將逼主處。數披其木,毋使枝大本小;枝大本小,將不勝春風;不勝春風,枝將害心。 ↑
  57. 君無見其所欲,君見其所欲,臣自將雕琢;君無見其意,君見其意,臣將自表異。故曰: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舊去智,臣乃自備。故有智而不以慮,使萬物知其處;有賢而不以行,觀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盡其武……故曰:寂乎其無位而處,漻乎莫得其所。明君無為於上,君臣竦懼乎下。 ↑
  58. 道在不可見,用在不可知君;虛靜無事,以暗見疵。見而不見,聞而不聞,知而不知。知其言以往,勿變勿更,以參合閱焉。官有一人,勿令通言,則萬物皆盡。函掩其跡,匿有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絕其能,下不能意。 ↑
  59. 聽言之道,溶若甚醉。脣乎齒乎,吾不為始乎;齒乎脣乎,愈惛々乎。彼自離之,吾因以知之動之溶之,無為而攻之。喜之,則多事;惡之,則生怨。故去喜去惡,虛心以為道舍。上不與共之,民乃寵之;上不與義之,使獨為之。上固閉內扃,從室視庭,咫尺已具,皆之其處。以賞者賞,以刑者刑,因其所為,各以自成。主上不神,下將有因。 ↑
  60. 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為人臣者畏誅罰而利慶賞,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矣。故世之奸臣則不然,所惡,則能得之其主而罪之;所愛,則能得之其主而賞之;今人主非使賞罰之威利出於已也,聽其臣而行其賞罰,則一國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其君,歸其臣而去其君矣。此人主失刑德之患也。 ↑
  61. 今人主處制人之勢,有一國之厚,重賞嚴誅,得操其柄,以修明術之所燭,雖有田常、子罕之臣,不敢欺也,奚待於不欺之士? ↑
  62. (豫讓和伯夷、叔齊)若此臣,不畏重誅,不利重賞,不可以罰禁也,不可以賞使也,此之謂無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 ↑
  63. 若夫許由、續牙、晉伯陽、秦顛頡、衛僑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識、卞隨、務光、伯夷、叔齊,此十二者,皆上見利不喜,下臨難不恐,或與之天下而不取,有萃辱之名,則不樂食谷之利。夫見利不喜,上雖厚賞,無以勸之;臨難不恐,上雖嚴刑,無以威之:此之謂不令之民也。此十二人者,或伏死於窟穴,或槁死於草木,或飢餓于山谷,或沉溺於水泉。有如此,先古聖王皆不能臣,當今之世,將安用之? ↑
  64. 若夫關龍逄、王子比干、隨季梁、陳泄冶、楚申胥、吳子胥,此六人者,皆疾爭強諫以勝其君。言聽事行,則如師徒之勢;一言而不聽,一事則不行,則陵其主以語,待之以其身,雖死家破,要領不屬,手足異處,不難為也。如此臣者,先古聖王皆不能忍也,當今之時,將安用之? ↑
  65. 夫立名號,所以為尊也;今有賤名輕實者,世謂「高」。設爵位,所以為賤貴基也;而簡上不求見者,謂之「賢」。威利,所以行令也;而無利輕威者,世謂之「重」。法令,所以為治也;而不從法令為私善者,世謂之「忠」。官爵,所以勸民也;而好名義不進仕者,世謂之「烈士」。刑罰,所以擅威也;而輕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謂之「勇夫」。民之急名也,甚其求利也;如此,則士之飢餓乏絕者,焉得無岩居苦身以爭名於天下哉?故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 ↑
  66. 難致,謂之「正」。難予,謂之「廉」。難禁,謂之「齊」。有令不聽從,謂之「勇」。無利於上,謂之「願」。少欲、寬惠、行德,謂之「仁」。重厚自尊,謂之「長者」。私學成群,謂之「師徒」。閑靜安居,謂之「有思」。損仁逐利,謂之「疾」。險躁佻反覆,謂之「智」。先為人而後自為,類名號,言泛愛天下,謂之「聖」。言大本,稱而不可用,行而乘於世者,謂之「大人」。賤爵祿,不撓上者,謂之「傑」。下漸行如此,入則亂民,出則不便也。 ↑
  67. 皆以堯舜之道為是而法之,是以有弒君,有曲於父。堯、舜、湯、武或反群臣之義,亂後世之教者也。今堯自以為明而不能以畜舜,舜自以為賢而不能以戴堯;湯、武自以為義而弒其君長,此明君且常與而賢臣且常取也。故至今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國者矣。父而讓子,君而讓臣,此非所以定位一教之道也。 ↑
  68. 瞽瞍為舜父而舜放之,象為舜弟而殺之。放父殺弟,不可謂仁;妻帝二女而取天下,不可謂義。仁義無有,不可謂明。舜出則臣其君,入則臣其父,妾其母,妻其主女也。 ↑
  69. 醫善吮人之傷,含人之血,非骨肉之親也,利所加也。故與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 ↑
  70. 使人不衣不食而不飢不寒,又不惡死,則無事上之意。意欲不宰於君,則不可使也。 ↑
  71. 富貴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挾大利以從事,故其行危至死,其力盡而不望。此謂君不仁,臣不忠,則可以霸王矣。 ↑
  72. 吾以是明仁義愛惠之不足用,而嚴刑重罰之可以治國也。 ↑
  73. 夫嚴刑重罰者,民之所惡也,而國之所以治也;哀憐百姓輕刑罰者,民之所喜,而國之所以危也。 ↑
  74. 公孫鞅之法也重輕罪。重罪者,人之所難犯也;而小過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無離其所難,此治之道。夫小過不生,大罪不至,是人無罪而亂不生也。 ↑
  75. 故其與之刑,非所以惡民,愛之本也。刑勝而民靜,賞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勝,治之首也;賞繁,亂之本也。 ↑
  76. 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愛之自也。 ↑
  77. 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賞;多賞輕刑,上不愛民,民不死賞。 ↑
  78. 夫奸必知則備,必誅則止;不知則肆,不誅則行。夫陳輕貨於幽隱,雖曾、史可疑也;懸百金於市,雖大盜不取也。不知,則曾、史可疑於幽隱;必知,則大盜不取懸金於市。故明主之治國也,眾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 ↑
  79. 匿罪之罰重,而告奸之賞厚也。此亦使天下必為己視聽之道也。 ↑
  80. 是故夫至治之國,善以止奸為務……然則去微奸之道奈何?其務令之相規其情者也。則使相窺奈何?曰:蓋里相坐而已。禁尚有連於己者,理不得相窺,唯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忘,窺者多也。如此,則慎己而窺彼,發奸之密。告過者免罪受賞,失奸者必誅連刑。如此,則奸類發矣。奸不容細,私告任坐使然也。 ↑
  81. 博習辯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則國何得焉?修孝寡慾如曾、史,曾、史不戰攻,則國何利焉? ↑
  82. 今修文學,習言談,則無耕之勞而有富之實,無戰之危而有貴之尊,則人孰不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眾,則法敗;用力者寡,則國貧:此世之所以亂也。 ↑
  83.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 ↑
  84. 為人臣常譽先王之德厚而願之,誹謗其君者也。 ↑
  85. 六虱:曰禮、樂;曰《詩》、《書》;曰修善,曰孝弟;曰誠信,曰貞廉;曰仁、義;曰非兵,曰羞戰。 ↑
  86. 民貧則力富,力富則淫,淫則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則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則農不偷。農不偷,六虱無萌。 ↑
  87. 農有餘食,則薄燕於歲;商有淫利有美好,傷器 ↑
  88. 民之所欲萬,而利之所出一。民非一,則無以致欲,故作一。作一,則力摶;力摶,則強。 ↑
  89. 民貧則弱國,富則淫,淫則有虱,有虱則弱。故貧者益之以刑,則富;富者損之以賞,則貧。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 ↑
  90. 國貧而務戰,毒生於敵,無六虱,必強;國富而不戰,偷生於內,有六虱,必弱。 ↑
  91. 民勇,則賞之以其所欲;民怯,則殺之以其所惡。故怯民使之以刑則勇,勇民使之以賞則死。怯民勇,勇民死,國無敵者必王。 ↑
  92. 有饑寒死亡,不為利祿之故戰,此亡國之俗也。 ↑
  93. 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則民用矣。凡戰者,民之所惡也。能使民樂戰者王。強國之民,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又曰:「失法離令,若死,我死。鄉治之。行間無所逃,遷徙無所入。」行間之治,連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拙無所處,罷無所生。是以三軍之眾,從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
  94. 政作民之所惡,民弱;政作民之所樂,民強。民弱國強,民強國弱。 ↑
  95. 民,辱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故戰事兵用曰強。民有私榮,則賤列卑官;富則輕賞。 ↑
  96. 用善,則民親其親;任奸,則民親其制。合而復者,善也;別而規者,奸也。章善,則過匿;任奸,則罪誅。過匿,則民勝法;罪誅,則法勝民。民勝法,國亂;法勝民,兵強。故曰:以良民治,必亂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強。 ↑
  97. 秦大飢,應侯請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棗栗,足以活民,清發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賞,有罪而受誅。今發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也。夫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者,此亂之道也。夫發五苑而亂,不如棄棗蔬而治。」一曰:「令發五苑之蓏、蔬、棗、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與無功爭取也。夫生亂,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釋之。」 ↑
  98. 《道德經》: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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