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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分手:再喜歡,也不回頭了

曾經被很多人問到過同一個問題:我很喜歡他,可他不喜歡我了。我一直都特別想他,忘不了他,我該怎麼辦?

當一段戀情結束,覺得疼的一定是那個不願放手的。就像兩人一起拉皮筋,對方放手後,你還拉著,皮筋反彈回來,就會在你手中留下一條紅色的傷痕。

這時候,你才發現皮筋那端已經空了,之前的承諾只有你一個人在守護著。

我們一直都在講別人的故事,今天小貓想跟大家分享自己的故事。誰還沒有失戀過,我也有,我是怎麼走出那次失戀的。

我和他是大學同學,隔壁班。大一那年,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他正在畫畫,就那麼一眼就交出了自己的心。

我找了各種機會接近他,明明可以自己做的作業,偏偏要去找他幫忙。就這樣一來二去,不到1個月,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同學們都大跌眼鏡,我們兩個人的性格明明那麼不同,怎麼在一起。所以,我們成了當時最不被看好的校園情侶。

有時候,吃瓜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不合適就是不合適,我們沒撐過一年就分手了。

圖片來源電影《重慶森林》

分手那天,他說,我還是習慣一個人。

我一個人在食堂旁邊的小花園裡哭了好久好久,眼睛都哭腫了,他依然沒有回頭。

那段時間,我特別喜歡聽范瑋琪的《沒那麼愛他》,一直告訴自己「其實,你沒那麼愛他,沒有深陷到不可自拔,認清了真心話,你就放得下。

可其實沒什麼用,明知道分手了就代表不愛了,卻還在繼續騙自己。只要我一直對他好,總有一天他會回頭的。

其實只是一廂情願而已,一個人變了心,就永遠無法挽回了。

同學問:你現在還喜歡她嗎?

他說:以前喜歡,現在沒有了。

當這段對話通過另一個人傳到我耳中時,我徹底崩潰了,什麼叫「以前喜歡,現在沒有了」,明明喜歡怎麼可以說沒了就沒了。

我打電話給他,卻大吵了一架,他說:我跟你說過很多遍不喜歡你了,你到底要我怎麼說,才明白。

當時我分不清自己究竟是「還愛著」或者是「不甘心 」,反正就是不接受在我最喜歡你的時候,你要離開我。

哭鬧著,將兩人的關係推到了冰點,甚至到了校園裡他遇到我,都要繞路的程度。

說什麼好聚好散,好什麼分手要體面,當時的自己真的做不到。在經過一段痛苦的挽回後,我明白了,再這樣下去痛苦的只會是自己。

最後我學會了跟自己和解,自始至終走不出來的都是自己,我承認自己還喜歡他,也承認自己忘不了他。

這些我都認了,願賭就要服輸。我不再糾纏他,也放過自己。

我重新把生活的重心轉移回自己身上,看書看電影,練練英語聽力,多選修一門課,多考一個從業資格證,整個把自己泡在了圖書館。

或許,當時自己的出發點是為了將自己變得更好,站在他面前,讓他後悔。但現在初衷已經無所謂了,因為在讓自己變好的過程中,我已經不再想他,慢慢地他已經成了那個最熟悉的陌生人。

很多時候,當我被問到「我忘不了他,怎麼辦」時,我是能感同身受的。我懂在「我最愛你的時候,你卻離開我」的不甘。也懂那種,明明知道不可以,卻總是控制不住自己想要聯繫他的心酸。

這些掙扎,我曾經都經歷過,可無論多重的情傷,都可以被時間,被另一個人治癒。只看你是選擇繼續沉浸在裡面,還是勇敢走出來。

說白了,走出一段失敗的戀情,只能靠自己。愛,或者不愛,都只能自己了斷。

現在你覺得自己這輩子都忘不了他,或許只是因為傷口太新了,你越想忘了他,卻越會記得他。

時間到了,曾經忘不掉的那些人那些事,自然而然就忘了。如果現在忘不了,那便不忘了,因為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正如范瑋琪唱的:深呼吸,抬頭望,發現天空很寬廣,這世界那麼大,幸福總會在某個地方。

《重慶森林》中有一段台詞: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什麼東西上面都有個日期,秋刀魚會過期,肉罐頭會過期,連保鮮紙都會過期,我開始懷疑,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東西是不會過期的?

有時候愛會過期,情傷也同樣會過期。

影片中,何志武失戀後,每天買一罐5月1日過期的鳳梨,他以為隨著5月的到來,他的前女友就會回來,可惜並沒有。

等不來的人你就別再等了,失去的人也別再糾纏了,正如掉了的東西就別撿了,路過的風景也別打聽了。

他選擇放開你的手的那一刻,一切就與你無關了。

即使再喜歡,也不要回頭了。 一份破裂的感情,再深刻,再難忘,終究不復當初。即使再來一次,多數也是重蹈覆轍,再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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